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法庭外 |
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胡其利 |
开庭前一天,2009年9月24日,胡其利女儿和姥爷去法院找高志新为了多要两个旁听证,之前胡其利丈夫去找法院时说最多给五个。因为家里亲友想去的人很多就想多要两个。当胡其利女儿上楼找到他时,他说:“谁让你上来的?你下去,我一会儿下去。”胡其利女儿相信他的话就下楼了,结果他一直不下来,胡其利女儿就给他打电话说:“家里人很关心我妈妈,我姥爷那么大岁数了来找你,就是想要两张旁听证,来看看我妈妈……”可他说:“有啥好看的?要不就把别人的给他。”胡其利女儿问:“谁规定只给五个旁听证?有文件哪?”高说:“就这五个了。”他就把电话撂(挂断)了。
9月25日8:00多我们进去时被非法搜身,摸身上有没有手机,还检查身份证,和照片对照,还问姓什么(不是直系亲属不让进)。审判庭很小,并不许坐在第一排。
8:30分左右开庭,律师先进去,开庭前非法搜律师的包。律师说:这是文件。警察说:文件我们不看,说着依然在翻包。然后让我们五位家属进去的,让我们坐第二排(共两排)。审判长高志新、审判员董曼、许春红和公诉人(自称是起诉书上注明的李冬杰,其实相根本就不是她)及自称是检察院书记员的一个男的都来了。胡其利也被带进来了。
胡其利进来后要求上厕所,开始不让。后来法官才让警察带着去了,回来后胡其利要求卸去手铐,警察不理,律师要求说:“你给她摘了”,警察才摘掉手铐。胡其利要求脱去“黄马夹”,律师再次要求说:“别让她穿了”,警察才作罢。
开庭后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宪法第35条和36条,遭拒绝。律师提供说:“当事人想要这个文件,我准备了要给当事人。”但是被高志新非法阻止,不准律师给胡其利。不准胡其利当庭依法为自己辩护。剥夺胡其利的合法权利。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不断被高志新非法打断:“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什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
不准律师当庭陈述法律条文,也是长期以来大法弟子被非法审判时的一贯做法,是司法界自己践踏法律的又一实证。
律师询问胡其利:“警察搜查时有无出示合法证件?” 胡其利回答:“没有,家门是被以收费的名义骗开的。”
公诉人案卷当中有后补的治安检查证件,律师当庭质疑公诉人证件是假的,是后补的,公诉人哑口无言。
一位律师提出与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给法轮功定罪无任何法律依据等相关的九个问题。第一:05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邪教的法规,没有提到法轮功;第二:律师提到“两高”司法解释时,因为“两高”司法解释不符合立法法的原则和宪法,被法官打断。第三:把“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宣传品数量延用到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律师辩护说:“一个人怎么能谈到是个组织?同时“利用邪教?”,目前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即便是本身就涉嫌违法的司法解释也都没有提到法轮功是邪教。既然没有邪教之说,又怎么能说成是‘利用邪教'’呢?”第四:说到“破坏法律实施”,没有犯罪客体,哪部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同时刑法300条本身就违反了宪法“信仰自由”的精神。
另一位律师予以补充时被法官粗暴打断,不让说话。高志新说:“你不就是想说:炼法轮功无罪,你直接说结果得了。”律师说:“没有过程哪来的结果?!”高志新不断打断律师的依法辩护,有意的加快庭审的速度,要求律师配合法官。
高志新在律师辩护过程中大声说过一句:“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不准胡其利读完自己的陈述词,两页的陈述词刚读了两句就不让读了,胡其利要求“无条件释放,我无罪,把抢走的东西还给我。”下面的话没等读呢,法官就说“陈述完毕”,不让胡其利再说话。律师说:法官就是在践踏法律,剥夺当事人的权利。让律师配合法官,签字完事休庭,律师说:“我还没看庭审笔录,怎么能签字?”胡其利也没有签。10:10时庭审结束。
宣布休庭后,胡其利的姐姐对法官说:“既然无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老母亲(77岁)当众给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的扬长而去。律师对老人说:“不要给它下跪!”家人把痛苦万分的老人扶起来。家属说:整个审判过程就是走过场,草草收场,根本不讲理。
法庭外,大约40位左右被拒门外的亲友,他(她)们静静的等待着能见胡其利一面,当中白发苍苍的老者有近10位。胡其利的婆母满头白发,身着一件红色外衣,老人几次想进门去看一眼自己的儿媳,被警察粗暴的拦截、推搡。当胡其利被警察带出来时,亲友们举起手来向她致意,她也微笑着仰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亲友挥动着……
从胡其利被迫害过程中看中共司法系统违法犯罪的事实,司法系统沦为迫害修炼者的工具:
1:公安局派出所骗开公民家门,入室后无证搜查,强抢财物(现金400元,两部手机等),暴力取“证”。
2: 派出所警察搜查时把胡其利和其丈夫因为依法上访而被非法劳教释放证明抢走。
3:检察院后补的治安检查证,压根儿没有刑事搜查证,把胡其利过去因为上访而被劳教的释放证明书作为本案“罪证”之一,荒唐至极。
4:检察院公诉人钟姓检察员冒充李冬杰,因为宣读时公诉人为李冬杰,而到场的并非李冬杰。人命关天的法庭审判,公检法工作人员竟能冒名顶替。
5:法院限制极少人数旁听,本身违法。
6:法官高志新在律师向其提交当事人委托书时两次不见,推脱不见拖延时间。开庭前三天无书面通知律师,仅电话口头通知律师。对律师非常蛮横,对于开庭时间的安排不给律师任何商定的余地。
7:法官在庭审中多次无理打断律师依法辩护。
8:庭审中不准当事人胡其利做自我辩护,在法庭上公然违法。
9: 法院是受“610”操控的迫害工具,2009年8月5日,在中共双鸭山市委“610”头目于永江的主持下专门针对大法弟子胡其利开会决定如何迫害。恶警杜占一也在其中。会议要求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协助办案,要求尖山区法院在9月15日前审理完毕。
这场对正信的迫害持续了整整十年,十年间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被盗卖了器官;而今这罪行还在血腥的上演!我们希望更多人的良知被正义唤醒,秉持着人类的良心解体这邪恶的中共!让更多的人如正义的律师一样,大声的对世界说:法轮功无罪!世界需要“真、善、忍”!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参与干预司法公正的人员
姓 名 单 位 办 电 住 宅 手 机
于永江: 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990 4464607 13339333690
郭华毅 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770 13946638278
王晓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4297123 15331811111
李兰英: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4289610 4245588 13349339618
刘庆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科长 4286127
刘文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261544 4288999 13304887703
赵晓东
杜占一 市公安局610 4233106 4248910
姜枫 尖山区法院 13504858006
高志新 尖山区法院 13019044496
陈玉芹
李洪波 立新派出所 所长 15046825798
禚爱民 立新派出所 警长 1394662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