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刑罚方式是将大法弟子的衣服扒光,大字形固定在死人床上,24小时定位,喂食喂水,接大小便,没有一点活动余地,使受刑者欲生不得,欲死不能,直至答应接受迫害者的条件为止。仅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就有王玉珠、刘广庆、张亚威(盘锦市);张国宇(大连市);程光辉(朝阳市);张志刚(铁岭市)等十余名大法弟子被用死人床抻拉半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导致腿部肌肉和韧带严重损伤,两三个月不能恢复正常走路,大便不能正常蹲下,有的大便半个月不能正常排出,强制他们放弃信仰,不答应就一直抻下去。
邪党恶警无视国法,丧尽天良,采取比当年德国纳粹还残暴的刑罚来对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徒,为天理人道、国法所不容,为人类所不齿,必然引起全世界正义之士和法律界的高度重视,最终将不法之徒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管理科副科长 郑凯
法制教育大队大队长 刘绍实
法制教育大队副大队长 郭铁鹰
法制教育大队政委 郑涛
本溪市威宁劳教所地址: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