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邓毓群流离失所三年后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四十七岁的湖南法轮大法学员邓毓群被迫流离失所三年多,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含冤离世。其妹妹邓毓联被非法劳教,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二岁。

邓毓群,女,四十七岁,长沙铁路客运服务公司列车员。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这前由于工伤(伤到鼻子旁,眼睛下一点点)出院后,头肿,视力很差,身体虚胖,人们都穿衬衣了她还穿棉衣,戴帽子,戴墨镜(不戴不行),手洗一下冷水,鼻涕直流,反正是什么都不能干。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神奇变化,一切恢复正常,一瓦的小灯都能看书,脸上的疤也没有了。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邓毓群与妹妹邓毓联在湖南韶山发真相资料时,被韶山冲派出所绑架。邓毓群在派出所讲真相,讲自己修大法后身体的神奇变化。

邓毓群走出派出所后,被迫流离失所。邓毓联在湘潭七里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后,被劫持到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迫害,所谓“劳教一年半”,遭受了各种非人的迫害与折磨:不准讲话,不准上厕所,被迫每天二十多个小时连续坐在只有五寸左右高的小板凳上,屁股被磨烂,在七月那样炎热的夏天,一连几天在锅炉房罚蹲,等等。二零零六年四月,邓毓联从劳教所出来的前二十天,开始出现咳嗽,脚趾麻木、冰凉,走路困难,视力模糊,失去味觉等症状。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一直呈严重病状,肌肉严重萎缩,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在邓毓群被迫害有家不能回的三年的日子里,中共邪党居委会、派出所等经常骚扰她的家人(母亲、姐姐、妹妹、弟弟、丈夫等),二零零七年年底,长沙市铁路总公司邪党人员又对她们七十多岁的母亲进行骚扰。

邓毓群于二零零八年元宵节回家,身体已瘦得不象样了,家人左右为难,不敢送她去医院,还劝她“自首”。在邪党长期对法轮功的迫害下,邓毓群精神极度紧张,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含冤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