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实例
1. 2006年至2008年,戒毒所把延安市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李淑莲迫害的奄奄一息。
2. 2006年元月31日,汉中城固县的法轮功修炼者李金凤在该所二大队,队长澜源教唆七、八个烟民将其打的昏死过去,用凉水泼醒(因严密封锁消息,后情不知)。
3. 2008年3月17日,队长澜源唆使民管会人员,在号室打二大队所有不穿队服的法轮功学员,强迫他们把队服穿上,拖至楼道,澜源走到大法弟子刘丽跟前,假惺惺的问:“你咋啦?”刘丽答:“民管会人打我。”澜又故意问:“她们为啥打你呀?”刘丽讲明原因,并用法律跟讲理,澜就说:“你敢顶撞队长,接着把刘丽叫到铁门口,亲自又将刘丽打了大约20警棍。法轮功邹艳萍实在看不下她的恶行,就走到跟前继续作解释,她非但不听,反而将警棍抡在了邹的身上,大约也打有20警棍。
4. 2009年元月12日,队长年坤平当众暴打两位不穿队服,不参加升旗仪式的法轮功学员周亚婷和吴长春。周亚婷被打8警棍,吴长春被打5警棍。坤平当众叫嚣:“神经病,下次还敢这样吗?后吴长春给该所投诉材料,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5. 2009年2月27日晚,刚从三大队调二大队的郭妮对法轮功修炼者牟彩英训话说:“看你精神还挺焕发的嘛!”牟彩英答:“焕发啥哟,这几年被共产党迫害,身体严重受损。”郭妮顿变脸色和语调:“你又胡说了,你知道我的脾气不好!”
牟彩英笑着继续说:“我说的都是实话。”郭拉着脸说:“再胡说!小心让你难受!(意思体罚)。回房给我乖乖的呆着。”
2006年、2007年,在三大队时,牟彩英曾遭到郭的体罚迫害,也没收过牟彩英的私人生活用品。
二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11人,一大队非法关押2人,估计四大队非法关押可能又近30人,这里大多数关押的都没有《劳教决定书》和《劳教通知书》,其中牟彩英“两书”都没有,属于非法关押。这里也依然限制大法弟子炼功、学法,轻者挨骂,重者拳打脚踢,遭受各种酷刑摧残。
6. 2009年3月4日中午吃饭,法轮功学员周亚婷因不穿队服,被队长任海珍和孙明珠指使民管会范正玲、姚夏、张秋梅拖入一分队号舍暴打,周亚婷大喊:“民管会打人!”她们停止了行恶,任海珍让周亚婷吃饭时穿上队服,回来就可以脱掉,周亚婷坚持不穿,被民管会三人强行给周亚婷穿上,后被锁在队长的小厕所,一直通宵罚站,还不让楼道法轮功学员驻足观看,被民管会骂走,怕走漏她们的恶行。
7. 法轮功学员吴长春也因中午吃饭不穿队服被任海珍打了两巴掌,并强迫民管会人员给穿队服。
二、戒毒所官员迫害大法弟子并干着权钱交易
该所书记张鸿达在所谓的检查工作时,法轮功学员吴长春将自己被殴打的投诉材料两次递交给他,遭到拒绝,而且任何学员给张鸿达递交材料,他都不接,预约谈话,他躲着不谈。吴长春回二大队后,恶警教唆民管会的陈镜宇、强行将吴长春的材料夺走,后听说给吴加了20天,实际是报复延期。
副所长王瑞芳管衣食住行,“主抓教育”,管理科科长刘红,仗着司法厅的关系,掌握着劳教所的存亡与学员进出,她和王瑞芳相互勾结,干着权钱交易的买卖,以权谋私,非法放走了不少人,也非法收容了不少人,在此仅举例。
2004年1月7日,延安市送来赌博成性的李杨梅不到20天,家里人送来五万元,当即放人。李杨梅又在07年2月20日入所,12万元一到,马上就放人。薛华是个大学生,2007年2月4日入所,因急需出去考试,给王瑞芳所长行贿4万元,未给刘红,因钱少被安排在该所三大队干活,后又补8千元安排在卫生队,一大队的魏队长对薛说:“实在没办法,怪你家太小气了,你要把钱给刘科长就好了。”直到其父托关系,再将其放走。等等实例,不胜枚举。
相关电话:
张鸿达(该所书记):13572235672
柴志宇(该所所长):13509187123
办公室: 029-8126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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