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辉,女,四十三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她被当地派出所所长吴灿、“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恶徒卜建波等绑架,非法拘禁在南县看守所长达十七个月。在这十七个月内,她亲身经历了泯灭人性的中共警察的摧残,遭受污辱、辱骂,被强迫看谎言录像。
南县看守所所长李长青对陈晓辉等法轮功学员拳脚相向,鞭子抽人,高压电棍电人,电击电烧等等,这种残害人的手段已经达到随心所欲。非常邪恶的是,他曾指使其他恶警把女牢放风间的门强行封闭达三十多天,迫使十几个人挤在十多平米的封闭房间里,拉屎拉尿都在这里,因不能放风,也无法洗漱,整个室内恶臭熏天。恶警追随邪党为了达到所谓“转化”,手段残忍。(后李长青终于遭报,他在一次去参加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紧急会议途中,车祸身亡。)
南县“六一零”在金鑫宾馆办所谓洗脑班,用诈骗的伎俩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煽动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对大法犯罪。“六一零”曾威胁陈晓辉的亲人:“你们陈晓辉可以不用去劳教,但是要交点钱疏通关系,就可以去南县宾馆进洗脑班,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放人。”一下敲诈了上万元。“六一零”恶徒把陈晓辉非法拘禁十七个月,还欺骗她的亲人花钱花力同住宾馆,指使其家人强制她看谎言录相,强行抓她的手在所谓保证书上按手印。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陈晓辉再次被恶警绑架,被劫持到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达十七个月。(白马垅劳教所是迫害湖南省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当时的大队长是袁立华,中队长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