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生活的人都晓得,如果打官司你想在法庭上捡便宜或被裁决胜诉,你就要一定好好物色能与法院勾兑的律师,勾兑是啥呢?老百姓都晓得,那不就是拿钱去买通法官呗,否则不与法院勾兑上,再有充足的无罪证据,再高明律师的辩护也白搭,我曾认识一位早年在市政府工作过,后来又从事多年律师工作的老同事,他为很多老百姓的案子常常在法院的院长办公室指着院长说:“你们真的太腐败了!”
中国刑法有很多三至七年的定刑条款,还有很多判二缓三、判三缓五的定刑条款,这全是留给法院的“自留地”。如同一宗案子不同的勾兑其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要么放人,要么可判他七年大牢!在中国大陆这种执法勾兑,对当事人执法人员都有一句口头禅:“你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如当事人懂的且与执法人员好好勾兑勾兑,自然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这种用法律做交易老百姓早已见怪不怪了。
你看当年四川的省长谢世杰,谢省长将二亿多国有资产窃为己有。有人将此事告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便派人入川秘密调查取证,时经数月便写出调查报告并呈报于原共产党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江看后向原人大委员长李鹏说:“请李鹏同志过目。”便将调查报告推给了李鹏,就这样他们先叫谢世杰辞去四川的职务,便回北京休养数月。尔后谢世杰便登上了中国外经贸部的部长新宝座。
所以在中国大陆的当权者们都在拼命吞食着中国法律这张大饼,都在利用经营着中国法律法规大发其财。
反过来讲中国大陆的法律又是一文不值的东西。你看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八年多的时间,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判刑,据不完全统计八年多来已有三千多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在这期间,也有不少善良的人们想通过各种途径也去疏通想争取放人,可是得到回答都是:杀人放火都可以,唯独信了“真、善、忍”的不能放。
八年多来也有不少有良知、讲职业道德的律师,甚至还有由法院对法轮功非法判刑的指认律师,他们在法庭上,面对高高在上的法官,面对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他们正义的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道:“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不符,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对社会没有危害,他们的活动符合中国现行宪法,应立刻无罪释放。”等辩护。一遇上律师这样的辩护,法官就立即宣布休庭。全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第二次开庭一般在四十五天以后,在这段时间法院都会将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卷呈送省的“六一零办公室”,让“六一零”来圈划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判决结果。其后再将案卷返回各法院,所谓第二次开庭只是由法官来宣读“六一零”圈划结果罢了。还有对其他刑事犯各看守所都是自行决定送押监狱,而对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看守所都没这个自主权,他们都得听候“六一零”的决定而后行事。
中国宪法明白写着公民信仰自由,为什么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六一零办公室”圈划判刑呢?中国所有的宪法,刑法中都找不到法轮功的字句,条款,这六一零又凭什么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呢?而且还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判十八年之久的重罪!中国宪法清楚的写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高于法律之上,老百姓都晓得要定罪判刑也只有法院才有这个权啊,那为什么由江泽民炮制的“六一零办公室”能这样胡作非为,它就敢凌驾于法律之上呢?!
所以说,中国大陆的法律已被践踏的一文不值,它完全是愚弄老百姓的一纸空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