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非法抓人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丹东市大法弟子王香菊和同伴去蛤蟆塘集市买菜,在回来的公路上,遇到一男子,王香菊想送他真相光盘,男子不要,并称自己是警察,让她们快走。她们走出不远后,在公路上边来了一警车,下来一穿警服的和几个穿便衣的人(可能是巡防员),强行把王香菊与同伴拽上警车。
恶警将王香菊她们拉到蛤蟆塘金山派出所,对她们进行非法搜身,从王香菊的蓝色布包里找出六张光盘,三张《神韵晚会》,两张《我们告诉未来》,一张《九评》,接着恶警给王香菊做笔录,但笔录中绑架地点和光盘数量上与事实有出入,事实是恶警在公路上绑架王香菊的,非法搜出六张光盘,而派出所恶警笔录上写是在集市上进行绑架,光盘数量留空,没有填写。而当后来家属去问情况时,派出所恶警告诉家属在王香菊身上发现大量光盘资料。三月三十一日下午,派出所恶警将王香菊劫持到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就这样王香菊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绑架,整个绑架过程中没有一个执行者对其进行过问询或是核实,完全是强行,在王香菊本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到目前已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并且家属不得接见。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王香菊的家属(下简称家属)到蛤蟆塘派出所核实情况,派出所内勤人员告知王香菊已被转押在丹东市看守所。随后,家属去找派出所所长郑向阳,郑向阳先是让家属在拘留通知单上签字,家属不承认王香菊有罪,未签,并向郑反映其母身体有病,年龄大,法轮功并没有错,王香菊并没有犯法,郑只听个开头,称他们只是执行者,依据国家法律行事,对于家属反映的情况只能表示同情,便离开办公室。
接下来近一个月,家属一直不断的以反映情况为由,去蛤蟆塘派出所要人。当家属问道王香菊当天被绑架的实际情况时(家属当时并不知情,实情是后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以后才知道的),派出所里有的说是有人举报,他们接到举报出警,并在现场发现王香菊携带大量真相资料,有的说是在巡逻时碰到的,因王香菊带有资料并向他人发放。这两种说法与实际情况都不相符。
家属从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传播信仰、持有信仰的书籍、资料都受法律保护等角度向警察讲明王香菊无罪。
家属问道:既然你们认定王香菊犯了法才抓她,那么她到底犯了哪一条法?郑向阳说:给王香菊订的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家属问:到底具体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在场警察都答不出来,只好说:不管是哪一条,肯定是触犯了法律。拒不承认他们是在执法犯法。
派出所、分局、检察院互相推脱
后来家属再次去派出所要人。郑向阳说他们已(非法)提审过王香菊,并已将卷宗转交到元宝区公安分局案审科。如果要找就到分局去,派出所已经不管了。
这样家属又去元宝区分局案审科找科长李晓梅,门卫给了她的办公电话,联系多次,最后联系上时,李晓梅态度很不好,家属刚说话,李晓梅便挂了电话,再打过去就拒接了。后来家属又去过几次去找李晓梅,总也没能见到她,要么说是开会,要么说是出去办事,要么说可能是出差了,总之这个案审科科长似乎永远不上班。后来家属写信将情况转告李晓梅,再去时,李晓梅通过门卫告知家属:还是去找派出所,她处理不了这件事,而且也不在她们科的管辖业务内,叫以后不要再找她了,这事不归他们管。
这样家属回头又去了派出所找郑向阳,并将分局的情况告诉他,说是分局让来找派出所的。郑说:不可能,因为确实已经交给分局了,他也管不着了,找他也没有用,还是让家属去找分局。
后来家属只能抱着小孩往返于派出所与分局之间,事情没有半点进展,并且谁也没有给出正确说法。这期间去分局始终没有见到王晓梅本人。
接着家属为王香菊聘请了两位律师。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早上,两位律师先是去了市看守所会见了王香菊,了解有关情况后,下午去了派出所。
刚开始郑向阳不接待律师,情绪不稳定,很激动,后来问律师有什么问题找他,律师递交了一份取保候审的申请,郑看后拍着桌子大叫着:“到我这就不允许。法轮功把我的名字贴的满大街都是,电话、短信不断,还给我写信,把我写成什么样子了,叫我保命,我就不信我保不了命。”
律师笑着善意的提醒他要不带情绪的办案,并说明律师来的目的是除了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外,还想确定一下案子现在已经走到哪个部门了。此时他情绪稍缓和,告知案子在分局。
律师到分局后,门卫联系科长李晓梅,说李不在,不能进去,后律师又要求门卫联系案审科其他人想确认王香菊的案子是不是在他们科,里面传出话说不在,律师又给蛤蟆塘派出所打电话找到郑向阳,郑说在分局,找别人不好使,只能找李晓梅,找别人不管用。律师要求门卫帮打案审科的电话,想把取保的申请递给案审科的其他人转交李晓梅,或者让律师自己上五楼自己说,门卫不同意,律师又要求给分局纪委科打电话,叫一林姓书记称帮忙查一下再回复。过后说案卷在检察院。
这样律师又赶到检察院,在检察院门卫处联系公诉科,回复说没有这个案卷,又联系另一个公诉科,也说没有。而律师上午在看守所会见王香菊时,她说在律师来之前,有检察院的人到看守所非法提审过她。因此律师要求公诉科的内勤人员帮忙查一下是否上午有去提审的记录,回复说:没有去提审过,并说所有的案子只要转过来了,他们都要做详细的记录。坚持称案卷不在检察院。
后律师又给分局纪委书记林某打电话,他仍称不在分局在检察院,这样整个下午律师都无法确定案卷在哪儿,从派出所到分局到检察院互相说没有。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早上,律师又去蛤蟆塘派出所找郑向阳,想再进一步确定案子到底在哪儿,并想知道现阶段王香菊是否被检察院批捕。
郑向阳说他已交分局,也许分局也往上交了,现在应该是批捕的侦查阶段,够不够捕,等消息了,但办案单位仍然是派出所,不够捕的话案子会打回来。
五一假期过后,家属再到派出所询问情况,郑说:已批捕,经元宝区检察院批准,由元宝区分局执行,执行人:任行、金焕。家属问为什么没及时通知家属,郑向阳搪塞说没联系上。其实家属的手机号已事先同取保申请一同交给郑向阳。
家属要取保 又遭各方推脱
考虑到王香菊身体状况,家属又找郑向阳,希望能取保,郑说他说了不算,要请示上级,最好是家属亲自去。家属又准备了一份书面申请去了元宝区分局,李晓梅还是不在;第二天去,仍不在;再去,李晓梅让门卫转告家属:申请取保不用交给她,她不管这个事,以后不管有什么问题就只管找派出所,不要再找她,找她也不接待,这件事就是派出所负责,有问题就找派出所。
家属又去检察院,问案子目前是否在检察院,如果办取保是否要经过检察院,公诉科一科长是这样答复的:案子不在检察院,有问题就找派出所,因为他们才是办案单位,如果什么时候王香菊的案子真转过来,派出所不通知你我们都通知你,这件事我们也都知道了,你抱着孩子来了好几次了,律师也来过,不要听派出所胡说八道,你再有问题就找他们,至于取保不在检察院管辖范围,就找派出所办。还讲:就算案子真的转过来了,检察院侦查事实时也要采纳或听取办案单位的意见。
后来家属又多次去蛤蟆塘金山派出所,派出所说郑向阳出差要一个多月才回来,问其他人,都推说办不了,有的说到分局国保问问也行。于是家属到分局找国保,这回有人接待。家属表示:王香菊已被关押两个月,始终未能见到,办取保又不给办,而且法轮功也没有犯法,对社会和他人有益而无害,怎么能把人关到现在还不让取保,王香菊年龄大,身体不好,看守所的环境和家里不能比,她又没有犯错,家属表示担心和不满。
对方说:你这事是由派出所负责,人是他们抓的,至于取保,现阶段只怕是办不下来,如果有重大疾病病历,经查确实属实,那还可以。家属问现阶段卷宗应该在那个程序范围内,他说不好说,不太清楚。家属给其简单的说王香菊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也没有错的道理。他只听,无语。
第二天,家属又去了派出所,郑出差回来,家属表示所有的相关部门都已去过,所有的人都说办取保就找派出所,派出所是办案单位,其他谁也不管这事,所以就又来找他。
郑说:就是办不了,不符合条件。
家属问:不符合什么条件?按法律上讲具体是哪一条。
郑说:法律上也没规定取保申请只要提出了就必须给办。
家属问:要按你这种说法是否可以理解为:不是办不了,就是不给办的意思?
郑说:不管是办不了还是给不给办,这事肯定不行。他没有那么大权力。
家属说:所有部门找过后,都叫来找派出所。
郑说:爱找谁找谁,让你找派出所又没让你找我。
家属说:这事是你经手负责的,不找你找谁,要不是你负责,我也不会来找你。
他说:不是我负责,没在我这。
家属说:既然不是你负责那我就不找你了,是谁在负责你说一声,我去找。
郑无语,又说:你说是他们让来找我的,都谁说的,你要能确定,我打电话跟他们当面对质。家属就告诉他有分局的李晓梅、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还有国保科的人,可以现在就打电话对质。郑无语。
家属说:王香菊被抓当天的情况简直就是绑架,她不过就是在大街上跟人讲了几句话,就被你们抓回来关到现在,你们要是没抓错人,干嘛到现在一直推来推去的,连卷宗到底在哪儿都不敢站出来讲,这件事到现在居然哪个部门都不敢讲实话,你们派出所作为办案单位连个负责人都没有了,这算怎么回事。
郑听后又说,案子在他那儿,他负责。
家属说:如果取保办不了是什么原因,派出所方面应该给一份书面的回执并签字,因王香菊身体有病,若因此在看守所期间出现什么后果,应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郑说: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取保办不了还得写个回执签字的。
至今,王香菊仍没有被保释。
纵观家属上述要人过程,可以看到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赤裸裸的,但却企图用法律遮掩、蒙骗世人。而邪党公检法机构内参与此迫害过程一些人,显然明知迫害法轮功违法,但为了保有眼前的那点利益,仍然漠视人权、生命,参与迫害,但他们不敢出面承认,采取不露面、不接待、不承认、不留名,不留字据、不说真话的流氓手段,尽量推脱干系,以免日后有麻烦。也有一些受邪党谎言蒙骗太深的执法人员,奋力充当邪党迫害的马前卒,完全看不到邪党卸磨杀驴一贯伎俩,不知大难将临,将被充当替死鬼、陪葬品的可悲下场。
望大法弟子能以更大善心、智慧讲真相,救度那些可怜的被邪党毒害的人们,让他们尽快明白真相,能有未来。
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
区号0415
局长王尔烈 办2857567、13941585363
政委李伟 办2856276、宅2211611、13941555111
副局长白永久 办2859518、宅3178878、13941515677
副局长肖伟 办2817002、宅2873233、13842567266
副局长张仁滨 办2813403、宅2831158、13942550668
副局长邵君伟 办2886151、宅3450588、13841516111
纪委书记林克明 办2851720、宅2147961、13842535099
政治处:
主任温志韬 办2813759、宅4133899、13842517800
副主任陈子丹 办2813759、宅2821677、13941548080
办公室:
主任程茂盛 办2814392、2813179、宅2252867、13898506435
副主任 办2814074
孙晓好 办2813179、13941500596
社区警务科:
科长邓光喜 办2820064、282006、宅4145566、13842509726
副科长 办2820064、282006
目标考核科科长屈亚胜 办2825550、宅3456676、13842528548
法制科科长吕东 宅2854023、294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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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审科科长李晓梅 办2812200、宅2148866、13941500176
禁毒大队:
大队长安长海 办2814174、宅2398728、13050308728
教导员原永华 办2814174、宅2801669、13604950626
治安大队:
大队长黄慧川 办2812648、宅2139910、13941587788
教导员张凤琴 办2814038、宅2168779、13941589977
副大队长慕建国 办2812648、宅2852118、13591508668
国保大队长王明华 办2825550、宅2121634、13009206328
经保大队长付开喜 办2814310、宅3122970、13324156871
经侦大队:
大队长朱德福 办2812040、宅2120239、13050355111
教导员黄金崇 办2812040、宅6198566、130503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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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曹毅 办2810821、2813405、宅2883986、13841525722
教导员王建平 办2810821、宅2850020、13204159898
副大队长 姜世成 办2806034、宅13324151234、13604158277
副大队长姜成革 办2806034、宅4148229、13842507700
副大队长付鑫基 办2806034、宅3158377、1384256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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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于传斌 办2891085、2891028、宅3122882、1394157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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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尖头派出所
所长包福军 办2839089、2823371、13841559696
教导员高德辉 办2839089、2823371、15842566888
广济派出所:
所长戴庆国 办2815572、2815564、宅3154414、13304157803
副所长邵阳 办2815564、宅2131292、13941557048
副所长赵联合 办2815564、宅2820831、13704258287
副所长 于壮 办2815564、宅3131678、13941543939
六道口派出所:
所长邵长江 办2815383、宅1305039666、15941566668
教导员 靖炎 办2815383、13941535255
副所长 杨树迁 办2813562、宅4133271、13898533366
副所长 苏永志 办2813562、13704255199
兴东派出所:
所长唐庚宏 办2823479、2823556、宅2134818、139415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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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朴哲 办2823479、宅6197775、13842567775
副所长王善文 办2823556、宅2821112 13898508088
副所长王磊 办2823556、宅6173636、13470075544
七道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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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张钧 办2183567、宅3457385、13841526188、
八道派出所:
所长张喜军 办2887110、2876110、宅3979529、1394158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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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邹浩 办2824780、宅3149906、13704958806
副所长曲兆霖 办2824780、13942528887
副所长傅蓉 办2824780、宅2192136、13942549502
九道派出所:
所长王雷 办2823558、宅2190181、13940500072
教导员姜波 办2823558、宅2834403、13464526877
副所长范模 办2823558、13050321535
副所长姜琳 办2823558、13941540595
于家派出所
所长高俊峰 办2183565、2181396、宅2981566、13941579916
教导员王斌 办2183565、宅6968840、13942545248
副所长李顺 办2183565、宅6946899、13704951771
金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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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员 办4151376
副所长赵义 办4151288、宅2322878、13842559090
副所长郑向阳 办4151288、13842567773
副所长彭永春 办4151288、宅2805288、13704959680
市场派出所
所长刘辉 办2812279、宅2858588、13942544444
教导员于传倬 办2812279、宅2551029、1319415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