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阳县看守所,周管教要我留下手印,被我拒绝。于是他叫犯人强行把我衣服脱下,用专门打人的胶管抽打我,打得我遍体鳞伤。我被非法关押40多天后,他们拿来劳教书要我签字,我拒签。
这是我第三次被非法劳教, 所以警察们都知道我对大法很坚定,干脆就直接把我关进一个单间,由四个夹控犯人看着。夹控都是吸毒犯人。其中一个叫罗红辉的对我大出打手,骂我们师父,写师父的名字往地上踩,甚至写师父的名字逼我坐上。我给他讲真相,他自我表白说以前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更残忍,他都下不了手。有一次我轻声背法,他有意说我声音大,把我带到多功能办公室迫害,当着干警的面任意骂我、把抹布塞进我嘴里。直到晚上10点钟回到房间后,还要我坐到深夜1点才允许我睡觉。
一段时间,新开铺劳教所那些夹控犯有裸体打火机,晚上照在墙上看,做一些下流动作。夹控犯罗红辉总是想要我看那些东西,我闭着眼睛背法,他乘我不注意把他的生殖器塞进我嘴里,真是流氓至极。
新开铺劳教所名为劳动教养所,却经常放一些黄色片,有很多犯人去劳教所的电脑培训房看那些下流的黄色的东西。显然,这个邪恶黑窝并不是要教育人,相反就是要把人变成坏人,更坏的人。
新开铺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很邪恶。一方面利用吸毒犯充当夹控,把他们变成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用“转化”大法弟子减期为诱饵,使那些夹控犯对大法弟子不择手段的进行迫害,使这些罪犯罪上加罪。于是犯人中就出现了所谓“一号杀手”、“二号杀手”、“三号杀手”等等这些称呼。夹控犯人每天要详细记录被夹控的大法弟子的情况,每星期一由管他们的恶警检查记录。
而另一方面对夹控犯采用“十条规定” 来控制,例如:对大法弟子要24小时夹控;不得离开大法弟子一米远的距离;不得看书、坐床、听收音机;不准打瞌睡;不准与大法弟子交流,等等。如有违反就要加教或下队。
当外面有人来劳教所检查或参观时,特别是国外来的国际检查或参观者,劳教所就把大法弟子藏到顶楼或电脑房,掩盖他们的罪恶。2008年10月12日世卫组织来劳教所参观,劳教所把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打扫得干干净净,把大法弟子藏到电脑房。我自己就被藏到电脑房两次,被藏到房顶楼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