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市郑志贤遭受的经济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导)河北迁安市的郑志贤,女,58岁,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精神快乐了。这样一位因修炼法轮功受益的妇女,在过去的两年里,三次被当地恶警绑架并勒索大量钱财。

2008年4月10日,迁安市国保大队恶警浦永来、唐学平等人,闯进郑志贤的家,抢走《转法轮》二本、DVD机一台(价值480元)、MP3一个(价值280元)、MP4一个(价值300多元)。郑志贤口袋里有260元钱,恶警强抢50元说是车费。非法抓人,还要受害者掏车费,真是无耻!

过后,恶警又到郑的大女儿家非法搜查,搜完后,女儿家的金卡就不见了,之后,郑被绑架到迁安市看守所。

恶人抓住家属想让郑早出来的心理勒索钱财,迁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鼓明辉勒索1万元现金,唐学平勒索了价值460元钱的两条烟,浦永来勒索3000元,以国保大队的名义又勒索了8000元,在唐山,家属请浦永来等吃饭花了200多元。这样郑志贤才被放回家。

2008年11月14日,浦永来等恶警又闯入郑的家中,抢走郑身上的54元现金、新买的录音机一台,并把郑志贤非法关进洗脑班,一恶警打了她两个耳光,洗脑班头子杨玉林向家属勒索1万元现金。八天后,郑志贤才回家。郑出来时,大腿被迫害的不能走路,家属带去医院检查,花费2000多元。

2009年5月11日,国保大队哈福龙等恶警再次将郑志贤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53天,勒索家属1000元钱后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