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律师为湖南怀化大法弟子周玲辩护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2008年10月27日,湖南怀化大法弟子周玲被怀化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审的过程中充份暴露邪党的司法程序完全是赤裸裸地在走过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来只是虚伪的口号。大法弟子请的辩护律师都没上庭就被邪党的610办施加压力,要为邪党的政治负责,要“站稳立场”,法院也是如此,只准大法弟子的辩护律师就事实部份辩护,不能就法律适用部份辩护,并不准辩护律师复印案卷材料,只能用手抄。

邪党的公诉人一贯的都是以“破坏法律实施”300条第一款对大法弟子进行公诉,大法弟子的辩护律师在正的能量场的加持下,摆放了自己的位置,大声地、理性地反驳公诉人:在本案中,我们找不到哪一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遭到我的当事人的破坏,是哪部法律实施遭破坏?是宪法、刑法还是婚姻法?

公诉人被反问得没话说,最后律师说到江泽民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他说的话不能代表法律。遭到审判长的公然制止。

当天参与旁听的人也很多,有家属、有大法弟子,有明真相的律师和世人,公道自在人心,每个人都会对善恶正邪作出理性的判断。在不公的对待下都出来抗议,最后法庭也只有草草休庭。

10月28日又有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庭审,因有三位北京维权律师和两位当地律师为大法弟子辩护,法院做贼心虚,怕大法弟子怕的要命,从外地调来许多便衣和警察,凡进入法院参加旁听的都要进行身份证登记,并用扫描仪对进出庭的每个人身上进行扫描。庭上庭下庭里庭外都是黑黑的便衣和警察,还请了黑社会流氓地痞混在旁听的人群中,在大众面前摆着一付气势凌然的样子,明摆的就是一付以官欺民、以强欺弱的纸老虎架式。

在邪党开的奥运前后,各地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办和当地政府的非法关押,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有的被非法庭审。在这过程中大法弟子都成熟了,虽然大法弟子在中共统治下没有法律保障,但大法弟子也会用法律武器让邪恶曝光,邪党政府一贯就是说一套做一套,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什么司法都是平等公正的,但在事实面前就显得那么虚伪,那么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