师父的讲法告诉我们,小到一个项目,大到一个地区,都需要一个真正的实修环境。这些年来,针对本地区的修炼环境,一些同修(包括本人)做过一些努力,想形成一个较好的实修环境,但是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改观,也影响了一些重要讲真相项目的效果。
反思我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自身的一些执著和法理上的认识不足。首先是自己有依赖心,想依赖佛学会来给大家开创一个实修的环境;另外一个就是暴露出自己的常人观念,觉的自己是个普通学员,对于“没有协调人名份”的协调人角色,自己有心理障碍,觉的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对于“协调”本身从法理上认识不深,于是一些事情不愿意主动的去协调,也使得自己在维护整体修炼环境上出现“等靠”的消极心理状态;还有一点就是,自己当初主要是出于热情想要使本地区形成一个较好的实修环境,而没有从理性上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通过学法,对维护好一个实修环境从理性上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法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是负责人”(《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个人理解,每个大法弟子都要对证实法、救度众生、修炼(包括修炼环境)等方方面面都负有责任。那么对创造和维护一个实修环境来说,每一个大法弟子也都有责任,这是法对我们的要求,即一个地区的修炼环境是靠所有大法弟子来共同创造和维护的。
因为“每个人都是负责人”,自然避免不了协调的问题,协调是一个在大法弟子中存在的比较普遍的难题,而协调好坏影响到配合的好坏,从而影响证实法的效果。师父讲过:“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实法中协调一致法力会很大。”(《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我觉的,如何正确对待协调也是一个严肃的修炼问题,体现出能否突破自我,在更大范围对法负责的问题。对于协调这个问题,我看到了自己的执著和以前在法理上的认识不深。
学习师父讲法,我们知道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圆满后,将来都是各自宇宙天体的王或主。作为新宇宙天体的王或主,大法弟子将来都要用“真善忍”在那个层次上的法理来“管理”庞大的生命群体。从法理上个人理解,大法弟子将来“管理”所需要的一切,可能就含有我们修炼过程中的协调方面的因素,即我们每一位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炼过程中都会有“负责人”、“协调人”方面的修炼因素,不管有没有名义上“负责人”或“协调人”的名分。从法理上认清后,自己端正了对于协调这个问题的态度,不再躲避或消极看待。
不管具体协调范围的大小,其中都有修炼因素,不仅需要多操心,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可能遇到更多的同修之间心性上的摩擦,如何在其中向内找、修好自己,都是修炼中的问题。自己以前怕协调、不愿协调都是人心;自己不愿多操心,习惯于自由自在,其背后有懒惰和求安逸之心;自己更怕和同修之间发生摩擦。换句话说,具体的协调过程提供了许多修炼提高的机会。自己想给自己寻找一条舒舒服服的修炼道路是行不通的。
师父讲:“你的提高是第一位的,没有你的提高什么都谈不上,也谈不上救度众生。没有你的提高,没有你的圆满,你救的众生往哪去呀?谁要呀?”“现在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也就是刚才我讲的这个问题,就是不能够修自己,不向内找。”(《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
我们所参加的各种证实法的工作,和常人的工作是非常不一样的,因为其中有我们修炼的因素,需要我们共同形成一个实修的环境。从自身的经历看,维护修炼环境的本身也是发现不足和修炼提高的过程。
师父明确的指出:“大法弟子必须三件事都做好才提高。”(《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让我们真正的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众生。
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