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汤毅,男,45岁,重庆人,铁道建筑工程师。99年7月至9月仅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功,被单位软禁。9月底突破封锁去北京上访,说真话,被抓回以后被非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而这15天的拘留还没有结束,就被单位下发了开除工职的文件,当我出来的时候,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开除的文件已经发到了市人才交流中心以及老家的乡镇与派出所等,他们不让我工作,同时使我在外面找工作也困难。开除之后对我在该单位近十年的工作至今没有一分钱的补偿。
2008年4月我去贵州凯里地区洽谈高速公路工程的劳务承包事宜,5月2日我从凯里上火车(K529次)欲返回重庆带工人,上车后经过餐车时,恶警强行非法开包检查我的行李,查到我包里有法轮功经书和一些真相护身符、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恶警就不准我再离开餐车,刚买好的卧铺也不让去睡觉。5月3日当火车到达重庆以后,恶警不让我下车,在重庆停留一个多小时以后火车又启动开往杭州,我被恶警随车带往杭州。5月4日晚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火车站派出所,5月5日至5月27日我被非法拘留在杭州铁路看守所。
杭州恶警立即对我进行了所谓的调查,对我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与硬盘据说也送到上海铁路公安局做了鉴定,在电脑与硬盘里没有发现邪恶想要的法轮功的资料(电脑本来就是我工作上用的),他们还派三人到重庆我的老家调查,搜查,也没有发现他们想要的所谓的证据;他们还派人去我工作的工地查我的几张银行卡、调查与我合伙做工程的人,都没有找到非法关押我的借口,本应该立即放人。但杭州恶警仍然不死心,妄图用欺骗等惯用手段讲出他们想要得到的。由于我一直坚持绝食抗议杭州邪恶的非法关押,最后杭州邪恶只好又请客又送礼的通知我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接我。5月28日我被接回重庆以后,谁知道又被接着关押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
重庆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承办人欧礼常等人,就于2008年6月3日决定非法劳教我两年,6月4日我被承办人连拖带拉的抬到劳教所的转运站,6月5日我又被连拖带拉的抬到了西山坪劳教所。
我被送到劳教所以后,对劳教决定不服,因此写了复议申请,我于6月17日写的复议申请,邪党操控的市政府于7月17日作了回复,仍然维持原判。我又于7月22日向中级法院写了申诉材料,但劳教所不让我的家人直接交申诉材料,我让家人给5元钱让劳教所审查后用挂号信寄出,但后来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我向劳教所追问我写的申诉材料的下落,答复是信已经寄出,但寄的是平信。我们专门给了寄挂号信的钱,劳教所为什么非要寄平信呢?因为平信就无法查找其下落,实际上这封申诉材料等于是被劳教所给非法扣押了或毁掉了。
为了抗议执法人员的知法犯法,我从5月4日开始绝食,绝食一直坚持到11月25日我被所谓的“保外就医”的这一天,历时205天,期间有20多天被每隔2-3天被送去医院强制灌食一次。
以下是受害人汤毅口述的对办案恶警及邪恶的劳教所的控告:
一、杭州铁路恶警的恶行
2008年5月2日晚,当我从贵州凯里上车、在由杭州开往重庆的(K529次)火车上的硬座车厢买好卧铺,正提着包经过餐车准备进入卧铺时,火车上的恶警强行开包检查并非法搜身,当查到我是炼法轮功的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从5月2日一直到5月4日整整两天不让睡觉,一直被看管着坐在餐车里,5月3日列车到达终点站重庆以后他们也不准我下车,又把我往杭州方向拉。
到5月3日中午以后,我已经失去自由将近24小时,我要求恶警依法出示法律手续,同时要求他们在24小时之内通知我家人,否则我的家人会认为我失踪了。可是他们对我的正当要求不予理睬,我开始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等口号引起过往群众注意,诉说我的冤屈,督促民警依法办事,或希望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直接通知我的家人。可是我被非法绑架后呼喊口号的抗议行为却被邪恶利用来作为所谓的证据
5月4日晚,当列车快到杭州时,我看到恶警亲自写了两份材料,然后把写好的材料胁迫餐车的工作人员签字按手印,那两个签字的就叫庄××,柴××,这两份所谓的证人证言就成了邪恶后来对我非法劳教的主要证据。
杭州恶警绑架我以后一直拒绝通知我的家人。后来他们派人去我老家非法搜查,要求我母亲配合,却一直不告诉我母亲我被关押的详细地址。
杭州铁路公安处迫害大法弟子的头目叫沈永年,此人五十多岁,很阴险,迫害过本单位(铁路系统)及外地的多位大法弟子。由于我在看守所坚持绝食抗议、他们无法对我刑讯逼供,又找不到其他所谓的证据,却又拒绝放人。后杭州恶警通知重庆恶警,使我继续遭到残酷的迫害。
二、恶警承办人是怎样办案、怎样做成劳教的
我于5月4日至5月27日被关押在杭州期间,杭州恶警经全力的所谓侦察,也没找到什么所谓的证据,直接放人又怕丢了面子,就通知我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接我,重庆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的欧礼常等人把我接回重庆后又直接把我关押在沙坪坝区看守所,他们对我的所谓案子基本没再做什么调查,就在几天之内草草的给我做了劳教,把我送到了劳教所。以下是对承办人在办案时知法犯法的控告:
1、恶警见面就骂人
5月24日,我在杭州铁路看守所被带到审讯室,来了三名操重庆口音的恶警提讯我。我知道正常提讯要出示警官证,报姓名,但他们既不出示警官证,也不报姓名,因此我就不回答他们的问话,这时欧礼常(后来知道其姓名)开始破口大骂:说什么“你家的破房子被地震震垮了”;“你妈没人管了”;“你绝什么食啊,想死你去撞墙吧,你妈到时来领你的骨灰好了”……等等。他骂了十多分钟,我一句话没说。
2、在火车上强带械具,致使我右肩受伤
2008年5月27日下午,欧礼常等三人带我回重庆,由于当时我已经绝食24天,身体虚弱,走路都需人扶着。当上了火车之后很久,我还被戴着手铐,我要求承办人取了手铐,欧礼常不但不取手铐,反而还要恶意的给我戴上脚镣。我对戴脚镣不配合,尽力抗争,三个恶警来按住我,故意扭我的手脚,抓扭当中使我的右肩部位受伤,后来一直疼痛。10月8日劳教所送我到医院去检查,发现右肩骨节早已经脱位,至今尚未复位,手臂至今无法抬起。
3、拘留不出示拘留证
2008年5月28日晚,欧礼常等人把我从杭州接回以后,直接把我送看守所拘留。但是他们没有向我出示拘留证。5月29日我向看守所反映,承办人才于当天下午来出示拘留证,但拘留证上没有写拘留的起止日期。不知为何,5月30日承办人又派人来出示另外一张拘留证,拘留日期是从5月28日至6月27日。
4、骗我“马上就回家”,突然袭击搞劳教
承办人为了麻痹我的意志,每次见面都说“你马上就要回家了”,“最迟6月4日就要回家了”等等。可是6月3日,承办人就开始搞突然袭击。在吃午饭时,欧礼常派程慧真、罗素瑜二人来问我需不需要聆讯,因我还不知道聆讯是什么意思。她们也没有发给我“聆讯告知书”,也没有向我解释聆讯是什么意思,只是显示出午饭都没有吃,很匆忙的样子,希望我替她们着想,早点签字了事。因为我长期绝食,头脑当时不是很清醒,就稀里糊涂的承认了不需要聆讯,其实这就相当于放弃了法律上的辩护而承认了劳教一样,就这样他们的突然袭击成功了。恶党市政府在当天(6月3日)就批准了对我劳教两年的决定。
5,劳教决定书不给本人也不给家属,伪造家属签字。
2008年6月4日,承办人欧礼常亲自动手把我抬上车,连拖带拉送到劳教所的转运站,承办人没有向我出示任何法律手续,也没向我出示所谓的劳教决定书,直到现在也没有将此法律文书送达本人或家属。后来我们找律师追问,律师才帮助找到一份复印件,发现承办人在劳教决定书上伪造了一个家属的签字,但是家属(也就是我的母亲)的名字却被伪造者签错了一个字。
6、承办人隐瞒受害人绝食的时间,蒙骗医生过关。
我从5月4日开始绝食抗议,到6月4日已经绝食32天。6月3日我在看守所昏倒,当晚曾被送市内的肿瘤医院抢救。当承办人把我抬到劳教所的转运站,当医生询问我的情况(为什么不能自己走?)时,承办人有意隐瞒我已经绝食32天的事实,对医生说我有两三天没吃饭而已,也就在医生那里蒙混过关了。然后把我抬到三楼过道的地板上往地下一摔,承办人的所谓的案子也就算办完了。
值得一提的是:恶警为什么要如此瞒天过海的把一个好人硬送入邪恶的劳教所去受迫害?主要还是为了其个人的经济目的,他们做成一个劳教自己要得多少多少的奖金;曾听说送一个吸毒的劳教,劳教所就要直接的回扣给办案人几百元,把大法弟子送劳教他们得多少钱不得而知。
三、对西山坪劳教所的控告
西山坪劳教所对我施加的暴力、暴行主要是:其一、把我这样一个刚被送入劳教所时就已经绝食了32天的身体虚弱者经常的推倒或按倒在地上,拉着我的受伤的手在地上象拖东西一样的拖来拖去的,从而导致我的关节脱位、伤口加剧;其二、在绝食灌食的时候施加暴力,有时灌食的不是医生护士,而是打杂的吸毒劳教人员,有时吸毒劳教边灌食边打耳光、动拳头,有时就把人按在很肮脏地上灌食,有时不知是技术差还是故意的、鼻孔都拉出血了也没插进灌食的管子,等等。举几个例子:
6月5日我被从劳教所的转运站送到西山坪,是被抬上车的,到整训队以后又被抬下车,这时就没有人来抬,也没有人来扶了,而是被值班的劳教喝令两个新劳教一人拖一只手跑步的从中门以外拖入中门以内的操场的中间,距离足有五、六十米远。为了抗议,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把我拖入房间,又从房间拖出来让我在操场被太阳暴晒。由于拖动,双脚都在地上被磨破了皮。
6月24日,我进入二中队。由于我坚持绝食,身体虚弱,新来的中队长王静却故意要消耗我的体力。每次吃饭及交接班都要我去排队报数,为了抗议我就呼喊“法轮大法好”“反对迫害”的口号,这时王静就叫人把我按倒在地上,一人拖一只手的把我拖到厕所门口去,其间的距离足有七、八十米远。我被这样的拖过多次。
8月8日奥运会开幕那天,恶警把全体人员集中到电视室从而搜查房间,我所在的小组是最后进电视室的,没有多少位置,就在讲台边放下小凳子随便坐下。后来中队长等头目要讲话,这时值班的吸毒劳教彭亮进来没地方坐,就让我们让位置,因为我身体虚弱,行动迟缓,彭亮就以为我装大,不给其面子,当即就火冒三丈的把我拖倒在地上,恶警看到也不管,直到三个警察讲完了话,我还躺在那里也无人过问无人管。开完会,我的两个包夹张朝伟与陈灿就一人一只手的把我拖回舍房摔在马桶旁边的地上,后来有个警察叫包干事的叫人把我抬到刚刚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床上,我为此躺了两天,两天以后被送去强制灌食,那次就是被按在医院一个角落的地上灌的食。
9月20日左右,我知道那两天可能又要灌食了,因为我知道劳教所扣押了我写的申诉信以后,前两天家里带来的豆奶我也不喝了(在此之前为了避免被灌食、我不吃劳教所的食物,但还是要喝母亲接见时送来的豆奶粉、奶粉等流食)。平时我比别人都要早起床,那天起床比别人还晚了一点没动,他们以为我故意懒床,就把我从床上只穿着内裤的拖到地下,我就躺在地下。这时中队长王静看到了,就叫把我拖到电视室里去,后来值班的恶警代杰看到我穿着内裤躺在电视室内的地下,那天天气有点凉,还故意把电扇开到最大来用风吹我。后来大队长田晓海想找我谈话,包夹把我抬到办公室门口,看到我只穿着内裤,只好作罢。
9月28日,我又在西山坪中心医院被灌食,护士不知道是技术差还是故意的,插胃管插了好多次也没插进胃,就不耐烦了。这时那些打杂的吸毒劳教就乘机而上,他们把我的半截身子悬在病床以外,把胃管在鼻孔里插进去拖出来不知有多少次,鼻孔,口都出血了,有时插到气管里几乎窒息。还不时的打耳光,动拳头,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灌完食。可是那些值班的恶警看到也没人过问,这些恶警(包括医生)就这样的对一个生命的生死安危不负责任,就这样的对人的疾苦无动于衷。
四、“保外就医”后,迫害并未结束
由于我长期绝食、又不时的呼喊口号等,劳教所觉得我打乱了他们的管理次序,他们想放人的最好的借口就是所谓的“保外就医”。我被强行的送往劳教所医院。恶警在输液中加入了什么样的药物或是否做过什么手脚,自己却不得而知。以至于在几个月后,身体真的出现了所谓的骨结核等这样、那样的症状,使得我目前行动困难、无法正常的工作、生活,再次陷入痛苦之中。此时方知道“保外就医”也是迫害的又一个陷阱。
从2008年5月恶警对我非法绑架、劳教,使得我失去了苦心经营了几年的工程劳务承包的市场、设备、民工队伍,经济损失巨大。绑架前刚刚在贵州谈好工程劳务合同,部份工人和设备都已经调入工地(光从重庆调入设备的运费就得2-3万元),却因我被非法抓捕劳教而中止合同,当初办案人员故意把我的手机开着看谁给我联系,他们看到我的甲方或我的工人每天数十个电话或短信催我去工地带领工人干活,可那些执法者丝毫也不想想我的被非法绑架,我的失踪会给工地与民工们带来多大的混乱,带来多大的损失!
现在我不但欠债十多万元、被迫害后的身体还无法正常的去工作。本应该我去孝敬的年已七十的母亲,却反而要来照顾自己的儿子,甚至要把每月几百元的低保生活费拿出一部份来补助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