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下午三点,我骑车去城西后李庄办事。途中,在阜城通衡水的大公路上,我由东往西走,在张塔村西,我刚拐过弯正要下乡间公路的当口,从我身后疾驶过来一辆银灰色轿车,猛然的向我撞来。从事发的现场分析,这辆车是违规行驶,他由东往西开,应该在公路的右侧北边,却跑到公路南边左侧来撞我,车速很快(从现场看司机没有刹车的迹象),我被重重的撞了一下,自行车被撞散了架,前车轱辘和车身离体被撞飞出好几米远,我被冲撞的惯力弹起两米多高抛出数米远后重重的摔在了公路上,左侧脸着地后擦伤,左侧胳膊和腿也被擦伤,上衣和裤子也被路面磨破,当时头脑中一片空白,没有了思维,过了一会儿,我渐渐的清醒过来,看到有十几个人在围观,撞我的汽车停在了离我二三十米以外。
当明白出了什么事时,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是绝对没有生命危险的。师父在讲法中告诉过我们:遇到危难后,首先要守住心性,“好坏出自人的一念”的法理清晰的出现在脑中,我们法轮大法修炼人要严格按照“真善忍”去做,处理好这突发事件。于是我伸伸胳膊和腿,活动自如,没感到疼痛,我知道师父在保护我。首先我先否定了“报警”和“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的念头,也不想给家属打电话(我带着手机)。因为师父已经保护我,身体没事,别的什么事都好说。司机虽然违规开车撞了我,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互不相识,并非故意,他可能有急事才超速并失误,在此事上我决不能和他纠缠不清,揪住不放,我要按照大法“真善忍”去做,宽容别人,体谅别人。我的思路逐渐清晰,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看得出,司机撞了我已经吓的够呛,见我从昏迷中苏醒并能爬起来,赶紧过来扶我,说:“大姐,我送你去医院检查检查吧!”我说:“不用了。我是学法轮大法的。我有师父法身保护,身体不会有事的。”我又和他商量说:“兄弟,你看我的车子已经不能骑了,你帮我修修,我好回家。”这时司机看到我的脸因摔伤已经红肿起来了,可能他害怕了,想赶快脱身,就慌不择言的说:“我的车也坏的不轻。”这时围观的人说:“你的车坏的不轻,证明你撞人撞的厉害。”司机又以哀求的口气对我说:“大姐,我给你一百块钱你自己修车行吗?我还有急事得走。”我说:“你的钱我不要,你要有急事就走吧,你只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行了。”他说:“我记住了,记住了,我今天算是碰上好人了。”司机走后,我打电话给我的家人,让他们骑三轮车来把我和被撞坏的车子拉回了家。
围观的人对我这么处理这事都有些不解,说什么的都有,认为我“太傻了”。我认为我不傻,因为我是在按照我师父教给我的大法“真善忍”在做,我觉的内心很坦然。虽然我身上有些擦伤和淤血、红肿,那只是皮毛的事,过两天就好了,什么事也没有耽误,只是修车子花了点钱。假设我当时的一念是:哎呀!这回可坏了,快跟司机去医院吧!闹不好到医院真能检查出大毛病来,筋断骨折、脑震荡什么的,住些日子院,让司机花钱不说,自己得耽误多少家务事,更耽误我做好三件事。因为师父在讲法中告诉我们,大法学员一旦遇到危险事,只要当时念正,为对方着想,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因为每个真修的大法学员都有师父法身保护,就会体现出大法的超常与神奇,如果不听师父的话,不按着大法去做,想借机诈些钱财,那可能就是骨断筋折另一番景象了。因为这方面的事例我们知道的太多太多了。
我在师父的法身保护下,没出现伤残,我不和司机计较,不让他破费钱财,司机知道我是大法修炼者,从内心说出了“我今天算碰到好人了”。试想,社会上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可当今的社会,特别是江泽民之流,他却怕好人多,他看到炼法轮功的人数超过了他那个共产党党员的人数,他就妒嫉的不行,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动全部国家机器大肆镇压。还利用电视台编造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造谣说什么法轮功“自杀”、“杀人”,挑动全国百姓仇恨法轮功。因为电视,报纸都在他一党独裁的掌握之下,他可以随意造假欺骗百姓。今天就利用我这个事例,告诉乡亲们,炼法轮功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而我这样做是完全按照李洪志师父的教导去做的,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功,我可能会报警,会住院,让司机去花钱。
另外我还要告诉乡亲们: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善良人是有罪的,善恶有报是天法,不管他权势多大,终究会受到惩罚的。眼下法轮功已洪传全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各国人民都非常欢迎“真善忍”大法,今年的十一月,西班牙的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如果在限定期限四至六周内他们不去应诉,就要发出国际通缉令逮捕他们。乡亲们看着吧!老天爷是会给善良的人们说理的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