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王浩桂被绑架到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所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2008年8月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派出所恶警闯入王浩桂的家,非法抄家,然后在村头埋伏。上午十一点左右,王浩桂外出打工返家,在村头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所骑电瓶车也被非法扣押。王浩桂被绑架后,直接被王舍人镇派出所送往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所。王浩桂不放弃信仰,劳教所就不允许家属接见,现王浩桂具体情况不详。

王浩桂,男,62岁,王舍人镇孙家卫村农民,为人忠厚、诚实、善良。王浩桂是99年共产邪党非法镇压法轮功后,才开始修炼的。2002年10月,王浩桂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济南刘长山劳教所绝食抗议迫害,因身体极度虚弱,2003年5月被送回家。

据悉,此次王舍人镇派出所按上面的指令,在奥运会前,每个村选一个法轮功骨干,绑架迫害,并直接送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所(位于章丘市官庄,309国道边上,现仍关押山东省各地男性法轮功学员)。请大法弟子们加强正念,营救被迫害的同修。

几年来,王浩桂一直坚持向周围的人讲真相,告诉他们不要相信恶党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并揭露恶党的种种流氓行径。在历城区邪党政府的所谓举报有奖的邪恶政策引诱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多次恶意举报,造成王浩桂被王舍人镇派出所、历城区610恶人多次绑架、抄家。王浩桂因背负债务,家境不富裕,独生儿子在外地打工,老伴、儿媳和不到两岁的孙子多次受到恶人的恶毒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