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县杨应芬遭恶警陷害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杨应芬(女,五十四岁,现家住重庆主城区)是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中合农场建筑公司的正式员工(有二十年工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杨应芬上北京讲真相、证实法,被北京恶警非法抓捕。湖北阳新县中合农场派出所所长丁运华等强行将其非法押回阳新县看守所迫害。丁运华非法收缴了杨应芬的身份证和杨全家人的户口簿,给杨应芬全家人造成极为困难的生活境地。同时,丁运华勒索了杨应芬1200元后,才把杨应芬放回家。

2002年,因中合农场建筑公司破产,杨应芬及其丈夫失业,又无身份证、户口簿,被迫流落到重庆市,靠打工做苦力为生。2008年3月,杨应芬到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中合农场找丁运华,要求其退还被他非法没收的身份证和全家人的户口簿,以及办理杨应芬的退休手续。

丁运华蛮横的以杨应芬没向他请假为由,硬是不退还杨应芬的身份证和全家人的户口簿,同时丁运华诡言杨应芬已超过了退休年限,而不给杨办理退休手续(这个农场有七十岁才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也给办理了)。

2008年4月9日晚10时至11时,丁运华率阳新县六一零和公安干警闯到杨应芬落脚的邹苹(杨的侄女)家,强行抄家。因什么也没有搜到,丁和恶警们才悻悻而回。

第二天,4月10日,丁运华又带着阳新县的两名恶警到邹苹家,妄图诓骗杨应芬到县公安局办“手续”(实则要将杨应芬绑架迫害)。杨应芬识破丁的阴谋。丁的阴谋破产后,又强令杨应芬的儿子把杨应芬的近照给了他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