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明确的讲法,也是正法的内容和要求,不少地区却忽视了。知道这段法却不照做,这本身就是导致当地邪恶猖獗的大漏。而有些地区虽然做了,营救同修、震慑邪恶的效果却是天壤之别。
不同“传播渠道”的对比:
(1)只在明慧发表:2002年8月18日、2003年7月21日两次揭露朝阳恶警×××(该人已悔过,不再点名)。
(2)县城大街小巷的不干胶各处张贴:揭露上述该人的暴行(2003年8月)。实际效果:
前者:该人“对当地大法弟子的迫害仍然一如既往、肆无忌惮。”
后者:全县震动。几天后,当地报纸便刊登整顿该县看守所的消息,安抚百姓。
不同“针对性”的对比:
(1)针对恶人的生活圈——其爱人儿女、及其周围相关人:《给朝阳恶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给他儿子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2003年9月9日)。
(2)没有上述针对性:《永不凋谢的莲花》(2003年12月14日版)。
实际效果:
前者:恶徒悔过,该县看守所“除了几个事先被非法判刑的被迅速送往外地,其余人全部获得释放。”
后者:虽然当地一些人明白了真相,但是恶人的迫害升级,后来多名同修被害死。
虽然严重的迫害和同修本人的状态有关,但是,不能排除同修们营救方式、形式本身的问题。当前“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的真相资料,忽视、不善用舆论的问题较为普遍。如果这类真相文章的写作和流传,也能在这方面完善的话,实际效果可能会好得多。
舆论不仅是思想意识的东西,它是弥漫在世间的无形生命,在思想、道德上制约着人类。上至各国政府、部门,下至团体、个人,都怕它。而今大陆民众利用舆论痛击恶党的成功之作,就在点醒我们。平民大学生孙志刚被收容所打死后,一个人上网揭露,最终形成的舆论,推倒了邪党的收容制度。某看守所打死一个犯罪嫌疑人被曝光后,演变为全民愤慨的“躲猫猫”事件,邪党被推出种种措施平息民愤。
充份善用舆论,笔者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六点:
(一)集中力量形成“圈内舆论”,避免漫无目标大撒网
点、圈、面,同时展开,才能形成集中针对邪恶的舆论压力。“圈”,是恶人生活的圈子,特别包括配偶、子女、近亲甚至好友;《永不凋谢的莲花》等不少真相资料,只有“点”——针对责任人,“面”——当地大量散发,缺少“圈”这个中间环节,就无法在恶人周围形成舆论的场,恶人感受不到相应的压力,反而更猖獗。
(二)舆论的公知性,要求资料写明对象、形式公开
就象《皇帝的新装》一样,大家都知道,但不明说,还是没用。如果只有私下的光碟、小册子、信件,不能形成公开的话题,恶人、周围人都装不知道,还是形不成舆论的压力。舆论的公知性,要求揭露具体邪恶的资料,必须把恶人、特别是配偶子女、及其单位的信息点明,同时必须有广泛张贴的传单。
(三)传播越广影响越大,不能满足于在明慧发表或者做成了小册子
不能满足于在明慧上登登就完事了。如果在《大纪元时报》上发表,或者同时能在博讯等海外常人媒体上登载,甚至渗入大陆网站,影响力会大增。无形的网络是一片更广阔的、可以“以一当百”的舞台,一个点击量,作用相当于一份真相资料。技术要求并不很高。传单的可以做到大范围覆盖,形成舆论的面更大。因此,揭露当地邪恶时,传单是必不可少的。
(四)舆论的简明性,要求简明集中地揭露一件事或者一个事件,以及相关人这一点很关键,这是舆论聚焦之点。如果舆论没有焦点,就象阳光不能聚焦一样,晒晒完事了。《给朝阳恶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就是这样鲜明的一件事,毒奶事件、孙志刚事件等等,也是这样简明易谈的一件事,这样才能形成鲜明的舆论。
(五)舆论的时效性,要求及时、准确地揭露邪恶
人们愿意议论的是时事,而不是故事。《×县冤案》,从同修被抓捕,到揭露当地邪恶的真相资料出台,拖延了8个月,耽误了前3个月营救的最好时机,后来判刑了一个月,小册子还没出来。除了配合上的问题,还有同修在真相资料上,求大、求全、重形式的障碍。
《转法轮》中讲过:“我们不能看表面的工具,得看它的实效。”
大道至简至易,简单的传单覆盖,是震慑当地邪恶最好的方式之一,其它为辅助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六)舆论的亲和性,要求作品要接近常人,大法弟子“甘当配角”效果会更好
近年来,大法弟子的作品《静水流深》、《疾风劲草》等之所以目前在常人中没有市场,展现的“主角”离人太远,没有亲和力是主要原因。再看《给朝阳恶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文中大法弟子是配角,讲的是人们看的见、听的到的身边的事,有很大的亲和性、很强的“可议论性”,这又是成功的一个因素。而且该文不长,语言并不华丽,却深入浅出,情理兼具,很容易让读者接受。
本文的探讨,目地是希望我们大家不断拿出更高水准的作品,采用更好的传播形式,就能更充份的善用舆论,不负营救同修、揭露邪恶、救度众生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