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法院不择手段诬判好人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早晨八点零五分,长春市南关区邪党法院开始非法开庭,此时距法院上班时间还有二十五分钟。法庭草草宣判对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各非法判刑四年,整个过程只有十二分钟。这是同一案件第二次非法开庭,第一次是在四月十二日,当庭没有宣判。

高淑余是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暴躁的性格变的温柔和善。她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曾帮助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看望在那里被残酷迫害的朱淑云,并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于世。

随后黑嘴子劳教所勾结长春市公安局跟踪监视高淑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高淑余乘坐公交车回家,刚一下车就被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路派出所几个公安绑架,并抄家。邪党恶警利用同样手段绑架了岳新玲。由于公安局封锁消息,家属几经周折,几天后才知道人已经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非法一审前,二人的家属都请了辩护律师,可是律师的正常工作权利却遭到邪党法院人员的无耻干涉。所谓负责案件的法官孙建波,先是谎称案卷未送达,后又称内部有规定由他通知律师复印案卷,到开庭前三天,又突然通知律师不得为法轮功辩护,强令律师与家属终止委任合同,称辩护律师由法院指派。按有关法律,二人均不符合法院指派律师的条件,况且家属都已事先聘请律师,而且已经会见过当事人,是得到当事人认可的。邪党法院是撕开脸面的执法犯法。

非法一审后,家属希望找到哪怕是指定的律师了解一些亲人的情况。可是无人可问,法官孙建波态度强硬,一副“再说就把你抓起来”的架势,根本不允许家属询问。家属到法院去取旁听证,邪恶法官孙建波的态度就象对待犯人一样。

六月三日早晨的非法二审,南关区法院几道门都有公安便衣把守,法院周围也有便衣活动,和一审时情况一样。法院发给高淑余和岳新玲的家属两张旁听证,他们的座位中间还安排了便衣。

审判从八点零五分开始到八点十七分结束,总共十二分钟。草率的走过场表演大大出乎家属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反应过来。清醒后家属们痛哭流涕,邪恶法院诬判善良好人不择手段,怎么能不令人愤怒及痛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