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末,胶州市邪党人员操控法院非法审判,分别将大法弟子贺昆林、黑建峨(女)、蔚秀菊(女)判处十年、翟永强五年、周生花(女)四年、李仕英(女)四年、刘金美(女)三年、宋桂娥(女)三年刑。
对于这种非法判决,大法弟子不服,提起上诉。青岛法院与胶州市法院,因无理而心虚,所以一拖再拖,直至奥运前,邪党加重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青岛法院与胶州市法院严重违犯法律程序,不开庭,不审判,在上述任何大法弟子家属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将上述八名大法弟子判以重刑,秘密转走。
大法弟子贺昆林与周生花夫妇,家中只有近七旬的有病的老母和一个上小学的孩子,现在他们没有任何生活来源。邪党法院不但将贺昆林夫妇判以重刑,而且一直不通知家人,使其家人的精神承受了很大的伤痛,生活上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有关人员电话
王荣海 胶州市610办公室主任 手机:13906480422 1336125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