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斗门被迫害最严重的曾青、何雪萍、王小园、周静、赵娟娟等人的情况纪实:
曾青,原是斗门县路灯所的仓库管理员,是个温柔、善良、勤劳的女性,约四十岁。由于坚持信仰真善忍,2001年1月15日因上访被非法拘留17天,同年3月3日又非法拘留15天,7月20日又被非法拘留17天,8月29日非法劳教一年。在三水劳教所,恶警整天的强化洗脑,逼着听诬陷大法的文章,不听就体罚,一炼功就往死里打,每日被迫奴役劳作17小时,不让睡觉,非打即骂,有学员被打得惨叫,医生就打麻药。2002年2 — 7月,曾青被非法关在斗门区洗脑班。4月30日被秘密转移到一个封闭的房间,不准与外界有任何接触,不准亲人探望,只有高音喇叭整天播放诽谤大法的文章。2002年10月10日被非法关进珠海民富洗脑班,2002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广州女子监狱受到非人的迫害,长达半年的罚站、罚蹲,不许睡觉,不让上厕所。因长期被罚蹲,脚掌裂开流血。恶警指使包夹监督,一闭眼就打。还在饭里掺大小便。甚至有次把她的衣服扒光,叫男警来看,男恶警反诬陷她“耍流氓”。2006年2月20日,回家才三个月的她,又被非法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现还非法关在广州女监。
何雪萍,女,32岁,是医疗系统的待业人员,寄住在姑姑家(井岸美湾西一区32号402),1999年7月后被连续非法关押三次,2001年1月至2005年2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初期在看守所被强制灌食,强行绑在十字架上十多天。在广州女子监狱时不让睡觉、罚站、强迫看(听)污蔑大法的书、音像。2005年2月非法关在珠海民富洗脑班1个月,3月转到三水(省)洗脑班5个月。2006年11月1日下午1时,刚到斗门区少年宫上班,突然有5个恶警(便衣)冲入,将其抬走。当时场面极其恐怖,现场民众有人尖叫,有人想打电话报警,正义的群众指责“大白天强抢民女,比流氓还不如”。何雪萍那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三水劳教所,恶警为了强制转化她,利用包夹整日谩骂,逼着站军姿、操练,不配合就打。夏天最热时也不开风扇,包夹受不了就轮流到别的房间纳凉,长期高温下,致使你白天脱水,夜间水肿。每日只睡3、4个小时,还故意制造噪音干扰。由于她不配合,伪造材料加期两个月(恶警先做表格,两个包夹各写一段材料和签名,就可以加期)。好不容易到2008年6月30日回来后,楼下一直有蹲坑监视的,才在家住了两个多月,9月2日又非法绑架、抄家。那天上午八时许,区610、国安纠集了近二十人,几辆车到她住所,破门入屋翻个底朝天,连床褥都翻转,厨房的消毒碗柜等都翻遍,掠去电脑、打印机等一批私人财物,非法关在珠海第二看守所,2009年4月20日非法秘密判刑五年。
王小园,五十来岁的退休女职工,家住井岸镇龙珠花园。由于坚持信仰真善忍,2000年12月14日被非法关押到收容站9天。2001年2月5日非法关在斗门洗脑班,2001年3月19日强行关进斗门看守所,2001年4月26日非法送三水劳教一年,2002年10月10日非法关押在珠海民富洗脑班二年多,期间曾用药物迫害,2006年11月26日被非法绑架,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被迫害到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6月27日离开时不能走,由三个人轮流背出。
周 静,女,四十来岁,家住斗门区东岸恒美花园,待业人员。99年因上访被抓,曾被绑在床上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导致一只手长时间不能活动。2001年讲真相被绑架,非法判刑9年。
赵娟娟,这个年逾七旬的老人,原是斗门县农业局的退休干部,家住井岸镇朝阳小区8号402,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被非法绑架、关押、判刑、劳教等达十次之多。她炼法轮功前身体不好,患过肺病、肾病、妇科病、糖尿病、脊柱神经瘤、风湿关节炎、白内障、两脚底终年爆裂流血等等,还瘫过两次,朋友笑她是“保险公司不敢保的人”,吃药无数,苦不堪言、到后期,认识的医生和朋友都规劝她赶快做手术,{腹部要全宫切除,背部要割神经瘤,}真是举步维艰,似无路可走。为了祛病,她学过六种气功,收效甚微,96年8月朋友介绍学了法轮功,生命才见转机。通过学法炼功,二个月就尝到无病的滋味,无需做手术了,愁眉苦脸的她变得笑口常开。按真善忍大法去修炼,不但身体受益,精神面貌亦有较大的提高,很多朋友不理解,平时生活极之节俭的她,在98年华东水灾时,捐款竟是全县最多的人(电视台公布),其秘密就是学了法轮功。她常说,1999年7月前的三年是她最快乐、最充实的三年,感谢恩师的慈悲救度。
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镇压法轮功,顷刻间乌云密布,谣言满天飞,真是晴天霹雳。开始时,单位要她天天返办公室,迫她写“脱离法轮功组织”之类的保证,局长声称:“你不写,我们几个领导都得放下所有工作,天天围着你转,已第七天了,你也知耽误农时的后果,全县的农业生产被你拖累了……。”自99年7月20日起,家里电话被监控,天天电话干扰,出门被跟踪,老家(广州)亲人生日不准去,母校90周年大庆及校友活动不让参加(后在众校友极力争取下才成行,但要单位派人24小时跟着),已完全失去自由。
以后的近十年中,赵娟娟被绑架,非法关押十次,非法抄家六次,下面是根据她的诉说整理出来的。
第一次,99年12月31日,抱着帮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的心,与女儿(卢健雯)去北京,在广州火车站被截。斗门公安局政保科马科长暴跳如雷,单位领导去广州接我的途中,身体不适,便迁怒于我,从此停发补贴。回斗门后被非法关押17天(派出所2天,戒毒所15天),期间马科长带着姓莫的公安找我二次,迫我放弃修炼不成功。
第二次,2000年7月20日,晚八点,在街上遇到谭卫华,说去看看曾青(一年不见),我也去了,谁知她出门前打了电话,公安政保科刘汝培科长纠集两个派出所十几人,两台面包车,多辆摩托车包围曾家,把我们抓了,一纸“扰乱社会治安”又被关17天,不签名就扣着拉走。这次还抄了各人的家,抄我家时,女儿哭着抱住经书不放,恶人竟连她也带走一同关押。
我女儿原是井岸第四小学的英语教师,是个非常善良纯真的人,当局的迫害导致她失去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000年10月18日晚八时,姓莫的公安带了七个男女警上门非法抄家,说女儿拿了包东西回家,他们翻了三个多小时,连地下的楼梯底到六楼顶都搜了三次(我家住四楼),毫无所获,硬是将女儿抬走,说“协助调查”,把她扣在派出所的铁门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中午还不给饭吃,下午非法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后,一帮人(610、派出所、教育局、学校)到看守所宣布将她“开除公职,劳教二年”,劳教决定书谎称“在其住处搜到大量大法书刊和音像制品”,在公开场合宣布她是自动辞职。还极尽造谣,炮制彩色的小册子,发给老师进行毒害。
第三次,2000年12月14日晚上十一点半,派出所、居委会一行六人(带队的叫莫仔),上门骗说领导要找我“谈话”,又被非法关在收容站9天(共抓了9位学员,据说是江泽民去澳门参加回归庆典),在那里听刘科长说,我“已被判二年劳教,批复下来了,准备送三水,她女儿已在那儿。”(连看守在内十几人听到,还有其他人亦证实了,但后来当我出走后,刘却说无此事,本来是要判,见她年纪大,没判)。我被迫流离失所。公安疯狂的到处找我,曾八次到广州企图抓捕,干扰我所有的亲戚朋友(单是我姐家就干扰三次),找到侄儿的单位,盘问无结果,还威胁说,“不要对人说我们来过”。为了抓我,要女儿带着吴泽波(国安)等人逐个亲戚家“找”。
第四次因讲真相被抓,在看守所日夜非法“提审”无数次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在第97天将我转到精神病院,加重迫害。据说那里曾发生过男吸毒犯打女大法弟子的事(有个男吸毒犯还炫耀自己,怎样用铁棍暴打女学员),那里的医生、工作人员的口头禅是,“这里死人就当死只蚂蚁,开个死亡证,抬走就完事了”。杀人不见血,给精神病人打针“七日搞定”,我在大仓,关押人数多则六、七十人,少则四、五十人,精神病人约占一半,其余是所谓的“盲流”,“三无人员”,捡垃圾的,乞丐……各类人都有,大的六七十岁,小的二岁多。据说什么敏感时期下指标,每个警察要抓六个,每个保释金600元,叫“创收”(有个警员抓不够,求同伴让“指标”)。仓头和十个随从均是吸毒的,横行霸道,每个新进来的都要被她们打一场,叫“开功”,所有钱、物被强行搜刮(我托人买的内衣、毛巾、牙刷等也被没收),由于人多,医院那种床(已坏的)要睡2 — 4个人,其余全睡地上,早上起来到处见大小便,有段时间我全身长疥疮,有次拉肚子二十来天),吃的经常是烂的菜叶、萝卜皮(苗、节或黑心萝卜),椰菜老叶,甚至是其它(上等房)病人吃剩倒在垃圾桶的残羹(仓头亲眼见)。后期听一护士讲,有几个人出去后回头想保释我,但不准。在师尊呵护下,第97天闯出。
第五次,是2002年5月11日在广州讲真相被抓,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1月底出来。
第六次,2004年6月11日晚七点半,在广州海珠区出租屋附近,被绑架,我出街买日用品,走到万华花苑,突然两个女便衣跑来,抓住我的双臂,说有事谈,要我上车,即时一辆开着门的面包车来到跟前。我不从,车上又下来两个男的,四个年轻人硬将我塞上车,双手铐在背后,头用黑布蒙住,到一个单位换了台车直奔拱北,被拖入一房间,有三个人来搜身,领头的叫骂,“不配合就把她衣服扒光”,(连发夹都没收,花白的头发散落,整晚进行羞辱)。四男一女连夜非法“审讯”,所言除荒唐下流外,就是十足的无赖。说代表广州、珠海国安宣布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我问凭什么,他们居然说,“你呢,控制住钱不给老公花,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不成便往广州跑,使得女儿三十多岁还独身,老头天天去叫鸡(找女人)……。”谣言不堪入耳。问我为什么出租屋内有那么多钱,什么时候回斗门拿的钱?在广州住过哪儿?与什么人来往?接着就拿着电话本,指一个亲戚的号码,问:“是不是澳门法轮功头头的电话?”乱拼音拼出个“高”字,问是不是高大维(国外学员)……讲到发传单,我说没错,比如将你们绑架我的实情写出来,给人看有什么错?他们说“讲可以,写就不行。”……
直到第二天中午近十二点,又蒙住眼送去民富洗脑班,拖上二楼,关在房间,这次非法关了十一个半月。到民富,大热天无衣服换,只好晚上洗(用床单裹住睡)白天穿,多次(起码三次)向梁根鹏(区610)、吴泽波反映,要求将钱还我,都不理。十几天后才准向包夹借钱买套衣服换,三个多月都不通知家属,问他们为什么不敢公开绑架我的事,冯丰优(区610)硬说为安全起见。有天,梁根鹏要我写简历,说“来这里是要办手续的。”我说是绑架抬来的,又不是申请来的,办什么手续?阮力江(市610)硬说不是绑架,是“请”你来,有这样“请”的吗?他讲话更离奇: “你去广州探亲十几天就足够,为什么去那么久?你在广州不去亲戚家住,就是在搞地下活动……。”到2005年4月26日企图转去三水(省)洗脑班,体检不收,4月29日才放回家。
女儿在三水劳教所被所谓“转化”,出来后,在学校安排做杂工,每月给500元,四年多时间,到05年6月下旬,她目睹社会道德败坏,觉得还是大法好,又开始修炼,不到半年,在当年的12月2日,因送了三个护身符给学生,有个学生追着想多要一个给妹妹,被校长周长旺碰见,报告610,不到一小时,五六个壮男气势汹汹的到学校,将女儿捆绑拖走,同一天下午,吴泽波带人上门抓人,五个人将我抬走。另一帮人非法抄家,事后610奖给学校500元,而我母女俩则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看守所,每次提审都问“十一月十三日有无去过桥北二路?”据说在那一带发现大法资料。在接判决那天,我不签名也不要,有个管教拿来看,说“离谱,抢劫汽车也只判一年半,你这样却判三年。”判决书上都是重复“莫须有”的东西,最后几句说“在她家搜出录有炼功音乐的MP3,是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送广州女监,体检后不收,当晚回到看守所,2006年2月23日改为“监外执行”,回家几天,单位电话转达人事局通知: “停止一切供给”。
第八次2007年11月26日,中午一点多,在楼梯被绑架,一群年轻人围住,抢我手中的门匙、雨伞,说我拿着危险。抬到派出所,到晚上六点多,吴泽波来说,可以走了。
第九次是在2008年1月3日非法抄家之后,1月18日上午九点,我去银行回来,在楼下被非法绑架,送去井岸看守所、珠海二所都拒收,又送去市人民医院检查,回二所还是不收,由于我不配合,吴泽波等三男一女将我搬上搬下,折腾到下午五点多才放回家。过了几天又发来所谓“监视居住”的通知,说什么不准接触人……其实,楼下经常有蹲坑的,每逢所谓敏感日,节假日(连清明、重阳都算上),更是上门干扰。关住房门就拿椅子站高,从门顶的千秋窗往里看。以奥运为借口,2008年8月1日,又开始全日监控,夜班从六点到半夜一点,下一班从一点到八点,每班30元,计划50天。由于8月3日买菜时,跟踪人失了目标,马上如临大敌,政法委书记、派出所、区610、单位领导轮番上门质询,电话不断,直到我回家。
2008年8月5日上午七点半,在居所楼下,又被非法绑架,两个男青年抓住双臂,四个人抡我手中的雨伞,还说拿着危险。车很快驶来,我高喊着“法轮大法好”,被拽上车,车内坐着冯丰优和派出所黄干警(参与绑架的共八人),车到珠海唐家龙门酒店(同楼还关有珠海三位学员)。由于第四天晚上,一同修的爱人找到那里,大声质问为什么一次又一次抓她丈夫?……这一下黑窝暴露,便分散转移,他们三个转去三水洗脑班,我被非法关到区府招待所旧楼(3号楼306房),房门只能在外面开,门外24小时有人把守,锁住我与包夹二人,到9月19日下午三点多放人,共关45天。
当8月5日送我去唐家的同时,政法委书记黄展鹏、吴泽波带七八个人上门非法抄家,撬烂门锁和抽屉锁,掠走一批大法书、资料和所有光盘,连空白光盘和买家电赠送的光盘都不放过。还用手机拍师父的法像和经书等。
2008年12月1日,女儿期满回家,三年思念始得见(我两次去广州女监都不让见)。望着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她,百感交集。十年的遭遇使我更看透中共的本质,叹息受骗几十年。对那些追随它行恶的人,对大法、大法弟子已犯下无法赦免的滔天大罪,如不及时醒悟,赶快弥补过失,是相当危险的。但我不恨他们,知道他们也是受害者,是被迷惑,被利用而犯罪。可是他们实在太可怜,还不清楚等待他们的,即将降临的是什么。所有追随恶党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坏人,下场是极可怕的。
因为迫害还在继续,希望良知尚存的人明白,我们是修炼人,是在努力做好人,被迫害是不应该的,现在已到了终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的时候了,把已发生的事公诸于众,是为了制止迫害。望执迷之人快醒,勿犯更大的罪。要想拥有美好的未来,赶快退出党、团、队,善待大法弟子,记住”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便可得福报。
附:迫害直接责任人
刘汝培 区国保大队 13702771931
冯丰优 区610、综治队主任 13902539658 (宅) 0756-5576705
吴泽波 国安人员 (办) 0756-5523001 0756-5538021 13902539815
梁根鹏 区610 13902538653
吴丁灵 区610 (办) 0756-5523001 13702645807
黄炽明 刑警大队长 0756-5552313 13702771213
黄展鹏 区政法委书记 13823037798
周长旺 校长 0756-5619223 (宅)0756-5528650 1390253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