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恶警以“奥运”为借口迫害大法学员姜志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2008年5月6日,黑龙江省巴彦县富江乡法轮功学员姜志在去县城回家的路上,被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几名恶警绑架到富江派出所,之后又被劫持到巴彦县拘留所。

原因是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院里有一份大法真相资料,所长刘彦洪就认为是姜志送的,要开“奥运”了,怕法轮功学员上北京,为了保他的官,就在姜志路过富江派出所门口时绑架了姜志。

48岁的姜志是位老老实实的农民。修炼大法前,身患多种疾病,每年的收入绝大多数花在治病上,生活很困难;修炼大法后,姜志所有的病都好了,生活也宽裕了。

1999年7月,邪恶的中共江氏集团开始全国范围的迫害法轮功,2000年5月,姜志以一个大法弟子纯朴善良之心去北京为大法和师父说公道话,结果被巴彦县的恶警绑架回巴彦看守所关押,后来被恶警陆宽(已死)劳教一年,送到黑龙江省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迫害,后来转到绥化劳教所迫害。

姜志是富江乡公认的好人。他住的屯子到公路有一段500左右的土路,冬天下大雪积雪,就出入很困难。每到这时姜志一个人就义务清雪,雪大时得干好几天。春夏秋时节,姜志义务平整这段路,因为乡里和村里都不管,屯里人把这段路叫“大法路”。

姜志多年来还义务为附近贫困百姓修鞋、磨剪子,有时收钱也凭人赏,因此深受当地人的称赞。在家里,姜志的母亲80多岁,双目失明,姜志的孝心更是有名的。

就是这样的好人,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的恶警刘彦洪以“奥运”为借口,2008年5月3日,趁姜志从城里回家路过乡派出所之时将他绑架,并伙同巴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军去姜志家抄家,后把姜志送进巴彦县拘留所关押。

家人多方营救,姜志双目失明的80多岁的老母,也到派出所和公安局要儿子。恶警置人性、良知、道德于不顾,巴彦县公安局的政委张维久、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文军、副大队长李军、县610办公室的主任张志民、富江乡派出所所长刘彦洪只十几天的时间就匆匆把姜志秘密劳教一年,没有通知家属就偷着把姜志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

望哈尔滨市同修提供姜志在黑窝万家的信息。

参与迫害的恶人电话:

张志民,610办主任0451-57513231(办)0451-57522790(宅)13603653155(手机)
张维久,公安局政委0451-57521012 (办)0451-57521931 (宅)13936024567(手机)
宋立军,法制科长0451-57520160(办)   0451-57516600(宅)  13845031234(手机)
李文军,国保大队长0451-57502823 (办)  0451-57525862 (宅) 15945951789(手机)
李军,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13104622266
刘彦洪,富江乡所长,0451-57566110(办) 0451-57525163(宅)  13936357123(手机)
高春明,富江副所长13763409550(手机)
王洪志,富江副所长13945034655(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