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法,在生活中对钱财看淡了许多。有一次在早市买菜,在地上捡到一百元钱,当时看到钱一点也没有动心,捡起来就喊是谁掉了钱,赶快来认领。最后一个老太太说是她的,我也没有考虑就将钱给了她。还有几次买菜,对方多找了钱,当时发现就还给对方,对方很感动,说现在这样的人太少了。我告诉他说:是我们的师父教我们这样做的,我是修炼法轮功的。
在救度众生、讲清真相中,自己心里有个“怕”字,怕自己被抓,怕这、怕那。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建议〉中说:“然而当大法要圆满你时却不能从人中走出来,在邪恶迫害大法时你却不能站出来证实大法。这些只想从大法中得到好处、却不想为大法付出的,在神的眼里看,这些人是最不好的生命。”学了师父这段讲法,心里非常惭愧,师父把我从病业中解救出来,而我只想索取,不想付出,我怎能配当师父的弟子呢?于是下决心走出去证实法。出去买菜,遇到有缘人就和他们讲真相、劝三退。洗澡时主动给对方搓澡,让她了解真相,对方明白后高兴的三退了。我的亲戚、朋友该退的都退了。
修炼了这些年,伟大慈悲的师父给我的东西是无以报答的,而我离师父的要求相差甚远。今后更不能松懈,努力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苦度。
由于学法不深,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