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署名记者“常婉”,就是“长春晚报”的“长晚”两个字的谐音。《长春晚报》内部规定,所有恶毒攻击法轮功的文章一律用“常婉”署名,怕法轮功学员找到他(她)们,给他(她)们上恶人榜和曝光。
《长春晚报》总编:柳宝祥,男,54岁左右,1999年至2006年期间,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所谓的“慈善协会”副会长,兼长春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将长春市的大中型国有、集体企业不能改制的,全部收到手下,然后用铁的手腕将各企业全部卖光,工人全部下岗失业,老百姓称他“大骗子”,市政府称其“破烂王”。2006年被邪党长春市委任命为“长春日报报业集团”社长(总经理)兼《长春日报》和《长春晚报》总编。
长春日报报业集团是1999年12月16日在《长春日报》的基础上成立的。所谓的“集团’,最主要一点是方便邪党市委头头们从中洗钱、挥霍等。中共邪党有个骗人的规定,不许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而《长春日报》是邪党长春市委机关报,当然不能名正言顺办企业了,更不能从银行贷款了。
《长春日报》下设三个报:《长春晚报》、《长春商报》、《影视广播图书周报》,它们都参与了对大法的犯罪。长春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后,一方面疯狂迫害法轮功,另一方面疯狂从长春市各大银行贷款,现在的报社大楼重复抵押贷款数个亿,遭多家银行起诉,仍无力偿还。有正义感的编辑、记者们,出国的出国、调走的调走、提前退休的退休,就剩下王小奇、范云波之流仍在干着出卖自己的良心,诽谤天法的恶事,还有那些被临时聘任的编辑、记者们,一直在无知的干着坏事。
主要相关人员如下:
《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商报》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002号(同一楼内办公)
电话:0431—85649912;85611760。
邮编:130021
一、总编:柳宝祥,男,54岁左右,2006年被邪党长春市委任命为“长春日报报业集团”社长(总经理)兼《长春日报》和《长春晚报》总编。
二、长春日报报业集团邪党书记:张世杰,男,55岁左右,原任邪党长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三、《长春日报》副总编:王戈,女,53岁左右。
四、《长春晚报》执行总编:王小奇,男,50岁左右。
五、《长春晚报》副总编:范云波,女,46岁左右。
六、《长春晚报》总编助理:郭中凡,男,35岁左右。
《新文化报》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906号。
邮编:130022。
总编办电话:0431-85374308;0431-96618(新闻热线)。
网址:www.xwhb.net
信箱:XWH@public.cc.jl.cn QQ:100896618/msn:xwhb- 96618
一、《新文化报》社长兼总编:寇冠,男,55岁左右,吉林省白城市人。1978年毕业于白城师范学院,是文革后期知青推荐的工农兵学生;1980年—1997年,任《白城日报》所谓的记者、编辑;1988年—1998年任《白城日报》广告部主任;1998年4月—至今被聘任在《新文化报》先后任行政部、校对部、审读室、广告部主任,邪党支部书记,副社长、社长、总编辑。
寇冠的恶行:紧紧追随恶首江泽民,曾多次网罗手下记者、编辑(注:都是临时聘任的大中专学校毕业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学生,随时解聘)配合吉林省610 在《新文化报》上发表数十篇侮辱法轮大法和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文章。此恶徒人品极坏,流氓打底,匪气十足,据内部人士说,他为了挤走前任总编刘庆(注:其恶行明慧网多次曝光后有所收敛,后期不敢发表诽谤大法文章),采取卑鄙小人手段,曾当众威胁刘说:“我叫你发表什么文章你必须发表”。刘与其申辩,他大怒说:“你信不信我能叫人整死你!”刘无奈离开《新文化报》。
二、《新文化报》副总编:孙进,男,50岁左右,属于胁从犯罪。
三、吉林出版集团董事长:周殿富,男,岁数不详。主要犯罪事实:是利用其手下的吉林省各出版社和报刊杂志社,疯狂编辑、出版和发行有侮辱、诽谤、恶毒攻击大法内容的大、中、小学教材,光碟,以及各种期刊杂志。
四、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彤,受邪党吉林省委的直接指挥,积极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新文化报》由吉林出版集团主管、主办,吉林出版集团的上级是吉林省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