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涞水县永阳镇派出所恶警无端绑架永阳镇周家庄村大法弟子周景春。七、八个警察不给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周景春抬上车,劫持到涞水县拘留所。
恶警将周景春非法关押了十五天,直至二零零八年正月初八才放他回家。致使周家人除夕、新年无法团聚。
更甚的是,涞水县拘留所恶警释放周景春时,要勒索三百元所谓生活费,因周景春没有能力支付,拘留所恶警就强行扣留周景春的被褥、呢子大衣等。
腊月二十六、二十七,涞水县永阳镇派恶警到张秀玲、刘凤奎两位大法弟子的家进行骚扰。两名大法弟子已被迫害的一直在外飘泊,有家不能归,恶警的骚扰使他们新年也不能回家团聚,两家亲人以泪洗面。
正月初六、初八,永阳镇派出所恶警再次到张秀玲、刘凤奎家骚扰,恶警并对刘凤奎老伴叫嚣:抓不着他我们就一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