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实施长期跟踪、抓捕绑架、酷刑逼供、强制洗脑、巨额勒索罚款、非法劳教判刑、直至虐杀。每一轮的迫害行动,都是由河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定调,大概按多大比例抓,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出黑名单,分局的国保大队和派出所的国保警察跟踪、蹲坑实施绑架。抓的法轮功学员90%不经任何的法律程序直接被送劳教所迫害,10%在看守所长期羁押,遭受公安刑讯逼供收集证据、检察院罗织罪名起诉,法院枉法诬判,最后将大法弟子送监狱非法监禁,有的大法弟子被判长达十一年半的刑期,有的在劳教所或监狱期间被虐杀,也有的死于刑讯逼供。更有甚者被活摘器官。
尤其石家庄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带领国保支队一干恶徒:政保大队队长肖叔香、副队长马文生、副队长陈雷,中队长邓方、科长李瑞海、王晓峰(主管宗教事务)、张秋立,恶警马勇、李勇等等,紧跟江氏集团,作恶多端。
邓方在前任马文生遭恶报后接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于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期间,成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迫害急先锋)的骨干,期间参与了多次直接绑架或非法抄家,间接策划或指使了区域下属公安实施迫害和镇压善良民众,造成多人无辜冤狱,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凶手。
2003年8月15日,邓方等人绑架流离失所近两年的赵文瑜。第二天非法查抄了赵文瑜流离失所的住处,并把她劫持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洗脑班(河北省农科院招待所内)迫害。赵文瑜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后被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由于赵文瑜有疥疮,看守所拒收,又被拉回洗脑班。回来后的第三天晚上,赵文瑜走脱;后于2004年被迫害致死。
2004年2 月27日下午5时,在石家庄泰华街与合作路路口,邓方等国保大队十几个人当街绑架石家庄市西里小学教师郄丽莉到维明街派出所,交给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荣旗。后郄丽莉被非法劳教。
2006年3月3日中午,邓方、国保大队陈力,新华区国保大队及联盟路派出所民警郝志远(已调到石岗大街派出所),王志刚,田灵军,一副所长(现已调到东焦派出所)等,绑架大法弟子安文琪到联盟小区派出所,将其携带的讲法录音带一并抄走。安文琪后被非法判刑11年。
2006年3月3日,邓方、新华分局、联盟路派出所、长安分局的警察一同抓捕了石家庄大法弟子焦梅山,将他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于2008年2月28日劫持到冀东监狱二支队非法关押整个过程他们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拘留、批捕的通知书家属也没看见过。2007年8月21日,焦梅山被非法判刑九年。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博一家,邓方带领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绑架一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吴磊,因为所谓“拍照片”被非法送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关押。李兴山参与王博案,霸占四万多元现金和三箱衣物死皮赖脸的不归还。
2007年6月,邓方带领自己的国保大队成员、伙同育才街派出所恶警绑架了石家庄大法弟子崔利新。崔利新是原石家庄热电厂职工,她被其所在的北京公司派往广州台山电厂出差,在石家庄火车站被石家庄国保支队抓捕的理由是去广州串联,无论其公司领导怎样再三作证,都无济于事。后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崔利新到劳教所,在崔利新绝食抗议至生命垂危时才以保外就医的方式将其放回。
2008年7月4日,邓方协同长安分局王连喜、长丰派出所陈红平、杨运良等10多人,冒充送特快专递的,到石家庄大法弟子刘艳红家叫门,在没有开门的情况下,砸破家门闯入家中,将刘艳红、申满良夫妻两人绑架,对房间进行非法搜查,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强行把刘艳红、申满良两口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并把两人非法拘留十五日。7月19日,派出所把他们接出后送到一个招待所关押。在他们绝食十五天后,医生检查发现心脏、血压都不正常,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释放。回家后,他们24小时遭监控,警察天天上门骚扰,上街买菜也有人跟踪。8月16日下午3点多,丈夫上班不在家时,刘艳红再次遭绑架。
2008年5月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司法文书,与桥西区检察院和法院勾结,将大法弟子宋爱昌一审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二审裁定退回重审。代理律师已经向各相关部门投诉。
2008年 9月8日上午,邓方伙同桥西区西里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刘宗信家和西玲家抄家,抄走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将大法弟子刘宗信绑架到西里派出所,直到下午才将人放回。
不完全统计,99年以来,在河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直接授意下,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直接参与迫害过下列大法弟子(不限于):杨晓杰(已被迫害致死)、石岩、张士军、赵立山、牛敏刚、于静霞、刘坤剑、陈平、王云曼、王引科、牛敏杰、何东、白玉枝、宋之宁、王晟标、刘立群、申满良、刘艳红、郄丽莉、米晓征、王艺红、霍俊梅、王新中一家三口、庞凤琴、沧州大法弟子刘书松(被迫害致死)。
上述事实,均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据证实,法网恢恢上有详实记录。
河北省公安国保系统,尤其是石家庄市国保支队,甘当暴政恶法的迫害镇压工具,取悦当权者为目的,对被害人群以实施威胁、酷刑、非法拘押、经济掠夺和精神迫害的方法,长期大范围迫害法轮功修炼民众,造成多人次被非法判刑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受害人数量极大,影响范围较广,时间持续较长,情节极其恶劣,其行为已粗暴违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严重践踏了人权和生命尊严,其行为已构成迫害正信、酷刑虐待、群体灭绝、反人类罪,请求国际法庭立案调查,帮助结束中共制造的这场迫害正信的民族浩劫。
河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 裕华西路120号 邮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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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支队值班室031186862420,86863020
国保支队队长邓方
国保支队警员李兴山 (参与绑架王博一家,扣押四万多现金和三箱衣物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