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法庭上揭露迫害
伪公诉人问王国才:你曾被拘留十五天,劳教两年。
王国才回答:那是对我的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还有一次不是监狱,又不是劳教,不知是啥子,关了两年。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件事说出来呢?也是因为炼法轮功。(王国才曾被泸州纳溪“六一零”关押进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两年。)
王国才念书面陈述时说:法轮功好,我从小就向往修炼。我原本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身体又得到了健康。定我三百条不符合。三百条中指的邪教要杀人放火、坑蒙拐骗、偷抢、卖淫嫖娼,那才是邪教。我们不是。法轮功修真、善、忍,教人向善,是救人的,不是×教。
法庭问王国才为什么不在拘留证与询问笔录上签字,王国才回答:我不签。因为那上面说我们是“反宣”,是“×教”。我那不是反宣,不是×教。我就不签字。
王国才还说,非法询问时,国保恶警队长何某暴力逼供,威胁说:你不说我整死你。一次询问,王国才不签字,国保队长何某就用脚踢他,猛踢不成,何后退一步,抬起的那只脚竟定住动不了,三分钟后才落下来。何某对王国才说,你的材料我亲自整。王国才对法庭说: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要对我诬陷迫害。
律师无罪辩护 伪公诉人无言以对
刘律师问王国才:抓你的时候出示证件没有?王答:没的,就把我的手反铐起。
刘律师问:拘留时有没有拘留证?叫你在拘留证上签字没有?王答:没有。
刘律师告诉法庭:没拘留证、没签字,是违法的。
刘律师向伪公诉人指出:你们的卷宗办案人没签字是违法的。
伪公诉人说:封面上有办案人的名字,里面不用签。
刘律师指出:办案人的询问笔录不签字是错误的,不能作为证据。
伪公诉人说石德龙是“在册人员”。
李律师问:他们有花名册吗?
石德龙回答:修炼法轮功不记名、不记姓,要炼就炼,不炼就算了。没有花名册。
温律师提问:他们发了些什么“反宣”,拿出证据。
伪公诉人念部份册子、传单节选,内容有退党、天灭中共、教人向善等内容。
温律师向伪公诉人提出:把你念的资料“门票”、“联合国通告”拿来我看一下。(“门票”是指贵州生态公园印有“中国共产党亡”奇石的门票;“联合国通告”是指联合国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下达的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通告) 。温律师看过后说:这个门票是贵州生态公园出的。如果以这个定罪,生态公园那些人都该站在审判席上。这个不能作为证据。联合国命令中共改善人权属新闻报道一类,只能作为新闻,也不能作为证据。
律师提出要证人出场。伪公诉人说这个事先没想到。
法庭决定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