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他们推上了警车绑架到兵曹乡政府,非法关在一间屋里。到下午五点左右,又被拉到了深州市公安局。在一间办公室里,他们指着搜来的东西问我:“哪来的?谁给的?快说出来!不然就揍你!”
我说:“打人犯法。”他们再问,我就不理他们。过了一会儿,他们把搜来的东西清点记数,有传单、大法书和一本《九评》。有个人拿起《九评》问我:“你说这里面写的对吗?”我说:“写的都对。”他就骂我,并说:“对什么?”我说:“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我就是本村文革领导成员,参与了县‘三司派’的一切活动,从开始到结束都在其中,我亲身体会了《九评》中说的一点都不错。”
晚上七点左右,恶警又把我绑架到了看守所。这里的人问了我的姓名,然后叫把鞋带、腰带都解下,现金放在那儿,把我关押在六号房。此时正是吃饭时间,有人递过来一个玉米饼子和水,我说:“我不吃。”饭后,那个犯人头儿说:“大家背狱规给我听。”我说:“我没犯法,我不背那东西。”那个头头就叫别人都睡觉去,叫我一个人值班,在屋子中间站着。
我没有被子,就在地上坐着。第二天,叫我干活,我不干,我就背大法、发正念。到第三天中午,他们见我不干活,不吃也不喝,就把我叫到里屋,叫我吃饭。我说不吃,他们威胁不吃就要强迫灌食。我说:“你们不要行恶,这是犯法,对你们没有好处。”过了一会儿,就叫我回去了。
到了晚上六点左右,我被叫到另一房中,看到我村的支书和大队长也在那里。他们说:“你们村干部接你来了,收拾东西走吧。”我说:“我放在这里的八十三元现金得给我。”他们不给,村干部就说:“别要了,走吧!”把我拽上车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