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谟曾于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三年被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于二零零五年到二零零八年被四川省女子监狱劫持迫害。
迫害发生后,王正谟本着实事求是要说出心里话,于九九年十一月下旬到北京上访,向政府讲:法轮大法好。他却被北京便衣公安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被乐山市政府驻京办事员带到办事处,被市公安万警官强行搜走一千二百元钱后带到桂花楼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上旬,王正谟再次到北京上访,被北京便衣公安绑架到昌平看守所后,又弄到乡村派出所折磨,脱去外衣,仅剩内衣,在露天用冷水浇、电扇吹;后来被乐山市公安陈警官绑架到乐山驻京办事处,又强行搜走一千六百八十元钱后带回乐山,在市中区三派出所非法拘禁五天,后转到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王正谟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零一年二月初到劳教所五中队,王正谟被施以精神恐怖高压、肉体摧残,每天双手高举贴墙面、脚尖顶墙根站十八至二十小时,强迫转化。
三个多月后,有三十七位大法弟子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邪党恶警专门成立了九中队对这些大法弟子迫害。在九中队,大法弟子们抵制服从所谓的军训、做广播操、唱歌等各种形式的迫害,坚定的维护大法。后来被分别转到一、七中队,继续反对八小时后超时奴役劳动。
平时邪恶之徒言行损害大法,王正谟都用书面、绝食等方式,运用法律条文揭露和反对迫害,讲述大法的美好。九中队成立后,王正谟被铐过两次,被延期十九天,于零三年一月二十日离开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二月中旬,王正谟讲真相发资料,被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卢德福、吴畏、王爱萍、刘光乾绑架到石柱山看守所,绝食十五天回家。
五月十六日晚,王正谟被再次绑架到石柱山看守所,绝食二十天,十人暴力强行灌食而一滴未进,在生命垂危时回家。尽管这样还是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上午,社区中共邪党书记张高华、公安分局刘光乾、法院李兵到王正谟家说来问件事,直接就把王正谟弄到了四川省女子监狱七监区。
王正谟在监狱绝食七个月五天(没喝一滴水、没刷过一次牙),十一月中旬被送到监狱医院,十二月下旬送到四川省警官总医院七楼。
四川省监狱医院强行输入不明药物,致使王正谟的身体感觉强烈的疼痛、寒冷幻觉,对性器官的刺激等等症状,唯独没有食欲。王正谟身体被摧残的仅剩一副骨架,出现昏迷,一度失去记忆,医院人都说她要死了。监狱通知了乐山“610” 办公室,“610” 通知了王正谟家人。
零六年二月中旬,王正谟家人随同“610” 两人来看王正谟,说还能维持十天。监狱负责迫害法轮功的余志芳警官问王正谟,想不想保外?王正谟说:不想,我不是罪犯。监狱医院刘光明(省监狱医院大队长)来问王正谟,感觉怎么样?(王正谟昏迷五、六次后又醒过来)王正谟说我要好起来。他表示不可能,已经晚了。
王正谟没有死。在零七年五月份,监区主要狱警加长王正谟在生产车间时间(他每天要提早到监舍休息),王正谟公开给省司法厅厅长刘道平写信投诉监区超时、超定额强迫奴役劳动,半个月后监区四个监区长换掉三个,奴役劳动时间逐步缩短,工时定额缓慢在下调。到零八年七月份时,服刑人员就开始回到监区用晚餐,过去是中餐、晚餐都在监狱生产车间,用餐后十至十一、十二点钟回监区休息,早晨四、五点钟起床。
零八年七月初,恶警们又威胁王正谟讲,你不填一张表回不了家,王正谟说:我适应这里了,回家还要自己做饭,那就在这里吧。又过了几天,恶警们又说,你不填表回乐山了也回不了家,要到“法制基地去”(强制洗脑班),王正谟说,你应该知道,那个所谓“转化基地”呢,就是私设监狱,私设公堂,无论是那一级政府,那级机关搞的,都是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审判。
王正谟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离开监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