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级法院黑箱作业、陷害无辜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二零零九年初,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许鹏一案,枉法重判许鹏、藤献茹、邵长普、付丽红、姜宇庭、刘宝琴六名法轮功学员八至十二年重刑。六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六学员家属全然不知。

面对非法判刑,六学员家属非常气愤,他们联合聘请了十余位北京正义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为自己的亲人进行无罪辩护。

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多次打电话给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但有关部门相当抵触,不接电话、不告知二审何时开庭、不提供任何相关资料,使案情进展非常艰难。经家属多方探听四月八日下午才知道九日上午中审开庭,此时通知所有律师到场辩护已无可能,只有两位律师连夜赶到松原。

四月九日上午审判开庭之前,两位律师遭到不让到庭为当事人辩护等无理要求,两位律师据理力争,法庭方面才允许介入。

在辩护过程中,两位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义正辞严的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轮功违法,法轮功学员传《九评》、讲真相、发光碟等行为是维权行为、是言论自由,不触犯任何法律条款。

非法审判过程中,法轮功学员邵长普提出自己遭到警察灌4瓶芥末油等酷刑迫害,要求追究行恶者法律责任,法官却问“有证人吗?”当证人两次站起来说“我可以作证”时,法官却说无效,禁止证人作证。

辩护过程中,法轮功学员提出官方有许多所谓的“罪证”材料是虚构的,强加的,不真实的,如100本小册子说成500本、没有刻录机说成有刻录机等等,夸大其辞,随意编造。

面对律师提出的有效辩护,法官多次无言以对,但仍然维持原判,草草收场,让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人都震惊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