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打骂、体罚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摧残,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健康,使他们出现头发大量脱落、记忆力减退、腰椎过早劳损、心脏不好、血压不正常等现象。
1. 法轮功学员孙秀芳,66岁多的老人经常被罚站,有时整一天。
2. 法轮功学员林淑梅被罚站后晚上还不让睡觉。
3. 王姓法轮功学员被连续罚站一星期,每次达18小时以上。
4. 法轮功学员李宏被吸毒者经常殴打,劳教所给家属施加各种压力,以达到间接迫害李宏的目的,致使李宏在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出现问题。在她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恶警雷红珍还不让她休息,还让她每天打水、送水、干活等。
二、利用劳教人员发黑財,不按规定任意延长学员劳动时间,且生产安全措施不具备。在完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装配圣诞彩灯,多次出现短路,产品质量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在卫生条件不达标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与出口药品商合作包装出口药品。
同劳教所合作项目的厂商有:
中国电信忻州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运城分公司
卫星制药厂的出口药品 浙江某灯饰的圣诞彩灯
太原大唐明楼的月饼 山西汾酒集团的汾酒外包装
三.禁止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说话、限制自由、限制购买食物,并进行24小时包夹,并以不让接见、通话、通信、延教相威胁。对法轮功学员家属施加压力,造成众多家庭问题。为达到所谓的“转化”的目的,负责警察还制造各种假新闻,传播谎言,诋毁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侵犯法轮功学员的隐私权和名誉。恶警雷红珍还胁迫多名吸毒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周改珍进行包夹,迫使周改英连续几天几夜被剥夺睡眠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四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致使其身心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