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人的遭遇》文章中指出,男人、女人和孩子,他们因为炼法轮功就被抓,或更严重一点,因为他们教别人炼法轮功。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他们被拘留、关押、酷刑折磨,关在劳改所。
文章中说,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经历过这些的,被释放出来,出来作证。很少有逃出来的。有一位叫冯雅君的年轻女士是逃出来的,她现在住在巴黎。她的父母被中共当局折磨致死。他们的唯一“罪过”是:他们开了一家书店,卖法轮功磁带和书籍。冯雅君本人也被关押了两年,遭毒打,被羞辱、虐待,完全是家常便饭。在一个特殊的地方——南阳,她遭受了被称为“洗脑”的迫害。她曾经被关在苏家屯的劳改营,那里因摘取器官而出名。当她在劳改所做(奴)工——做蜡烛和圣诞装饰品时,她能听到被酷刑折磨的人的惨叫声。她的哥哥健也被迫害过,他现在在美国受到政治庇护。
文章指出,类似的情况,我们可以在不同的维护人权的机构的报告中找到上百例。很多报告中透露了被关押在精神病院中的人所受的虐待,例如在烟台市、齐齐哈尔、宜春和白云。证据是确凿的。如象辽宁的法轮功学员苏菊珍,一九九九年十月被抓。她叙述了劳教、电击酷刑、被强迫服用不知名的毒品,遭毒打,特别是电棍。一个为争取法轮功人权的工作组编写了一份报告,有一百多页,以直接证人为基础,叙述了有关的各种形式的酷刑和虐待。这些陈述被多个保护人权的协会——如大赦国际——的报告证实。
“摘取器官:证据”一文讲述了法轮功成员对(中共)器官盗取的指控。
文章叙述,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分别是前加拿大亚太司长和人权律师,在一个长篇报告中做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政府及其分布在全国许多地区的机构,尤其是医院,还有拘留所和‘人民’法院,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良心犯处死。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强行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时被卖给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通常需要等候很久才能得到自愿捐赠的器官。”稍后在他们的报告中写道:“这些证据的每一部份本身都是可以查证的,而且大多数的案例都是无可辩驳的。这些案例综合在一起,就给出了一个罪大恶极的局面。”
文章还指出,那些被杀害的法轮功成员被摘取器官的迹象可在中国某些医院的网站上找到。上海的一家医院作如此的广告:“对所有需要肝脏的病人,等待期不超过一星期。”这条广告随后消失了。
文章中还说,根据麦塔斯和乔高的报告,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初期以来,在中国,可供自由移植的器官爆增。一九九八年仅有九例肝脏移植,到二零零四年,官方在册数字是一千六百零一例。这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这并不意味着一项医学上的进步。在有中国外科医生参加的医学会议上,同样可获取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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