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称号就是这样骗来的
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在2007年初就被司法部授予了“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称号,实际上该所的所作所为与“文明”二字是沾不上边的。从外观上看,倒是有点像模像样,尤其是专门用来接待外人参观和上级领导考察而特意装修过的二大队,更是让不知情的人看了像所学校似的。每个劳教房间都被刷新过,墙上还画上彩色画,劳教人员床上的被子和床单漂亮且叠得整整齐齐。
可是有谁能知道,这些被子和床单仅仅是个摆设,几乎没人敢用。因为一用,第二天是没有时间把它叠好的,如果被子没叠好,就会被骂、被扣分,所以谁都不敢用。劳教人员睡的是自己那又脏又臭的被子。为什么又脏又臭呢?因为上百床被子每天用完后被重叠在一间黑暗又不能通风的杂物间(外人参观或上级领导考察时,这个杂物间是锁上的),加上很多人没有时间和条件洗和晒,其中有好些卖淫女是患有严重性病或妇科病(我被关押时,所在小组就有一卖淫女患有严重性病,与她接近时会闻到一股刺鼻的怪味)。不但被子重叠在一起,每个小组十几个人自己买来洗澡洗衣用的塑料桶也被强制重叠在一起,然后被藏在洗脸池下面的角落里。有些不讲究卫生的人的塑料桶不但外围脏,里面也是很脏的。可想而知,这些桶子重叠后,你再讲究卫生也是没办法不被那些脏桶子污染。
不仅用的桶子脏,劳教人员夏天洗澡用的水也很脏,因为整个大队一百几十个人,多时达两百多人,而可以洗澡的水龙头不到二十个,到了洗澡的时间,这些水龙头就成了那些与警察有特殊关系或者是那些凶狠的人的专用工具。绝大多数人就靠每天存放的几个大一点的塑料桶中盛的水洗澡。塑料桶的水很有限,所以大家几乎是在抢水用呀,谁也顾不上谁取水时用的盆和桶是否干净。往往前面的人取水时还看不出明显的脏物,可是稍晚一点,桶里那所剩不多的水就有明显的肥皂泡之类的脏物了。
说到骗,还有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该所为了搞创建,还专门设置了一个“活动中心”,里面可以玩扑克、下棋、喝茶、喝咖啡,可以吃其它零食等等,还可以唱卡拉OK呢。可是那仅仅是表演似的“享受”一下。比如管教警察得知领导到了,马上挑选部份人赶到“活动中心”,到了那里后,警察非常“关心”地一再嘱咐大家要开开心心的玩,要面带笑容的玩。领导到场时,大家也确实进入了各种角色,领导们看了当然是很满意的啦。可是领导一走,还没出大门呢,就被命令立即赶到生产车间,真是明目张胆的把大家当猴耍。
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申办“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是有几个方面的条件才行的。比如劳教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可是这个劳教所长期以来都是每天要劳动十几个小时呀,如果减少劳动时间,这些警察每年每人几万元(有的人每年可拿到8-10万元)的奖金怎么实现呀(这是个别警察说话不注意时透露出来的,说某某生产大队长去年是8万,某某是10万多),所以只能撒谎。说到撒谎并不是她们手段有多高明,只是胆子非常大而已。
怎么撒谎呀,比如有一次,她们得知司法部的某领导要来考察了,就要求每个劳教人员必须配合她们,说谁配合得好就加分(因为加分就是减期),并要求每个人必须记住一段对话,万一上级领导问到谁时,必须按那段话回答。某大队长不放心,当天还公开对全大队劳教人员将那段对话进行考核。队长问:“你们每天什么时间起床呀?”齐声答:“我们是7点钟起床”。问:“你们什么时间出工呀?”齐声答:“上午8点出工”。又问:“你们每天劳动几个小时呀?”齐声答:“六个小时。上午8点到11点,下午1点到4点,其余时间学习和娱乐。”这时,大队长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时,我就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向旁边人证实没有听错。实在是太离谱了,明明是每天5:45分或者是6点10分起床的(这两个时间五天一换)。每天到晚上10点左右或更晚的时间才收工,当赶上那批货量多、交货时间紧时,那到晚上12点收工也是常有的事,甚至干到天亮不让睡觉也有过。而且在劳动过程中一直是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其实,该所与“文明”二字从来就是格格不入的,在那里,劳教人员打人、骂人的事时常发生,我就被一吸毒劳教毒打过,头被打破并隆起大大的包,可值班警察得知后一笑了之。
在二大队,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齐书伶就一直被安排睡在上铺,晚上起来小便几次差点摔下来,而睡在她对应的下铺却是二十几岁的吸毒人员。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就是老太不会踩缝纫机,干活没有年轻人快。在车间,劳教人员因干活不快而被警察打的事也时有发生,有多人曾亲眼看见一刚到生产车间的劳教人员因缝制技术不快而被生产大队长陶某揪着头发打,气急败坏的骂。在每天的生产过程中,除了少数年轻的所谓“快手”可以在夏天有少量时间午休外,其他人是很难得到休息的。而且在整天的生产中,我们不能与旁边的人说话,不能抬头看别处,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所谓的组长(往往是吸毒人员)毒打或谩骂。一位法轮功学员因长时间劳动而导致双眼通红并像针扎一样痛,曾向当时值班队长曹某要求休息几分钟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可能,除非眼睛瞎掉。”
二,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被“转化”的
说江苏省女子劳教所是一座人间地狱,那是再确切不过的了。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都是在残忍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折磨下进行的。该所自从关了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以后,就在省劳教局教育处唐国防的精心策划下,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伪善心毒的警察和心狠手辣的刽子手。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手段。
1、精神折磨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一般都集中在该所的三大队(2003年前还有四大队),每个学员一踏进该大队大门,就被隔离起来。由那些有着丰富整人经验的“联号”(往往是吸毒人员或卖淫劳教犯)看守,并有事先训练好的专人首先进行恐吓一番。如果恐吓达不到目的(写保证书之类),就进行人身攻击,讽刺和谩骂,软硬兼施。恶警和邪悟犹大及专门培养的打手们轮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七嘴八舌让人没有休息的余地,没有思考的余地。这时,很多法轮功学员就会被搞得糊里糊涂。一天不行就两天,或者连续几天不停的采取各种伎俩进行迫害,直到达到其邪恶目的。
2、肉体折磨
提起该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折磨,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可以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主要手段有:
(1) 电警棍:在2000年到2002年间,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电过,并留下深深的伤疤。为了避免其他人听到法轮功学员被电时发出的惨叫声,用刑房里面专门放置的音响设备,学员一发出惨叫声,她们就把音响声音放大。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被电后的伤疤怎能掩盖得了呢?我就亲眼所见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电后的累累伤痕。
(2) 不让睡觉:法轮功学员没有写所谓的“保证书”之类的之前,她们就让其它劳教人员轮换监视着,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或者睡很少的觉。特别是那些意志坚定、很长时间不配合邪恶的学员,她们就会把她秘密绑架到一个隐蔽的地方隔离起来,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有的被强制蹲在小砖头上,被蹲的砖头下面还写上各种污蔑大法与大法师父的话。有的被强制在固定的位置站着,有的连上厕所也受到限制,总之,她们一旦盯上了谁必须在什么时间“转化”时,那不达目的是什么凶残的手段都是使得出来的。
(3) 指使其他劳教人员(一般是吸毒或者是卖淫的)毒打或更隐蔽的伤害。
2004年新年刚过,江苏省盐城法轮功学员高玉兰就被第三次秘密强制隔离“转化”,关在了一幢叫做所谓的“亲情同居”楼里(所谓“亲情同居房”实际上指的是二楼亲情同居房,是给所谓表现好的劳教人员享受的特殊待遇,120元住一个晚上。一楼就是又脏又暗的单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杂务间)。高玉兰被强制关在了那个杂务间里。刚到杂务间的第一个晚上就被吸毒人员拳打脚踢,当其中一位被强制拉去所谓做帮教的法轮功学员在睡觉中被打人声音惊醒时,指责她们说:“你们怎么能打人呢?再打人的话,明天告诉管教干部”时,打手之一立即悄悄告诉说:“你真糊涂,这些不都是干部的意思吗?没有干部的准许,我们有那么大的胆吗?”后来虽然没有了打骂声,可是当那位法轮功学员再次醒来看时,高玉兰被强制脱去了棉衣和鞋,头发被浇上冷水,蹲在水泥地板上发抖。
第二天一大早,当值班警察开门时,那位法轮功学员理直气壮的向管教警察诉说了晚上发生的情况,并说自己不愿意在这里看到这些难受的事时,管教警察一声不吭的把门一锁就走了。几天后,当那位法轮功学员再次看到高玉兰时,她的一只眼睛被打得又肿又青,看不见东西。
在该女子劳教所,由于管教警察的唆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毒打,法轮功学员宋翠萍就被一汤姓警察亲手用夹子夹眼皮和耳朵皮,夹住薄薄的皮时让人是十分难受的,并且夹出了血也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疤。南京法轮功学员张本芳被迫害得皮包骨头,盐城法轮功学员王建平几次被迫害到奄奄一息的地步。还有南京的法轮功学员胡珍如和翟玉新,被警察唆使的劳教人员毒打、下身私处被严重损伤,有的被三把牙刷捆在一起塞进阴道里刷(如奚留英等),等等恶行,惨不忍睹,有的女性私处被伤残后,造成尿失禁或终身残疾。
3、男女搭配,联合“攻坚”
在省劳教局教育处唐国防的密谋策划下,江苏省女子劳教所与方强劳教所联合起来,他们把方强劳教所那些意志坚强、坚持自己信仰的男性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女子劳教所,把女子劳教所那些意志坚强、坚持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方强劳教所进行迫害。高玉兰就曾被绑架到方强劳教所迫害过。手段之残忍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当那些他们认为所谓顽固的学员在无法承受的情况下写了所谓的“保证书”之类时,男女警察像发疯似的,欢天喜地的搞庆祝,曾见到方强劳教所的一个所谓队长当时在女所当着大家的面都激动地流出眼泪,他们又是买蛋糕,又是唱卡拉OK,为什么他们激动成这副模样呢?据说,把这样高难度的转化了,他们会得到更多的奖金,其中有多人会得到升迁。
以上只是我所知道的一点而已。我相信:更多的丑恶行径会在不久的将来被越来越多的正义之士揭露出来。因为正义是压不垮的,真理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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