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份左右,吉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狄士刚、刘某某等恶警将刘宏伟劫持到吉林市警犬训练基地刑讯逼供,迫害手段主要有:
1,拧长绳:就是将人用绳子五花大绑后,在身体背后留出两根绳套,拴上棍子使劲拧,然后将人吊起,手腕和肩胛处被勒的几近残废。
2,压铁杠:就是将铁杠支到墙根处挖个洞,把人的双腿肚用铁杠来回碾压,致使人的腿筋部丧失知觉,不能行走。
3,震荡棍:将人穿上防弹衣,带上钢盔,拿警棍往人的身上、头部猛烈击打,使人在外面看不见伤痕,但内脏、头部受到严重伤害。
4,灌芥末油:往鼻子里灌,使人几乎窒息,晕倒,然后将他们事先伪造的所谓材料,强迫的按上手印,作为其非法审判的所谓证据。
5,手铐吊大挂:将手和脚戴上手铐后,将人挂起,不让脚沾地,直疼的晕过去,一般一次挂2小时左右。
其它的,如电棍毒打更是常有的事,现在刘宏伟已被迫害的腰直不起来,脚不能走路,说几句话就上气不接下气,每次被非法提审时,都是用坐椅抬着去,抬着回来。
刘宏伟的妻子大法弟子于丽新于二零零二年被迫害致死,现家中只剩70多岁老母和十几岁的女儿孤苦伶仃。
现在,刘宏伟被非法判十三年重刑,被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继续遭受残酷的迫害。家属每次见到他时都是用坐椅抬着出来的。
主要责任人:吉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狄士刚
吉林市检察院(公诉科):高明
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刑事庭:胡春伟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区分局(侦审科):王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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