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霞是在法院公然拒绝提供起诉书、甚至拒绝告诉所谓起诉“罪名”的情况下,为丈夫陈韶辩护的。而在非法庭审之前及过程中,主审法官冯建东一直阻挠、威胁郑红霞,令人遗憾。
陈韶,男,三十八岁,淮安市清河区富强村三组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开始修炼大法。陈韶夫妻二人在淮安市区开一间复印店维持生活。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陈韶在复印店被清浦区国保大队张师农、杨爱民等及闸口派出所恶警绑架,若干大法书籍和资料、电脑主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财物也被恶警抢走。随后邪党清浦区公检法对陈韶做出非法逮捕、起诉,均不通知陈的家人。
十月中下旬,陈韶的妻子郑红霞在得知陈韶已被非法起诉并随时都可能被诬判的情况下,到检察院和法院去了解情况,遭到无理拒绝;后郑红霞又提出亲自出庭为陈辩护,邪党法院虽然无法拒绝,但却不提供起诉书,甚至连是以什么罪名起诉的都不告诉。主审法官冯建东甚至威胁:“到时‘六一零’的人都要来旁听,你不要在法庭上谈法轮功的事。”郑红霞在没有起诉书和不知道确切罪名的情况下,准备了辩护词。
十月二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郑红霞来到法庭,还没进审判庭,就在法庭的大门口被担任审判长的冯建东硬从手中抢走了辩护词。前来参加旁听的大法弟子,被法警以没有旁听证为借口挡在门外。
非法庭审开始时,冯建东又一次威胁郑红霞说:“今天‘六一零’的人都在场,不准你谈法轮功!”郑红霞不为所动,要回辩护词后,在多次受到法官的干扰下,以慈悲祥和的心态基本宣读完题为“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的辩护词,其中对法律条文的精辟剖析、对中共恶党非法迫害法轮功真相的揭露以及对大法洪传世界盛况的披露,使在场的公检法、“六一零”人员以及旁听席上的高校法律系的实习生都得以听闻真相。法官、检察官此时已无话可说。
后来郑红霞说到:“我们虽然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但我对法官、对法庭、对法律还是怀有信任的。”冯建东态度大变。大法弟子陈韶在法庭上也坚称:“修炼法轮大法合法,持有和制作大法资料合法。”
在法庭辩论结束时,郑红霞当庭劝法官、检察官化名三退,并劝在场监督的“六一零”、国保警察要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场的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场外的大法弟子一直在静静地发正念。期间虽有便衣警察拿着相机在偷偷拍照,但绝大部份大法弟子不为所动,直至非法庭审结束。
清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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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张万全 0517-8318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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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冯建东 0517-8358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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