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法院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对姜国波第一次非法秘密审判(未通知任何人及家属),十二月二十几日(具体时间不详)第二次秘密审判,非法判刑五年。姜国波提出上诉,现正在上诉期间。
姜国波,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山东威海人,身材魁梧、威武壮实、气度不凡。姜国波大学毕业,是潍坊市委政法委官员,副县级级别,年年考评都被评为优秀。修炼法轮功后,姜国波在承担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考察工作的几年里,不贪不占不收礼。九九年诸城、高密两地遭水灾,姜国波捐款五百元支援灾区百姓。姜国波在潍坊下属青州市挂职期间,为当地村民打井、修路,深得民心,村干部和村民在村头放鞭炮欢迎他。
就是这样一个廉洁奉公、关心百姓疾苦、深受百姓爱戴的清官、好官,却被解除职务,停发工资,失去工作,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和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二次被非法关进潍坊昌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底在昌乐劳教所,在滴水成冰的严冬,七、八个人把姜国波扒光衣服,捆起手脚放进水缸里泡,把他的头按进水里灌;或几个人用水管子向他的嘴里、鼻孔里连续长时间喷水、灌水,使他无法呼吸,每次折磨都在半个小时以上。二零零五年在昌乐劳教所,昌乐劳教所所长徐立华指使恶人在饭中加入了破坏神经、阻碍大小便和其它不明药物毒害他,致使姜国波头晕得厉害,心跳异常。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姜国波在打工的公司院内,被潍坊市国安特务和潍坊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勾结绑架。四个蒙着脸的便衣,采取流氓手段,用黑袋子套、勒住姜国波的头、脖子抬上车,把姜国波绑架到昌乐看守所非法关押,并严密封锁消息,不准亲人询问,拒绝亲人探视。当时姜国波与妻子在同一天被中共绑架,姜国波的儿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生活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二零零九年三月,潍坊恶警放出风,造谣说姜国波已被释放,竭力阻止人们关注此事进展,掩盖迫害真相。在非法关押的前三个月里,潍坊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伙同昌乐看守所恶警,十几个人长时间连续轮番非法提审姜,刑讯逼供、不让睡觉,致使姜国波出现高血压。
二零零九年四月,姜国波开始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消瘦,同年五月左右,潍坊市检察院对姜国波非法批捕,之后对其进行刑事起诉,姜国波继续绝食抗议,身体消瘦虚弱,被昌乐看守所恶警野蛮灌食,很多大法弟子就是在这种“鼻饲”灌食中被迫害失去生命。
姜国波被昌乐看守所恶警绑在“死人床”上折磨。恶警叫来六、七个被劳教的刑事犯戴上手套,将姜国波手脚绑在“死人床”上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野蛮灌食,令姜呕吐不止,用大铁链子反铐着双手,锁住双脚,直到姜吐血。姜国波被绑在特制的床上,手脚分别铐在四个床腿上,使人呈“大字形”,动弹不得。床板上有抠好的窟窿,窟窿下放着便桶,使大小便顺着窟窿流到便桶里。
二零零九年六月,姜国波已被迫害得不能进食,生命垂危。长期的绝食反迫害,姜国波头发白了。姜国波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尽折磨,上大镣、死人床、无休止提审、长期不让睡觉、谩骂侮辱,插管灌食(二十四小时不拔),和长时间背铐(十五天撤下一次),致使他瘦得不成样子,生命危急,出现严重的肝病,恶警们都给他打了乙肝疫苗。不论恶警怎样迫害,姜国波毫不妥协,绝不配合迫害。
现在姜国波被非法判刑五年。呼吁国际社会、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营救被非法判刑的姜国波、王维法、卢新亮、孔茜、曹俊峰、葛坤、梁启栋、曹俊萍、尹国华和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伸张正义!
恶人榜:
张新起:潍坊市委书记 0536-8789950, 手机13605360198
崔建平:潍坊市委副书记 办0536-8789000
解维俊: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相欣:潍坊市奎文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电话:0536-8878511(办)0536-8878758(宅)手机:13606361360
周国升: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局长
谷志勇:潍坊市奎文区国保大队警察0536-8878680,13563667175 (2008/04/29更新)
黄潍连:潍坊市公安局长 办:0536-8783707 宅电:0536-8789366
朱玉林:潍坊市公安局政委 0536-8783005 13605360068
隋汝文: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 潍坊市现任610办公室主任。家电:0536-8783031手机:13806495398
罗相贤:潍坊市公安局国安支队长 办:0536-8783238,办:0536-8783251,机:13963650099
徐新萍:潍坊市公安局国安支队政委 办:0536-8783156 手机:13605369816
徐立华:潍坊昌乐劳教所所长办公室电话:0536-6232011 宅电:0536-8585616手机:13706466899
徐立华的父亲徐受庆,电话:0536-8189636
王树国:潍坊市看守所所长
王卫东: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 0536- 8529811,0536-8529878,0536-8529848刑庭 :0536- 8529858庭长李小英:0536-8529821
张新华,潍坊奎文区法院副院长:办公室电话:0536-8509806办公室 0536-8588616民 庭 0536-8586927刑 庭 8586859经济庭 0536-8586953执行局 0536-8588960技术室 0536-8586732行政庭 0536-8586625政研室 0536-8586117立案庭 0536-8588007执行一庭 0536-8588560执行二庭 0536-8586760执行庭 0536-8585089执行庭 0536-8585096执行庭 0536-8585098法警大队 0536-8588030
奎文区检察院办公室:0536- 3011888, 0536-8868005传 真:0536-3011890 (需注明科室或接收人士)公诉科:0536-3011862、0536-3011859 批捕科:0536- 30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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