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艺形式讲真相路要走正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最近一段时间,在一些讲真相媒体上,有学员以「爱情小说」、「言情小说」等文艺形式来讲真相,引起了不少的讨论与交流。

喜欢写、看爱情小说、言情小说,是学员个人修炼中未去的执著,但若内容牵涉到大法相关内容、大法真相,及大法修炼者的形像,会影响到读者对于大法修炼及大法修炼者的观点,就不可不谨慎。写的不正,不但会在自己的修炼史上留下污点,也会对人类社会起到负面的影响;通过媒体广泛传播出去之后,更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写这些爱情小说、言情小说的学员,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会觉的用「爱情」才能吸引人了解真相,用其它纯正的方法不行吗?当读者被一些「所谓的修炼者」的卿卿我我的情节打动,并且「顺便」看到了真相后,会不会在这过程中,反而对于大法修炼及大法修炼者的形像,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觉的所谓的修炼人,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其实也不过尔尔?大法修炼生活中也不过是这些风花雪月?那么,虽然读者因此知道了真相,但对于大法修炼的严肃性及读者日后的得法、修炼,是否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对于更多以真、善、忍法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修炼人端正形象的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是否也是一种污辱?

明慧编辑部《男女关系与婚姻问题》一文中提到:「现代人类的思想道德普遍是非常败坏的,因为太司空见惯,以至于随着现代人类滑下来的人已经感觉不到。其实稍微对照一下过去,就会发现人类道德落差有多么巨大,过去人们视为罪孽和莫大耻辱的事,现在反被当成莫大乐趣与时尚,比如现代人对待异性,往往重色重性而轻品德涵养,对待两性关系如同对吃饭饮水一般,为满足色欲之心可以没有廉耻,甚至还有搞同性恋的。而在过去人在对待异性时所持的是什么道德标准呢?中国古人讲男女授受不亲,认为搔首弄姿是轻浮放荡,夫妻之间也要“相敬如宾、相成如友”,把“亵狎虐戏”看成是“夫妇之丑”。」

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未婚男女之间卿卿我我、情感纠结、肢体接触、多角恋爱的内容当然是不宜登大雅之堂的,即便是夫妻之间的亲昵互动,也是不适合广而宣之的──「亵狎虐戏」乃「夫妇之丑」。作者在写、编辑及在刊登这样的稿件时,要警醒自己是在什么样的心态下去看待这样的内容?是不是自己思想中一直容许了这些不正的因素而未察觉,反而还广传给读者?甚或污染了不知不觉中看了这些文字的同修?

「喜闻乐见」并非媚俗或低俗的同义词,不能成为写作不正之内容的借口。神韵晚会的演出,为我们做了最好的示范──全然都是美的、善的、高雅的、纯净的内容,但却吸引了不同种族、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让观众在看过晚会之后,心灵获得洗涤,明白了真相,对神佛世界及修炼树立起正念,对返本归真之路有了向往,对大法修炼者及神韵演员升起了无比的尊敬。我想,这才是大法弟子文艺创作要朝向的方向!

正法走到最后关头,在师父慈悲的引导下,大多数同修的思想行为举止都越来越端正,但偶尔仍会听闻到,有少数的学员,在与大陆民众讲真相过程中动了情,上了特务设下的情感圈套,或在大法工作中对已婚的异性同修产生了不正的感情,造成许多矛盾及影响到周遭大法工作的开展等事;这些令人遗憾的事情足以证明,在讲真相或大法工作中掺杂了「情」,是多么危险的事──很可能自觉在为讲真相做贡献,但在修炼上却已节节往下掉。

建议大家都多看看师父的相关讲法及明慧编辑部《男女关系与婚姻问题》一文,彻底清除自己思想中对男女之情残存的不正的因素,为未来人留下好的典范。并且,如得知周围同修有这类问题,要正面的指出并协助其厘清法理上的误区,以维护大法修炼环境的严肃性。

最后,也以师父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中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现在,在正法期间,世上的一切都在围着大法动,这是肯定的,因为三界为正法而造。我为什么今天要和大家讲这些问题?因为有这种艺术技能的大法弟子是有能力的、是有能量的,你们做出的事情如果不是正的,或者是不够正的,你们就会加强那个不正的因素,会更加影响人类社会。修炼嘛,你们本来就是修正自己、修去不好的一切。你们在哪里都应该是好人,那么你们在艺术这个领域里也要做好人,在你的作品中也要表现美好、表现正、表现纯、表现善、表现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