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把一精神正常的人,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送精神病院;如果是精神病患者,为什么被劳教三年,又被判刑5年,而且整个过程没有律师辩护,没有法庭调查,没有法院宣判,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随便就把人关这关那长达八年之久。这又是依据国家哪一条法律或法规呢?
敬请世人关注大法弟子谷文启。谷文启这几年主要受迫害事实如下:
2000年5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受到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停发工资一年的处分,同年7月电解锌厂分厂强行将谷文启、陶山、李广海三人以办班为名软禁在分厂保卫科约十天,不让回家。同年10月,谷文启被绑架到“兴城市西飞洗脑班”洗脑,他从洗脑班走脱。几天后,他被锌厂公安处绑架,送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个月,又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精神病院继续迫害。
从精神病院接回后,又被电解锌分厂非法拘禁起来,逼他写保证,原锌厂办公室主任刘雅芬看到不屈服的谷文启,恶从心中生,与龙港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马青波联系,要求送谷文启劳教,就这样谷文启悲惨的命运从此开始了。
在劳教所,谷文启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送到严管队折磨,手脚被铐在床上,不喂饭时将其嘴用破布堵上,脚脖子被手铐勒破,红肿两个月左右,于2002年初,他被送往精神病院迫害。
经过11个月的折磨,又送回劳教所。此时他已站立不稳,骨瘦如柴。
非法劳教期满后,谷文启因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西山住宅邻居单和平举报,被非法判刑5年。在辽宁省锦州监狱,谷文启被迫害的非常严重,瘦得皮包骨,在狱中又被注射不明药物,曾经被送往精神病院迫害,脚、小腿肿胀,并且神志不清。
2008年8月20日,谷文启被送回家,但已是明显的精神分裂症的表现,家人和朋友谁都不认识,误认为自己还被关在锦州监狱,看见谁就让谁带自己回家。谷文启的妻子与他5年前离异,谷文启现在其父亲家里住,但父亲已九十多岁,被子女送往老年公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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