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啊,这里不是指责谁,指出的问题也不是针对出事的同修,也不是针对个人,是谈法理。同修做的好的地方,这里就不谈了,这里主要谈整体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和整体在法理上模糊不清的几个地方。目地是希望通过交流,使我们都去掉那些不符合法的心,修好自己,不叫大法再受损失。
(一)潜意识中对受迫害严重的同修另眼相看、承认迫害是迫害得逞的一个原因
大家都在谈否定旧势力安排,不承认邪恶的一切迫害,嘴上说要去掉崇拜心、分别心,可是骨子里还是对那些屡遭迫害、多次闯出魔窟的同修另眼相看。
经常听到同修说:“某某上了好几次北京,某某几進几出劳教所,人家就是修的高啊。”“人家是从劳教所闯出来的,(和一般的学员)不一样。”经常看到被抄家的同修,不是为大法书被抄走痛心、内疚,而是脸上带着幸福、喜悦的表情诉说自己被抄家了,被抄走了存折,好象是说:“看,我被抄家了,你这下该相信我了吧;看,我被抄家了,你这下该同情我了吧。”被抢走的钱要回来了,反而面带难色,为什么呢?因为被迫害没钱时,同修拿着东西来看望,这个同修给点吃的,那个同修送点用的,自己不大用买,心里感觉温暖;钱要回来以后,同修不再拿东西来看望了,心里感觉还不如没钱时,于是潜意识中觉的被迫害的越惨重越好。
经常看到从魔窟走出的同修,喜悦的诉说自己在魔窟里的经历,其他同修围着听,就象听英雄故事一样。被严重迫害的大法弟子的事迹在同修间口耳相传,一下子就成了知名人物。一时间欣赏、赞扬、崇拜、恭维、吹捧相继而来。走出魔窟的大法弟子被同修请来请去,围着捧着,没有时间静心学法,在成了同修嘴里的知名人物、重要人物的同时,也成了邪恶关注的重点。
以上绝非丑化大法弟子形像,均是事实,实际上听到的对知名同修的奉承、讨好已十分肉麻、露骨。听到那些肉麻的话,惊愕之余又叹息不已。怪不得那么坚定的同修老是出事,按理说越坚定、正念越强,邪恶越不敢迫害呀,怎么反而被迫害呢?就这样捧,再好的同修也被捧坏了,不把同修捧進劳教所才怪呢!
分别心表现在,对有的同修特别同情,特别关心,对一般的同修不是那么同情、关心;对“重要”同修,特别注意保护他们的安全,对一般的同修就不在乎他们的安全;遇到事,喜欢听听“知名”同修、“重点”同修怎么说,对一般同修不以为然;在曝光邪恶时,对有的同修被迫害重点曝光,详细跟踪报道,对一般的同修被迫害只做一般曝光,只有一条短消息;在营救同修时,对有的同修花很大精力营救,组织众多学员坐车去牢狱附近近距离发正念,而绝大多数被长期关押的学员却没有人想起来去给他们近距离发正念。越对同修重点帮助,越把同修当成重要的人推崇,越对同修重点营救,越对同修重点曝光,邪恶也越把同修当成重点迫害。从这个角度讲,对同修的分别心,恰恰害了同修。
有的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被绑架,同修交流、议论了一通,却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某某某当年邪恶抓他的时候他跑了,这些年一直在外面,没有经历过象别人那样被抓又闯出,所以这次补上,得面对这一块。”这种认识也是承认了迫害,潜意识还是认为到牢狱里走一遭才修的高,从牢狱里闯出来的才是坚定的。
“这个人功有多高,一眼就看到他的功柱有多高,这就是他的层次,佛教中讲的果位。”(《转法轮》)衡量一个人修的高低、好坏,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心性。一个人心性在哪里,他的层次就在哪里,这个在另外空间看的是清清楚楚的。不是被抓的次数越多就越高,不是受迫害越严重就越高,也不是非得進牢狱走一遭经受住考验才行。
还需注意的一个问题:同修在魔窟里表现的好就起劲营救,同修一时表现的不好就放弃营救,这是不在法上的。不管同修表现如何,都应该用一样的心营救,因为如果邪恶这一次迫害得逞(判劳教、判刑得逞),就等于开了一个最不好的先例,以后邪恶就照着这次办理,所以一定不能叫邪恶的计划得逞,一定要破除邪恶对同修任何形式的迫害,也是在破除邪恶对大法的迫害。
“老师不有法身保护我们吗?我们这个宇宙中有个理:你自己求的谁都不管,你自己想要,谁都不管。”(《转法轮》)潜意识中觉的受迫害光荣、把受迫害的同修高看一等就是在求迫害,就把迫害求来了。
(二)芝麻小利,酿成巨祸
人与人交往,总有吃亏的,你不吃亏,很可能就得别人吃亏。“那么他就欠了别人的东西;因为他尖,他会来事儿,他可以多得到好处,别人就要多得到坏处;因为他尖,他也不能吃亏,他也不容易吃到亏,那别人就得去吃亏。”(《转法轮》)
在与常人交往时,也许占了常人一点小便宜,只是失了德,另外空间的邪恶也许不敢怎样你;在与同修接触时,如果占了同修的便宜,邪恶一定不会放过,因为它们认为这人敢这样对待他的同修太严重了。
在与同修接触中一定要把握好,不要在“利益心”上被邪恶钻空子。具体表现在:替同修批发购买mp3、卫星天线锅、烧的香……的时候,是按照批发价卖,不赚钱,还是按照零售价卖,赚取利润;和同修合住时,谁做饭,谁出饭费;雇佣同修时,是不是想叫人家多干活,少拿钱;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孩子,自己照顾不了,是花钱雇人伺候老人,叫孩子進幼儿园、住校,还是叫同修替自己伺候家人,不给钱;同修给钱雇佣自己,是不是就什么都愿意干了,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给同修介绍工作,是不是想送个顺水人情,不管这么多同修到大法弟子办的工厂打工是不是合适;……
有的人可能会觉的:我一点好处得不到?那不是白忙活了?那我为什么要为同修干那些事?“他越来越重视现实这点利益,那么他的心胸也就越来越狭窄,他越觉的常人的物质利益才是撒不开手的东西,他也就认为他自己是重现实的,他不吃亏。”(《转法轮》)人各有志,想赚钱,到常人中去赚好了;想得到什么好处,找常人去好了;不要到大法弟子这个群体里来找什么好处。这是很严肃的事。不要觉的同修傻、什么都不懂、没见识,就觉的对同修怎么样没什么,也不要觉的同修在难中,就算对同修怎么样了,同修能拿我怎么样呢。同修修成了就是佛、道、神,不要做对不起未来的神的事。说白的粗俗一点,占谁的便宜,也不能占同修的便宜;和谁耍滑头,不能和同修耍滑头。教训是深刻的。
有的经商的同修被迫害,出来后,其他大法弟子忙着张罗帮同修从新开张,好象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不去和同修找一找是什么原因出的事。有的协调人通知给某同修发正念,说是“某同修做生意亏了,赚不到钱了,所以要给同修的生意发正念”,不去找是不是利益心没放下,反而通知大家发正念,那是发正念就能发好的吗?你能清除外在的,你清除不了他心里的,而邪恶就存在在大法弟子的执著里。还有那么多同修跟着去做这样的事,整体上法理不清。
(三)大法弟子都到同修开的工厂、商店打工符不符合法
从明慧网上登出的消息中可以看到,大法弟子办的经济实体被查抄的事,在大陆不同地区,都有发生,并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被绑架的有当老板的大法弟子,也有给这些大法弟子打工的同修。经常从明慧报导中看到,有的同修到大法弟子那里打工,没几天就出事了,老板被绑架了,公司解散了,连员工也一起被绑架了。发生在多个地区的相似现象,这不能不使人反思。
有的同修觉的,海外大法弟子办了新唐人公司,那我们大陆大法弟子为什么不能办公司?师父都指出了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给新唐人公司打工的大法弟子不能要钱,那么大陆大法弟子办公司,给大陆大法弟子打工的大法弟子也不能要钱了。人家海外大法弟子都不计较利益,不要钱,大陆大法弟子也不应该计较利益呀。
这里要看清楚海外大法弟子办的公司和大陆大法弟子办的公司的区别。新唐人公司是非营利性质的,海外大法弟子是在拿出自己的钱来,讲真相,不是为了给自己赚钱,广告收入一般是又用到讲真相上了,所以在新唐人工作的同修不要钱。如果不是这样,只是哪个海外大法弟子自己做生意,雇佣了同修,那一定是要按照社会的工资标准给工资的,绝对不能说在没收回成本前,打工的同修就不能要钱。
大陆大法弟子办的公司,是为了给自己赚钱,赚的钱归老板自己了,办公司又不是讲真相,和海外大法弟子能一样吗?想叫大陆同修象海外同修给新唐人做义工一样给自己义务劳动,这可能吗?
大法弟子自己开公司,没什么不符合法的。但是叫很多同修都到这一个大法弟子的公司打工,这么多人凑在一起,又是公开的,这种形式存在不存在安全隐患呢?
既然是一种公开的社会工作,必然会面临一些具体情况。既然是做生意那肯定要用电话、手机联系,电话、手机都是公开的,那么这么多同修之间电话、手机之间联系、对打,而且天天见面,邪恶是很容易知道这些大法弟子密切联系的。你说,只是社会工作,又不是做大法工作,叫邪恶知道了也没事。可是实践中不象你设想的那样只是社会工作。见了面,难免交流交流,大法弟子又不可能一点讲真相的事不做吧,如果再发展到一起学学法,一起交流交流,一起讲讲真相,一起做点资料,一起做点大法工作……而这些同修又是公开联系的,那么集体做这些事就等于是公开的,就很难保证符合明慧要求的单线联系的原则了。
还存在一个问题,没有什么借口的时候去了解同修的情况,同修都会很警觉,会认为这是打听事、不修口、不符合法,但是以给同修找了一份工作的名义去打听同修的姓名、住址、履历、家庭情况……同修就容易放松警惕,不觉的这是打听事了,不觉的这是不修口了,就什么都告诉别人了。如果被邪恶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已经有大法弟子去给同修打工,不但老板同修知道这位大法弟子的底细,连老板的家属都知道了(因为你到人家那里打工,人家家属是肯定要过问自己家的生意的),结果没干多久,就出事了,老板同修和员工同修都被绑架,老板同修的家属为了把自己的家人弄出来,把一切都推到员工大法弟子身上。
我觉的遇到同修给介绍工作要理性对待啊,不能一看到给钱就什么都不考虑了。所有出事的大法弟子,都没赚着多少钱,反而因为跟同修密切联系被钻了空子。其实,赚那点钱,真是不合算,出个事,造成的损失却是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的。不是反对大法弟子找工作,能到常人那里找工作,不是更能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状态修炼吗?
以上是对整体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反思。有的同修也许会说,出事的大法弟子不是因为上面谈的这几个问题被绑架的,是因为参与了某件事,邪恶以参与某项活动为名绑架他们的。是,出事的同修也许不存在上面说的这些问题,但是我们整体存在这些问题,整体在这些方面法理不清,才导致了邪恶有机可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其实有很多同修修的很好,这里没有谈。我了解的也许不是实际情况,也许有片面的地方,也许有偏颇的地方,谈的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谈的不清楚的地方请同修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