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实法中走向成熟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机缘与善念使我有幸走入大法中修炼,师尊的无量慈悲与大法深奥博大的法理和亲身体悟,定下了我坚定修炼的一念;变异的观念、后天形成的执着使我步履蹒跚,磕磕绊绊。麻木消沉的时候,在我内心深处总是有个声音在呼唤:坚定修炼!

回首和审视一下修炼路上的经历,的确有新的发现和启悟。拾遗补缺,修去执着。走过了下面这段路程,使我变的更加成熟。

同修被迫害致死前后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本地有一同修(以下简称A)在讲真相时遭恶警绑架。得知这一消息确切,我们马上采取各种营救步骤:立即发消息给明慧网,曝光这一恶行;打印营救同修的倡议书;动员A同修的亲人去公安局要人:讲真相救世人不犯法,是大善的行为,公安随便抓人是执法犯法,并找能配合同修A家属的弟子陪同家属去公安局要人;请制作不干胶的同修尽快制作出有关不干胶张贴;写出揭露邪恶绑架大法弟子的卑鄙行为的真相材料,在当地散发,同时通知所有同修近距离配合发正念,对A同修的营救工作全面展开。

由于不注重实修,矛盾的双方又都不向内找,执着不放的人心被邪恶利用和加强,使本地同修之间原有的间隔越来越大,造成了很大的内耗,致使营救同修一事没有做到位。例如,请同修发正念的倡议有的同修不认可,没有下传甚至私自销毁,揭露邪恶、营救同修的不干胶未能及时制作出来,也有的同修抱着对A同修的成见不放,不但不发正念,还到处述说A同修的不足,使整个形势复杂化等等,致使A同修不但没有被营救出来,反而在短短的二十几天内被邪恶迫害致死。

“即使是做大法的事,也得符合法,否则就没有法的力量。”(《曼哈顿讲法》)由于自己对揭露当地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认识不足,没有真正在法理上认识达到理性的升华,心性也没有提高上来,对营救A同修,在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用人心做事的成份大,觉的自己已经做了应该做的。几天后就去了外地,待一周后回到本地问几位同修A同修的情况,大家都茫然不知。我和甲同修去了A同修家,家人告诉A同修已经被送往医院。我们赶往医院,看到A同修输着氧气,已经奄奄一息。我心情非常沉痛,也很着急,回来后写了为A同修发正念的紧急倡议,因语气不善,带有指责和埋怨的因素,在几个同修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当时自己也不知道向内找,认为自己说的做的都很对,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都应该放下自己的人心和观念,这是正邪的较量,必须无条件的配合整体,而没有认识到都是修炼中的人,都有人心在,自己更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做什么,只能是在法上交流以达到共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在法上了,只是在做事,把做事当成了修炼,而不是在做事的过程中向内找,找出自己的不足去掉它,提高上来。反而执着同修的执着,责备同修不能放下自我为整体着想。实际上恰恰是自己没有真正的把自己放在整体之中,没有为整体着想,为证实法救度众生、营救同修而无条件的放下自我,圆容整体,而是叫同修无条件的配合自己,没做到放下自我无条件的配合整体。

听到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心里非常难过,感到整个地区似乎被邪恶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有些与A同修有来往的都躲起来了,有的真相也不敢讲了。当地公安局为了逃避罪责造谣说:某某某绝食饿死了。蒙蔽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世人,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本省的“六一零”头子还窜到我们地区,在电视上大放厥词,污蔑大法和大法修炼者,为迫害死A同修的恶警打气壮胆,一时间真是黑云压城。

我知道,面对此种情况,只有依靠整体的力量,只有大法弟子之间消除间隔,正念都强起来,才能破除邪恶。因自己证实自我、争斗心很强,又是个急性子,遇到矛盾向外找,不修自己,不能被说,一说就炸,听不得不同的意见,与几个同修已形成一定的间隔,平时彼此不愿见面,更谈不上配合。可是,在这正邪大战的关键时刻,大法弟子整体配合到位,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整体,显得尤其重要。必须把法放在第一位,无条件的放下自我,绝不能再计较个人的得失。

我找到几个同修商议,决定通知各片比较精進的同修,第二天上午九时在一起交流,商讨如何面对我们当时所处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做。结果同修乙由于人心的干扰,我走后她对负责下通知的同修说:你不用去了,我去通知。结果第二天上午九点三十分才见到她们,乙负责通知的同修一个也没有通知,我非常气愤,结果不欢而散。

通过学法我认识到,如果当时真能放下自我,以法为大、为整体着想,即使同修的做法不妥当,也会善意的给其指出来,冷静的处理这件事情,也不至于造成与同修的间隔越来越大。实际上是在证实法的名义下掩盖着执着自我、证实自我的私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同时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修炼人,在这件事情上提高上来。当时真是茫然不知所措,只是感觉压力很大。

我们应该怎么做?学法!只有法才能给我们智慧,只有法才能给我们正念,只有法才能给我们力量。

正念来自法中

师父在《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的评语中说道:“揭露恶警坏人,在社会上公布其人的恶行,此做法对于那些没有理性的恶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是在对当地讲清真相中引起民众对邪恶迫害最直接的揭露与认识,同时也是救度被谎言毒害、欺骗的民众的一种好办法。希望大陆全体大法弟子与新学员都来做好此事。”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认识到,我决不能灰心,必须坚定正念,“协调不好就自己做,大面积协调不好就小面积做,能协调好就一起做”(《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只要心中有法,走正做正,师父一定会加持。我们当前必须更深入的揭露当地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同时利用常人中的法律起诉迫害死A同修的恶人、恶警,即使不能把它们判刑,也要震慑邪恶,警示那些跟着干坏事的人。我们已经失去一次机会,这次我们一定要做好,如果我们不把邪党违背天理、草菅人命、肆无忌惮的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恶行揭露出来,邪恶会更加疯狂,对我们当地讲清真相救度众生会很不利,对于至今尚未走出来的同修难度会更大,那我们怎么能配“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更对不起慈悲救度我们的师父。

我们明确:起诉这些恶人、恶警,决不是搞常人的打击报复,或者单纯的为同修讨个公道,而是用常人的形式以法律的手段,揭露中共恶党的邪恶本性以及其追随者的毫无人性,使更多的世人觉醒,从谎言欺骗中走出来而得到救度。我们认识到,要做好这件事情,大法弟子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整体,大法的威力才能展现出来。学习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增强了我们战胜邪恶的信心,我们不再觉得孤立无援,也去掉了怕心。我和甲同修又去找同修交流,不论学员直接参与或不直接参与起诉,每一个人的一思一念都在起作用。通过交流,有些同修逐渐的同意并支持我们做下去。我和甲同修再去找几个平时看来正念比较强的同修交流这件事情,希望能有更多的同修积极参与配合。到晚上交流时,有的同修由于怕心没来,其他同修看法分歧也很大:有的认为在现在这种高压下,没有律师敢接这个案子。甲同修以石家庄一个案子为例,鼓励同修要有信心。有的同修说即使不能严惩邪恶,能为A同修家拿到些钱来解决她娘俩的生活问题也好,又有的说,这些年迫害死那么多大法弟子哪有一个赔偿的?有的同修说邪党上下串通一气,更何况还牵扯法轮功,这个官司打不赢,请律师的钱还不如多做点真相材料呢,更有甚者说我们没有数,官司根本打不成,等等。我说:河北省的恶警何雪健强奸女大法弟子,完全是受邪党的纵容,符合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意图,为什么还被判刑八年?如果我们不站在法上看这件事情,老是站在人上,那我们什么也做不成。A同修无辜被迫害致死,天理、人理都不容,它们就得偿命。但是,我们也不能太注重结果,当然如果能使迫害死同修的恶人恶警伏法那是最好,关键是在做的过程中使更多的人了解真相,清除他们头脑中邪党灌输的诬蔑大法、大法弟子的谎言影响,得以救度。只有我和甲同修坚持要请律师起诉恶警。

我们起诉迫害A同修致死的恶人恶警,表面上是在为A同修讨公道,但我们真正的目地是救度一切所接触的有缘人,把为同修讨公道当成一个讲真相的契机,同时解体另外空间操纵它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尽管同修有这样的认识、那样的认识,只要我们不带人心,不执著结果,摆正基点,坚信师父,我们就一定能为大法、为大法修炼者开创出一个正的环境。可是实际去做时就魔难重重了。首先我们请律师费用如何解决?A同修家有个常年吃药的残疾儿子,家里很贫穷显然出不起;其他这几个参与的几年来被邪恶迫害的家庭都很困难,不但没钱而且还都欠着债;不理解甚至反对请律师的,也不会主动支援,况且不能伸手向同修去要钱。于是我们就和众多的同修交流,期望同修能理解认识到我们起诉这些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警,即使不能把他们判刑也要震慑邪恶,同时也使被邪党蒙骗的律师、司法人员及世人了解真相,得到救度,为被迫害死的同修及家属讨个公道,其实也是为我们自己在做。希望同修多帮着发正念,不要加不正的念头。

A同修去世后才几天,邪恶一个劲的催其家属火化尸体,并且威胁其大儿子如果不火化尸体就解除他的工作。邪恶利用各种办法对其家属施压,想尽快了结此案。我们坚持如果不能严惩参与的恶人恶警坚决不火化,因一旦火化就什么证据也没有了。我们去本地几个律师事务所,给律师讲真相希望他们能主持正义,帮我们打这个官司,可是没有律师敢接此案,我们决定去省城请律师。

我们把给律师讲真相的材料准备好,去了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讲述了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经过,希望他能为A同修辩护。律师说需要A同修的拘留证和逮捕证,我们第二天马上返回,送去了拘留证和逮捕证。律师说过两天他把我们拿去的起诉状和两证转交给省检察院。我们只好回来等着。

我们一等再等,急切的等待着律师的回音,几天过去了,还没回音。我们打电话询问律师,这个律师推托说他现在很忙,还没把材料转给省检察院。在这几天邪恶千方百计的叫A同修家属赶快火化尸体。A同修家属哭着向我们诉苦,甲同修告诉家属:“邪恶叫火化,这说明它们很害怕,那就坚决不能火化。你告诉他们,找出杀人凶手给我老头子偿命我就火化,不然的话我就拉着老头子的遗体上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去,叫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你们这些坏人把我老头子怎么迫害死的。大法弟子都在支持你们,你一定要顶住!”我们一方面给A同修家属打气鼓励她。另方面也心急如焚,我和甲同修决定再去找律师。当我们几百里路赶到省城律师所时,此律师叫值班的告诉我们他现在很忙,不能见我们。甲同修说这个律师太过份了,我们从几百里路赶来,他连见一面都不见,他不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再找别的律师。我和甲同修从律师所出来坐在路边开始静下心来找我们的漏在哪里?是什么原因促使律师这个样?我和甲同修说:一,我们太依赖这个律师了;二,真相还没有向律师讲透;三,我们的正念还不够强,整体还没有动起来。当我们听他说把上诉书交到检察院时,我们就起了依赖的心。既然这样那我们不依赖他了,那我们上省检察院直接去交上诉书。

坚定正念 排除干扰

在咨询律师的同时我们又写揭露邪恶的真相材料、追踪报道、搜集证据、编辑制作真相小册子及不干胶。同时对同修中所反映出的不在法上的认识和言论進行交流。旧势力对A同修的迫害是钻了后天观念或执著的空子,它们在历史上安排了这一切反过来再利用这些来所谓考验大法弟子。其实邪恶不只是针对A同修个人的迫害,而是针对我们整体的考验,如果都能在此事上全盘否定它,即使A同修有漏,也不允许旧势力干扰迫害,从根本上造成有漏的因素我们都不承认,那么另外空间迫害A同修的邪恶因素就会立即解体。如果我们每一个修炼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把大法放在第一位,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整体,A同修就不会被迫害致死,我们每一个同修都应该静下心来向内找。既然A同修被邪恶迫害死了,那我们就借此机会深入揭露、解体当地邪恶,救度更多的世人。当我们再次踏上寻找律师的路时,我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感觉压力非常大,邪恶的干扰和迫害不断的向我们压来,加之来自个别同修的不理解、不正的念头,冷言冷语,各种不正的因素都压上来了,我们真是感到身心疲惫。可这件事我们不去做等谁去做呢?这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的责任啊。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做了那就做到底。只要我们走的正,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呢?一切不正的都得让路。我们坚定了一下信心,来到省检察院在大门口发好了正念,当進了省检察院接待室,他们首先给我们一张表,要我们填上姓名地址。甲同修接过来一边发正念一边在上面填上了:正刚、法英,因为我们是来正法的,所以我俩的名字就是正法。我们把A同修被当地邪恶迫害死的经过和他修大法后的身心受益的巨大变化及当前大法的洪传都讲了,我们俩始终配合好一个讲真相,一个发正念。检察院人员听完后叫我们再去省公安厅,我们又乘车去了省公安厅。我们不停的发正念,借此机会近距离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整个省城的所有邪恶灭尽。

到了省公安厅,他们把我们安排到一个房间等着接待。甲同修指着墙角的一个黑圆东西问那是什么东西?我说那是个监视器,就是电子眼。不管它是什么眼,都得叫它瞎眼,它不配监视我们。等接待我们的人一進门,我们马上发上一念灭尽她背后的一切邪恶,今天你们得听我们说。我们一个发正念,一个讲A同修被当地邪恶迫害死的经过及大法在世界上洪传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的邪党政府违背民意,一意孤行的还在迫害法轮功,希望他们不要跟着干坏事,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最后他们给写了一封信叫我们给当地公安。回来后,A同修家属拿着省公安厅的信去找当地公安,那些邪恶的东西还是百般刁难不给处理。

信师信法 认准的事就要做下去

由于本地公安不予处理,我们只有再去省城另请律师。我们互相鼓励,决不能灰心丧气,我们只要坚信师父,就没有闯不过的关。别看同修有这么讲的,有那么说的,有的甚至不自觉的站在邪恶一边说话,只要我们把基点摆正,我们背后有师父呢。我们不要执着最后结果怎么样,在这过程中我们只要把讲真相讲到位,哪怕救一个人,这件事也没有白做。现在邪恶千方百计的叫火化A同修的尸体,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再去省城请律师。我马上上网搜查到了省城一律师所的三个律师的名字及像片,我们背着给律师的材料,让他们知道现在很多律师及正义人士都在为法轮功辩护。一路发着正念再次去省城,请师父帮我们请到最好的律师,收最低的费用,能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这也是在摆放他们的位置,为自己生命的永远选择美好的未来。

当我们找到律师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后,律师说:我和你们当地公安打过交道,它们太不讲理,我得再找一个律师商议一下。两位律师坐下后,我们讲述了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经过和我们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以及邪党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并希望他们能秉持正义为死难的A同修辩护。听完他们表示同情,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收最低费用,你们先付上一半,另一半官司打完再付。律师说出的这一半的费用,恰好是这两个多月来同修们为此付出的钱数。回来的路上甲同修说,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要不是师父帮忙,今天我们不会这么顺利的。两个律师的费用还不到常人请一个律师的费用多。

律师受理此案后,省“六一零”、司法局不断给律师施加压力,当地公安局也对律师威胁、利诱。我们往返数次,为律师加强替大法弟子伸张正义的正念,增强他们的信心,同时通知当地同修加大力度发正念加持律师,解体所有干扰、破坏我们打官司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由于邪恶的干扰,还是有一部份同修认识不上来,对此事没有一点信心,有的甚至干扰同修为此事发正念。这时律师告诉我们,从上到下的公检法系统它们已经串通一气,省“六一零”、司法局不断的给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也找他们進行威胁,立案的难度相当大,现在只能想办法叫它们進行经济赔偿。最后在律师据理力争之下,被告方最后不得不赔偿A同修家属X万元,及停尸费若干。案件到此结束。

这种结果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可是半年的痛苦魔难,A同修家属已经无法再承受下去。

经验和教训

在整个过程中我明显的看到自己修炼上的不足,达不到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心做事,干事心、急躁心、证实自我的心,掺杂在一起,使自己不能平心静气的与同修在法上交流,交流中又缺少慈悲与宽容,无法起到真正意义上的协调作用,使同修达到共识,从而不能有效的发挥整体的力量。我也认识到,仅有使命感与责任心是不够的,还必须修出自己的慈悲与善念、法理与心性的升华,才能兑现自己的誓约。在此过程中,也反映了我们地区整体的修炼状态,还没有真正的从人中走出来,“用人心对待法,用人心对待大法弟子的被迫害,用人心对待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各地讲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使很神圣的事情达不到那么神圣,使此案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回顾整个过程,经验和教训都非常深刻。我们认识到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肩负着“助师世间行”的神圣使命和救度众生的洪誓大愿,在旧势力制造的这场浩劫中,我们每走一步都可能伴随着巨关巨难,如果没有师父为我们的承受与慈悲呵护,我们是不可能走过来的,我们无法用人的语言和文字来表达对师父的感恩,如果我们再做不好,真是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不兑现我们史前的誓约,完不成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那将永远失去未来。要想理智、理性的把握好自己,平稳的走好每一步,没有扎实的修炼基础是做不好的,只有静心学好法,时刻向内找,慈悲的对待同修与众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才能完成自己的史前大愿。

一点个人体会与认识,希望同修能够从我们的教训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