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十分,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到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再次遭恶警无礼拒绝。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据理力争,先后与两个所长孙彦颂和刘某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交涉,作为执法人员的看守所所长竟找不到一句法律上的依据,只是不断的说着“我们听上级领导的”、“不用跟我们讲法律”、“市局说不让见”和“上边说不转化的法轮功分子不让会见”等荒谬可笑的说辞。
下午两点多,孙锋利的两位律师到市委投诉,首先被安排到市委接待室,三言两语之后,被建议到市委信访办。在信访办,二位律师又被告知,如果想向市委书记反映情况,只能通过寄信的方式才能收到。于是两个律师马上分别给市委书记赵勇寄出了特快专递,特快专递号为EG593781345CNEG593781376CN。随后到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第二接待处继续投诉,一个陆姓和一个李姓的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听了情况,提供了了联系电话0315-2803242。然后律师又到市纪检委,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反映情况,并说此事归市公安局管,并提供了联系电话0315-12388。到了市公安局,门卫通知纪检委(督察)的人出来接待,也只被告知了联系电话0315-2530130、2530136。律师后来又到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反渎职侵权监察局综合处的柴姓工作人员接待了二位律师,答应尽快反映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0315-2826059。
下午四点后,孙锋利的律师以一直未能正常会见当事人和法院没有送达开庭通知书为由,与家属共同强烈要求延期开庭。
十二月十日上午,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挨个拨打了九日投诉部门提供的几个联系电话,这些部门接到电话后都说正在调查此事。
同日,孙锋利的母亲一大早儿就来到了唐山市路北法院,只见五、六个法警守在了法院的大门口,而平日里一直敞开的大门现在却一反常规的紧闭着,很多来办事的人都被挡在了门外。法警提示,凡是需要入内办事的必须先打电话联系,让相关人员出来接人,否则一律不准入内。于是孙锋利的母亲拨通了负责此案的法官张雪峰的电话,张雪峰则只让律师参与开庭。而前一天,因法院未能按照法律程序送达开庭通知、看守所始终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二位律师表示强烈抗议,要求推迟开庭。
九点钟左右,非法押送孙锋利的囚车驶入唐山路北法院,孙锋利的母亲见到后情绪非常激动,开始在门口向周围的法警和群众哭诉孙锋利的相关情况。了解了孙锋利的情况后,围观人员纷纷表示理解,有人指着法警说:“你们凭什么这么对待他们?!”也有人说:“孙锋利是我们单位最好的班长。”还有人干脆大骂公安:“什么好事儿都不干,就是狗腿子!”面对围观群众的指责与家属的哭诉,本来言行强硬的几个法警脸色渐渐有所变化,似有同情与歉意。
十几分钟后,律师仍未出现,法官张雪峰只能出来宣布说:“开庭日期推迟,具体日期等候通知。”看到正在哭诉的孙锋利的母亲,说:“不要再闹了,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当时家属向他要求会见孙锋利,他只说了一句“不管”就转身走了。
又过了几分钟,非法押送孙锋利的囚车从路北法院大门开出,随后又有两辆不明身份的黑色高级小轿车缓缓驶出路北法院,其中一辆车内坐着本案的公诉人──路北检察院的检察长李志强。随即,路北法院的大门恢复了常开的状态。
当日下午十四时许,孙锋利的两位代理律师再次来到了看守所,继续要求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孙锋利。然而往日只要出示证件即可进入的第一看守所,今天却有门卫拦住了证件齐全的两位律师、拒不开门。律师与其据理力争,门卫向所内领导打了几个电话后,仍说不许进入。律师见看守所人员蛮不讲理,不得已强行闯入看守所大院,再次见到了第一看守所的所长孙彦颂和副所长张庆海。律师表明来意后,孙彦颂说:“不要跟我们讲法律,讲法律没用,我们只是按照上边的要求在做,愿意告你们就告去。”
下午晚些时候,孙锋利的家属接到电话通知,到路北公安分局开回孙锋利的汽车。
孙锋利于2008年7月10日遭唐山市路北分局陈红等恶警察入屋绑架,同时被绑架还有孙锋利的妻子何艳及岳母岳父。恶警是架消防云梯打碎玻璃,撬坏门窗,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抢劫了贵重物品及六十五万元现金。
关注此案的人士可按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唐钱路 邮编063000
所长:孙彦宋 0315-2532517 13832980206
政委:项中元 13832955551
李卫东 王连义 张庆海 王学军 刘得荣
张蓝忠(负责律师接见) 0315-2854999
监督电话:0315-2532511
路北区委防范办(即“610”)主任:彭利兴 3724166(办)
手机:13731552367
唐山路北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何长柱 0315-3710988 13903251612
唐山路北法院刑一庭庭长:赵晓明 0315-2812088 13784142599
唐山路北法院负责孙锋利案子的法官是:张雪峰 0315-3730303 2160820
唐山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方保坤 0315-3724266 13932526666
唐山路北检察院负责孙锋利案子的检察长是:李志强 13932501970
唐山市公安局
总机 0315-2530111
投诉0315-2822350
综合办0315-284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