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明为母亲申冤,欲起诉公主岭市刘房子镇派出所所长王文辉。陆一明到四平检察院反映情况。当反映王文辉等警务人员非法抄家,在抓捕赵春杰时使用暴力、殴打母亲是否犯罪时,检察院人都说已经构成犯罪。当问及为什么抄家时,陆一明说只因为母亲修炼法轮功。办案人员马上说:“对待法轮功情况特殊,不能立案!中央下的令,公、检、法,统一战线,对待法轮功的问题可以过激一点,偏左一点,也就是在抄家过程中可以过份一点,除非在办案中出了人命,才可能给你立案,查处办事人。你的事,我们管不了。”
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早,陆一明到公主岭市610办公室查问被非法关押的母亲的情况,见到610办公室主任赵兰平。赵兰平正在统计二零零八年公主岭市迫害大法弟子的情况,抓捕了多少人,劳教了多少人,判刑了多少人等情况,同时部署下一步迫害计划。
当陆一明问起母亲的情况时,赵兰平随口问身边的人:“赵春杰的事怎么样了?是不是昨天宣(判)了?”
此人回答:“宣了。”
赵说:“是不是四年哪?”
此人回答:“不知道,爱几年几年呗!”
赵兰平说:“好象四年。”
此人说:“那(判得)挺轻啊!”
赵春杰的女儿气愤的说:“那还轻!我妈可是好人哪!好人还给判四年!?”
此人说:“你别说这话!”
陆一明说:“我说话还犯法吗?”
此人又说:“你跟我走一趟!”
陆一明说:“跟你上哪儿?”
此人说:“跟我上公安局!”
陆一明说:“我犯什么法了跟你走!?你们把好人判了,你们就是执法犯法!”
此人说:“你来这干啥?”
赵春杰的女儿说:“我来打听我妈的事!”
此人又说:“打听啥,快走!别在这磨叽!”
赵春杰的女儿说:“我又不是来找你的!”
此人说:“找谁都不行!给你抓走!”
此人姓王,30多岁,身高1米80左右,戴近视镜,身材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