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星期四否认中国存在“黑监狱”。
人权观察组织说,他们采访了38名自称曾被关押在“黑监狱”中的人。路透社和德国之音等媒体的报道中,一些受访者还指出,“这些黑监狱显然是违法的,但当地官员却称之为‘法律学习班’。”
事实上,在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之后,这种号称“法制学习班”的非法拘禁的设施便被大量的、随意的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尤其是当时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对被拘禁于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从最开始的阻止其进京上访、强迫其放弃信仰,到肆无忌惮的刑讯和酷刑折磨,洗脑班这个黑监狱成为中共当局非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方便的工具。
迫害法轮功的十年中,这种“洗脑班”在全国各地泛滥成灾;很多地方,也许没有针对上访者的“黑监狱”,但却基本上都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洗脑班。
仅成都,已知的洗脑班就用:新津洗脑班、金牛洗脑班、武侯金花洗脑班、成华洗脑班。其中,位于成都新津县蔡湾的对外挂牌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新津洗脑班,是最为典型、且臭名昭著的一个。这座黑监狱位于成都市南边的新津县花桥镇,由四川省“610”与成都市“610”联办。由一空军某研究所改建而成,后又在邪党四川省、成都市领导特别是李春城的直接指使下,将一墙之隔的原来的新津戒毒所、猫管所(关押卖淫嫖娼犯)一并划给了新津蔡湾洗脑班。
被非法拘禁于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是在家、或上班途中、或单位被绑架的,有的是非法劳教或判刑期满后直接被送去的。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拘禁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已被非法关押三年。
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新津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包括:编造诽谤谎言、伪善欺骗、软硬兼施、肉体折磨、猛烈精神刺激、注射破坏神经中枢药物、饭菜、开水里放破坏性药物、野蛮灌食、敲诈勒索、骚扰、威胁、恐吓……
同时,新津洗脑班还通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榨取钱财。二零零五年前,每个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大法学员每月至少交二千五百元生活费。洗脑班每“转化”一个大法学员,可得到一笔可观的奖金。新津洗脑班从二零零三年四月非法成立到零五年底,榨取大法学员所在单位的钱财初步估计已超过二百万元。
今年7月18日下午三点左右,原前锋集团工程师、成都大法弟子郭利蓉在上班途中被府青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新津洗脑班。郭利蓉年迈且身患重病的父母无奈之下,只得聘请两名北京维权律师为女儿讨回公道。两位律师代为郭父母起草的控告状中指出:“所谓的“洗脑班”,完全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遗毒在当今法制社会的死灰复燃,是“法外施法”。据说凡是送入里面的被“强制学习”的人员,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与家人通信的权利,没有会见家属的权利,没有时间限制,没有获得法律帮助和救济的渠道,没有基本人权的保障,据说有的还被虐待,甚至被折磨致残致死。……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能够认真纠正这样一个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的错误做法,我们不想再看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又回来了。这样的所谓“学习班”确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听说为了使这样的学习班能够顺理成章,居然还美其名曰“法制教育中心”,以合法的形式在从事着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事实。”
郭利蓉事后表示,即使在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她在洗脑班绝食抗议非法拘禁,仍受到洗脑班工作人员用开口器野蛮灌食迫害,致使其牙床变形。
四川省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大法弟子谢德清,今年4月29日在高新区法院外被中共恶警绑架,劫持在所谓“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脑班)不到一个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小便失禁、滴水难咽,并伴有严重的心绞痛,被扔回家中仅仅四天,便于2009年5月27日晚上含冤去世。死后遗体发黑。当局为销毁证据,5月29日凌晨3点,大批防暴警察闯进成勘院退休职工谢德清的灵堂,打伤死者的大儿子谢卫东,抢走谢德清的遗体并强行火化。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博士在《面对暴力的思考与记忆——致李和平》一文中写道:“我接触的法轮功案件和其他一些刑事案件中,办案人员或看管人员使用酷刑已经不再以获取口供、转化思想为目的,酷刑成为施暴者的一种消遣和快乐,成为施暴者的一种心理需要甚至是生理需要;酷刑本身就是为了酷刑。”这也许就是新津洗脑班以及洗脑班的工作人员的状况之一。
成都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刘生乐(音),女,53岁,2003年4月被四川新都610绑架到成都新津邪恶洗脑班迫害至生命垂危,5月23日被放回时赤着脚、全身疼痛、头部发肿、胸部青紫、腹部肿大,嘴里吐着白沫,整天用手按腹部,三天后即26日含冤而逝。
李晓君,女,52岁,成都市大法学员,环保局高级工程师。2003年─2004年7月在被新津邪恶洗脑班迫害期间,因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一口上牙被撬掉。现吃东西不能正常咀嚼。
刘晖,女,30多岁,原金琴路小学优秀教师。2006年10月,刚接受四年冤狱,却被当局直接从监狱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至今已三年多。据悉,刘晖在新津洗脑班受到用开口器强行灌食等酷刑迫害。
李喜慧,女,46岁,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干部,被非法拘禁于新津洗脑班已近三年。
徐筱蓉,女,51岁,成都锦城外国语学校(原成都16中学校)高级教师,2007年8月1日在成都当局对大法弟子非法的大抓捕中失踪。现被非法拘禁于武侯区的金花洗脑班一年多,后又被转到新津洗脑班至今。
刘龚丽(退休职工),成都市建设路一零六信箱,2008年3月13日在家被本厂“610”和圣灯寺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遭受迫害至今。
祝 霞,女,34岁,成都市光荣小区大法学员。2001年于其儿子满周岁当天被绑架,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半有余,就被光荣小区“610”头子何元富直接绑架至郫县洗脑班、成都花桥新津“610”洗脑班迫害,2004年2月在国际社会呼吁下被营救出来时。一个年轻美丽的女性已被迫害的不成人形,精神失常了。在郫县洗脑班期间,她曾被那里的流氓特务强奸。
刘瑛,女,成都青龙场大法学员。2005年9月─2006年1月被青龙场武装部长张富民非法关押于成华区洗脑班(位于成都熊猫大道),遭毒打和药物摧残,腿曾被打断,几度出现生命危险。在此期间,家人一直未接到任何信息。后在其父多次询问下才被放回,不久即精神失常了。
在洗脑班所发生的罪行和邪恶,其对人性的践踏,已远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非法拘禁”、“非法剥夺宗教信仰”、“故意杀人”等罪名所能涵盖的了。就象当年纽伦堡审判时,人们感到,没有一个罪名能够形容纳粹的罪行一样。希望人权观察的这份报告能引起更多主流媒体和主流民众对包括洗脑班在内的黑监狱的关注,并要求立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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