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杜晶诉述其遭受的迫害情况:
1999年7月20日,我依法到省城哈尔滨为大法上访,被非法关押7天。1999年10月24日,依兰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韩云杰、一街街长刘艳等人到我家把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勒索罚款2000元。
2000年1月13日,我依法到北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口,被依兰县驻京警察非法抓住,送回依兰第二看守所。我绝食抗议,所长郑军、林中就让男刑事犯把我绑在刑椅上,让四、五个男刑事犯残忍的给我灌咸盐水,用大雪碧瓶猛灌,不给喘气的机会。一连灌好几瓶,放下来时直吐血水。
正月十五,郑军和林中把我叫到办公室,610头目费宏坐在那里,郑军和林中对我大打出手,拳打脚踢,左肋骨被踢断,疼痛难忍倒在地上,一直被非法关押100多天才把我放回家,罚款5000元。回到家公安局的小车在门口监视我,一街街长刘艳让对门小卖店老头、老太太监视我,电话被监听。
2000年7月14日,我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鸣冤,天安门警察对我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把我拉到天安门附近派出所,一下车被依兰驻京政保科科长韩云杰认出,把我送回县第二看守所并劳教一年。
2000年8月22日,我被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送到当天,队长张波就把我反绑在暖气管上,派10多名转化人员轮番转化我,天天绑在暖气管上,还给上大挂,持续了三个多月。
2001年一月份又分出一个女队12队,张波任队长,我被带到12队,分到一班,总共15人。正月初八,我们15人炼功,所长史英白和张波带领200多名警察对我们15人大打出手,把我们全部关进小号。我在小号里炼功,10多名男女警察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扣到刑椅上,一坐就是4天4夜,不让上厕所,一天就给半碗玉米面粥,把棉衣服扒下去,零下37-38度,还开着门冻我们。下了刑椅就罚站,一站就站到晚间1点多钟,天天如此。
在小号关了三个多月,放出小号回到队里,发现衣服被老鼠咬破了,我找张波说衣服被老鼠咬破了,她让我找老鼠,我说你怎么说话呢?她把我带到办公室,对我大吼大叫,说我是犯人,我说我没犯法,我炼法轮功没错,法轮大法好。她就叫王敏拿绳子绑我,用胶带封嘴。
万家劳教所开加期大会,警察全副武装,拿着警棍、电棍,抬着担架,拿着氧气袋,给七大队、十二大队大法弟子10多人加期,有的加期一年,有的加期半年,我被加期半年。所长卢振山、史英白主持会议,所长卢振山骂师父,七大队有个大法弟子制止被警察打昏过去。一班多名大法弟子被超期关押,有的超期半年,有的超期8个多月,大法弟子找史英白要求释放,他们不但不放人,还把十二大队所有女大法弟子70多人都关到男大队,让男管教、男刑事犯迫害我们 ,我们8人被关到男第四大队迫害,白天让男刑事犯给上大挂,晚间不让睡觉,地上泼上水让我们站在水里,上面开着空调冻我们,男管教拿电棍电我们,我在男大队被迫害15天。2001年8月份我被放回家。
2001年9月,有一天我和一个同修到另一个同修家串门,同修没在家,我们刚进屋,一街恶警扑进屋把我和同修抓进第二看守所,我身上长着疥,疼痛难忍,一直被关押20多天才放出。
2002 年10月开十六大,街长刘艳和五国城派出所所长李明秋等人把我抓进洗脑班,我炼功,她们就把我关进第二看守所关了50 多天。
2003年5月2日,依兰县政府官员、610头目和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郑军、五国城派出所所长李明秋、依兰镇镇长宫某某等20多人闯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真相,并拿着录像机录像,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法轮功好,他们就用四个人强行把我抬走,抓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并强行非法劳教3年。
2003年6月2日,我被送到万家劳教所集训队,进屋就开始搜身,因为从我身上搜出大法经文,科长赵余庆打我30多个嘴巴子,打得我口、鼻流血,然后就让我蹲着,手背过去不让动,蹲的腿脚发木、发麻,蹲了一下午,后来让我写三书,我不写就把我吊起来。赵余庆、姚福昌、吴宏勋、历科长4 个人每人拿一根电棍同时电我,连续电了好几个小时 ,电的我浑身发抖,脸肿胀起来,心抽搐,双腿被电破,手腕上手铐深深陷在肉里,刺骨的疼痛。放下来之后就蹲着,并强迫看诽谤法轮功录像。强制超体力劳动,每天都处在恐怖之中,随时都可能遭到迫害。
2003年8月份,我被分到十二大队集训班继续迫害,到12大队就关进小班强制转化,每天都强迫听诽谤法轮功材料,看诽谤法轮功录像,管教定期调查对法轮功认识答卷,不回答出它们满意的答案,就蹲着、上大挂,管教谢秋香、丛志丽、邱阳对我大打出手,脸被打肿,耳朵被打的嗡嗡响,胳膊和手被手铐勒的钻心刺骨疼痛。
这样折磨一个多月后,又下到班级开始劳动,打冰棍杆,挑瓜子,我的腿被电棍电坏,肿的很大,每天都疼痛难忍,劳动量非常大。2004年一月份,十二大队接了一份装订书的活,机器的胶味非常大很呛人,满屋都是烟,管教都带着口罩不进屋,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呛死。我们绝食找郭秋丽队长让劳教所为死去的法轮功学员负责,不要再迫害我们,后来这个活就退了。
2004年10末,十二队又搞对诬蔑法轮功的所谓认识答卷,我们绝食抗议,恶警就让我们蹲着,吊我们。管教谢春艳,丛志丽、邱阳对我拳打脚踢,并把我扣到铁椅子上,手和胳膊背到椅子后面戴着手铐。一天两次野蛮灌食,鼻子插上管子,恶警把管子上下抽动,灌得我直吐。第七天集训队吴宏勋等恶警把我拉到集训队,吴宏勋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上,腿被踢破。最后给我和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每人非法加期半年。
2005年2月,邱阳到集训队强迫我背监规,骂师父、骂大法,并要把我铐回十二队,我坚决不骂,她只好走了。
七大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七大队到集训队挑人,把我挑去,分到一班。他们利用普通犯人包夹法轮功学员迫害,强制劳动。每天打冰棍杆,每人300扳,劳动时间很长,从早5点到半夜11点、12点,有时到后半夜1、2点钟。张波亲自到班级监视劳动,任务定的非常高,完不成就不让睡觉。七大队还有个拖鞋厂,强迫法轮功学员做拖鞋、包鞋底子、翻鞋帮,一天300到400双,也是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
7月1日是邪党生日,张波强迫每个大法弟子写入党申请书,我们不写就被上大挂吊起来或罚蹲,受到残酷迫害。检察院来劳教所检查,我们揭露了张波对我们的迫害,超强体力奴役,打、骂、强迫写入党申请书和不让接见等情况,2006年7月1日就没再让我们写入党申请书。
2006年9月27日,我在劳教所被迫害三年零五个月后才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