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永红,四十五岁,河北省迁安市工商银行职工。一九九八年底喜得大法,走上了修炼的路。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上午,她正在上班,工行的办公室主任王印军带领公安局哈福龙等几名恶警,来到了她上班的储蓄所,让她提前办理了交接手续,就将她劫持,后来到她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和电视接收器(俗称锅盖),将她带到公安局。
恶警恐吓她,说什么安装电视接收器也违法,还找来广播电视局的一人,检查她的接收器都能接收哪些电视台。恶警哈福龙问她电视接收器哪来的?万永红告诉他从商店买的,不告诉他们是哪个商店。恶警哈福龙和其他多名恶警用脚踹她,还打她嘴巴,口出污言秽语。后又将她按倒在地,拿来两根电棍电击她的两腿,长达两、三个小时,一直到天黑。她的两腿被电的都是大紫泡;她的两手被反背铐着手铐,手腕被勒进肉里很深,至今还留有伤痕。最后,恶警们就又把她关押到迁安市种子公司院内的洗脑班(专门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地方)。
为了反迫害,当天晚上万永红把床单扯成布条接在一起系在窗口上,想从四楼顺床单下滑逃出去。结果床单断了,她被摔成腰椎粉碎性断裂,两脚多处粉碎性骨折。尽管做了两次大手术,至今仍有一条腿无知觉,走路失去平衡,只能靠两个拐杖支撑身体,步履蹒跚。
期间她有五个多月的卧床不起,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到现在仍需要别人照顾。花掉七万多元的医药费,无处报销,还被停发工资至今。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因坚持修炼大法,万永红屡遭迫害。九九年七月,她去北京证实法被劫持回来,被关在迁安市迁安镇派出所两天,又被单位监视居住六、七天,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规定必须由丈夫接、送上下班。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正在上班的她又遭绑架,在迁安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十九天,家人被勒索五千元现金,才回到家。二零零三年底,她在另一同修家再被绑架,在迁安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家人再被勒索五千元现金,才得以回家。
在法轮大法这十年的被非法迫害期间,她的家人也被株连。她的丈夫在迁安市市委某单位上班,人们的白眼、抱怨和指责及种种压力,使得他经常失眠、头痛,度日如年;孩子的学习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几年来,由于中共邪党对她的迫害,给她带来的经济损失估计已高达十五万元以上;近两年来,身体的伤痛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更是无法用金钱计算的。由于身体的残疾,给她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将会增加多少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