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丰自述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我叫张秀丰,男,1972年出生,家住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镇奋斗街建成巷1号。1997年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在单位里、社会上、家庭中和邻里间处处都按真善忍做个好人。随着学法修心,我不仅心灵得到净化,道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升华,而且从小就体弱多病的我,不再感冒,身体也日渐强壮,原有的较重的低血压、胃寒、酗酒造成的胃溃疡等疾病都不治而愈。

自99年7月20日邪恶的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我的平静幸福的生活被彻底改变,因为坚持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我至今遭到了多次迫害。

99年7月22日8时30分,我正在米厂上班,就被非法劫持到方正镇第一派出所非法囚禁四十八小时后,又被劫持到粮食招待所非法囚禁七天。

99年9月,因与几个功友在水库旁聊天,被非法以“串联扰乱公共秩序”之名关进拘留所二十三天。11月份的一天正在家里干活,又被绑架到拘留所,以“五月份传看公安局的取缔法轮功预案文件”为由非法关押十五天。(期间迫害我们的政保科科长文成福现已遭恶报)

2000年10月25日,因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一年,年幼的女儿当时不到十个月,恶警李坤、丑永生去北京抓我前,拿着恶党给的经费,又到我父母那儿勒索五千元。

2001年5月,我刚从劳教所回来,又被骗到洗脑班迫害七天。(洗脑班“校长”、“六一零”主任是于文财)

几次迫害给家里人精神、经济上造成了很大损失,给99年5月份刚与我结婚的妻子心里(妻子本来不反对我炼功)留下了阴影。2002年10月6日晚上,恶警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带多人骗开门,提着枪,和电视中的土匪一样闯入家中,抢走手机、BP机等物品,将我绑架到刑警队,因想勒索钱财,将我绑在铁椅子上,用比大拇指粗的白塑料管抽打我的手、臂等多处关节,因我不配合,用枪恐吓我,并多人将我抬起,让我在不知内容的口供上按手印。后来以“非法传看非法出版物、参与×教活动”之名将我非法判刑四年。其过程中检察院起诉科刘丽秋(女)曾暗示勒索。庭长陈宏伟、看守所所长赵晓波、公安局副局长、“六一零”副主任赵家琪、恶犯石某等人积极参与迫害。至此导致没有工作的妻子因没有生活来源,怕遭到迫害与我离婚。

2003年4月16日,我被绑架至哈尔滨新建监狱集训队43天,期间因拒绝罚蹲被恶犯头(组长)马某将右侧软肋踢折,几个月后才好。2003年5月30日,被绑架至哈尔滨监狱九大队,共十三个月,期间遭到副大队长耿豪、中队长孙国雄的勒索、恐吓、威胁迫害。2004年7月1日,又被绑架到大庆监狱、教改监区两年三个月。期间遭到狱政科长袁洪军,教改科长、“六一零”主任郭春堂,中队长崔真贵的迫害。崔真贵还多次对我暗示勒索。2006年7月末因拒绝穿囚服,要求放风,被崔真贵指使二十几名犯人绑在床上五十多个小时,致使后来咳嗽半年。

99年7月至2001年5月在米厂工作,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在殡仪馆工作期间,国保大队、“六一零”等部门多次打电话或到工作单位骚扰,致使无法正常工作。原本身体健康的父母,因为担惊受怕及多次遭勒索恐吓,现在也被他们弄的疾病缠身,常年以药物维持。很多亲友怕受牵连遭到邪党迫害,也与我们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