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行堕胎的宋畅遭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中共邪党人员操控法院于2009年3月18日上午对大法弟子宋畅进行非法开庭。昔日艳丽的宋畅,已被折磨得面黄肌瘦。在所谓的庭审中,执法犯法的邪党人员利用自己编造的所谓罪证进行指控。

29岁的宋畅随丈夫在广东打工,于2008年7月17日被广东邪党人员伙同湖北恶警劫持回沙市、被强行堕胎,关入沙市看守所。

宋畅,荆州市沙市区立新乡人,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因坚持修炼大法,被恶党人员视为眼中钉,九年多从没让她安宁过,多次非法抓捕她,非法关押她。凡逢恶党的大小政治活动期间,无论宋畅是上班,还是在家,沙市立新乡派出所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无故将她绑架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所谓的敏感日结束才放人。

由于不堪忍受邪党各级人员无休止的骚扰,宋畅于2008年初只得跟随丈夫熊志国在广东顺德打工。

2008年7月4日晚,顺德市公安局以查暂住人口为借口,敲开熊志国宋畅住所的门,进来后发现宋畅在刻碟,盘问了几句话,便将夫妇二人绑架,第二天他们发现宋畅已有3个月身孕,遂通知其姑姐交五千元钱将宋畅接回。随后的几天里,宋畅一直要求公安局释放丈夫熊志国,公安局不仅不放人,还诱骗宋畅:你明天来接人,我们明天放熊志国。

善良纯正的宋畅不知是中共邪党人员的圈套,第二天,一到公安局,就被从沙市赶来的国保大队的李正刚等人劫持回沙市,强行将宋畅押到市妇幼保健站,在其家人都不知晓,而又无术前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恶党人员灭绝人性的强行给其堕胎。

被强制堕胎后,宋畅不愿进食,恶党人员这才让其家人知道情况,但仅20天,在其家人的眼皮下,又非法将宋畅关进了看守所折磨。在看守所里,与其他犯人一样,每天吃的是漂着几片黄叶的清水汤,伙食极差,加上产后体虚,导致宋畅在监号里发高烧,至今经期都没有恢复。

2009年3月18号,沙市区邪党法院对宋畅作非法开庭。法院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恶党的邪恶指令。

开庭时,邪恶“六一零”也坐于其中,非法庭审结束时,大法弟子宋畅将一张写有所需日用品的小条刚递给家人,家人还没来得及看一眼,就被恶人从手中抢夺。

天网恢恢,善恶终有报,对于邪党“六一零”、检察院及法院等有关人员的犯罪行为,将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你们今天的所谓“审判”就是将来审判你们的罪证。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黄跃胜 沙市区610主任 手机: 13872339939
陈志强 沙市区610副主任 手机: 13317588875

姚洪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手机: 13607210598
李正刚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716-8467731
陈金华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716-8014449

沙市区法院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何斌   院长 8263453 8456870 13807218586
杨吉奎 副院长 8258855 8516776 13972388796
罗明云  刑一庭庭长 8270013 8259865 13886615308

沙市区检察院
公诉科
杨新华
起訴科:716-8562724
科长刘勇
批捕科:716-856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