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县吕以玉自述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叫吕以玉,今年六十六岁,一九九七年九月份以治病的心态走入法轮功修炼。看书炼功半个多月后,缠身多年的疾病基本痊愈,我的身体一身轻,皮肤细嫩,简直和以前象两个人一样。我体会到多年没有感觉到的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决心跟随师父坚修到底。

一九九九年风云突变,我们的修炼环境被江泽民为首的恶党破坏。七月二十五日在商业宾馆办洗脑班,我和丈夫江洪青和所有商业系统的炼法轮功的职工都被集中在商业宾馆会议室里,强迫我们观看恶党造谣的录像,逼着让写保证书,每人还要交三十元钱。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和丈夫也去找同修交流,到同修家不到十分钟就被恶人绑架,把我们拉到城北郊派出所洗脑班打我们,每人一间屋。李洪伟拿三合板打我,一边打一边问:“还炼吧?”说“炼”就继续打。马兴峰一边用脚踢我一边说:“看你年纪大,不然的话还打。”我的脸被打走形了,肿成了紫的;臀部、腰被踢得痛了十来天。我丈夫说:“我都认不出你了。”我丈夫眼也被打出血。

第二天,我丈夫单位来人把我们接到单位关在局子里的传达室旁边的一间小屋子,里面很脏放着保险柜,我们俩躺不开。单位领导庄新伟、段长胜把我们放在大门口叫过往的看,羞辱我们。我们在做好人有什么错,我心里的委屈不平一股脑地往上返,每天晚上哭着睡着。

第二天,他们叫人送来一张条子,上面写着住房收回去,交一万元罚款放你们出去。后来我儿子找人送礼,被勒索五千元。我被关了五天、我丈夫被关了八天才被放出来。

二零零一年,我因传师父经文,被绑架到看守所。恶人问我经文从哪里来的,我没说,审了我三个多小时(警察姓名不详),然后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后回家,第三天商业局刘宝东来我家,威胁要送我们去冯家庄洗脑班,我和他们讲真相。后来他们把我关进肉联厂近两个月,逼我写“保证书”。我说我不写,他们就找来一本诽谤师父的书,我一看真伤心,眼泪流个不停,这么好的大法在世间遭诽谤!最后他们要勒索三千元,我们不交。

在邪党党魁胡锦涛上台时,邪党人员又企图迫害我,我被迫离家出走,邪党人员又逼迫丈夫要人,给我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