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自己的婚姻让人明白真相是不理智的行为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关于“用自己的婚姻让人得法”和“老弟子应不应该结婚”的问题,师父在以前都讲过这方面的法。可是,我发现一些老学员仍然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够理性,观念中纵容了不正的东西存在。

我们大法弟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个好人。宁可自己吃亏、吃苦,也要把方便让给别人,这是心性与境界提高的表现,是慈悲宽容的体现。对讲真相证实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没有错。可是,我们有的同修在这个问题上有些极端,经常在一些场合上迁就别人,甚至要用自己的婚姻,或个人感情去作为让众生明白真相的“交换条件”,或以此为借口掩盖着自己的执着心。

但奇怪的是这种做法受到一些老学员的支持。在一份交流文章中我曾看到这样的心得体会:一流离失所的同修离婚后被一男人看中,提出要与她结婚,嫁与不嫁本来是自己想选择什么样的路,或有什么执着心要去,本来应该好好向内找一找,自己为什么会离婚?可是她在与同修磋商后,竟得出这样的结论“你如果不嫁给他,耽误了人家得法,你就是最大的犯罪”。于是,第二天她就办了结婚手续,后来她的丈夫虽然慢慢走近了大法,但是仍然给她的修炼和证实法造成了一些干扰。

还有一名老学员在丈夫被迫害期间,被一男人以“学法了解真相”为诱饵,引诱并奸污了她,直至怀孕、生子、同居,开始时限制该学员讲真相,后来发展到在外面散布谣言、诬陷大法、诬陷师父。后来该学员不断学法,认识到了自己问题的严重性。终于下决心离开了奸夫,结束了这段阴暗中偷生的日子,在某大城市流离失所。可是想不到的是,竟有一些老学员劝她回到她奸夫那里去,继续过不正当关系的肮脏生活,理由是不能让他的家人因她的出走而抵触大法,为了“维护法”就要做出“牺牲”。

我还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同修,被一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以了解真相、想学大法为借口经常纠缠,要求進一步发展关系,给她的精神造成很大压力:如果拒绝他们怕对方认为大法不好,如果接受他们的要求就是乱搞男女关系。就在这种矛盾中不能自拔,并且也是受到一些老同修的以不能“影响法”为由的纵容。半年后女同修遭邪恶绑架,被非法判三年,直到现在其所在的小镇,讲真相工作仍处在瘫痪中。

以上的三个例子,都是对法理认识不清的表现,用不正的东西怎么能证实法呢?你只有一个肉身,用这种方式又能救的了几个人呢?其实,能让人明白真相,是大法本身的威力与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用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让人明白真相或让人来学法;这就好比用钱买人来听真相,买人来学法一样,都是及其肮脏的心理和行为。

如果是新学员,那是对大法还不了解,如果是老学员那就是对大法的亵渎、是对大法弟子称号的玷污。这种心理和行为的背后,一定有什么执着心被掩盖着,而拿大法来当借口。比如:名、利、色、气、情、求安逸心等。

怕人得不到“救度”的同修们!为什么不多在去执着心、提高思想境界、增强正念上下功夫呢?那些劝别人这样做的同修们,是不是对其实际情况还不太了解,或存在着偏见、狭隘的认识观念呢?

我这里只是提出个人见解,如有言重的地方,请同修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