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关单位用不给落户口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原辽宁向东化工厂于2006年倒闭,上级决定该厂职工异地安置,部份职工从辽宁凌源市搬迁至营口鲅鱼圈开发区。到今年三月份为止,共有3000多户份十二批已将户口办完,可是还有一部份法轮功修炼者不能落户。这意味着完全剥夺了他们基本生活权利,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使他们不能正常生活。

在中国大陆,没有户口,就办不了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升学、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办理公证、外出购买车票、机票都要受到限制,甚至连住宿、银行存款都不可能,就连子女结婚登记都办不了。有的人因为户口落不上着急上火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而以至患病过早的失去生命。

不给这些好人落户是没有道理的,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请有关部门及早予以更正,不要再迫害这些好人了!不要做违反宪法的事情了。

法轮功修炼者也是国家的公民,而且他们都遵纪守法,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难道做好人就应该不给落户口,被剥夺基本生活权利吗?社会上是好人多好呢还是坏人多好呢?如果人人都能像法轮功修炼者那样按“真善忍”行事,社会道德就会回升,治安局面就会好转,社会就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