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玲:一九九九年得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天安门证实法,被北京房山区派出所非法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晚被劫持到北京某监狱非法关押。大概一月八日,陈秀玲出现生命垂危,才被警察送到北京铁路客车放回家。
葛淑芝:一九九八年八月得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去天安门证实法。火车开到双城被恶警发现。十二月三十日虎林第一派出所警察赵杰把她带回虎林,非法关押在虎林看守所。参与迫害的还有虎林一派张仲生等人。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家人被第一派出所勒索五千元人民币。至今,五千元人民币只退还两千元,还有三千元人民币未退还。
栾守红:九九年得大法。七二零后警察经常去她家骚扰。二零零七年七月五号下午虎林第一派出所所长孙宝东带两名警察闯进栾守红家。强行抄走录音机等私人财物,并将栾守红劫持到派出所。警察向她索要五千元人民币,被她拒绝。非法关押六个小时后放回。后又要来照像,又要罚款等等,不断进行骚扰。
李秀兰:五七年八月出生。一九九八年三月得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秀兰]进京证实法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恶警劫持,关进鸡西公安局驻京办事处。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被虎林一派张仲生姜锋二人带回虎林,关进虎林看守所非法迫害三个月。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虎林一派恶警强迫家人交纳五千元人民币及饭伙钱八百多元后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虎林一派张仲生等人闯入李秀兰家进行骚扰。因签名起诉江泽民被虎林看守所非法迫害十五天。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家人交三百元钱放回家。
荣秀兰: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二日出生。九八年初得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左右,虎林第一派出所赵杰等五人闯入荣秀兰家中,后又来二十多警察抄家,并把她和女儿王炳华绑架。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虎林一派恶警向家人勒索六千一百元人民币后,才将荣秀兰才放回家。二零零三年四月五日上午,虎林一派张仲生等人,因起诉江泽民案,再次闯到她家进行骚扰,将荣秀兰送虎林看守所,非法迫害十一天。家人交二百元钱放回家。
荣秀兰和女儿王炳华被非法关押在虎林看守所期间,丈夫和三岁的小孙女常常受到派出所警察的恐吓。小孙女一看到警察就吓的趴在爷爷身上大哭。抄家的三四天,派出所三个警察陪着省里一个记者到荣秀兰家录像,遭她丈夫拒绝。实际警察还是偷偷录了像,拿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放给她女儿王炳华看。
王炳华: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生。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中旬走入了修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左右,虎林第一派出所赵杰等五人先闯入家中,后又来二十多警察抄家,并把她们母女绑架。非法关押在虎林看守所洗脑,逼迫她和其他大法弟子放弃大法。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王炳华被关进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十个月。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王炳华去虎林第一派出所索要私人财物,再次被非法关押在虎林看守所三个半月,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被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二年,加期二个月,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下旬才放回。
李月芬: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出生,于一九九八年得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进京证实法,十二月三十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恶警劫持到一个不知名的公安分局关押审讯一晚上。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被送往某个监狱关押一夜。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被关在鸡西驻京办事处八天,被恶警抢走了她的一千三百元人民币。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被虎林一派张仲生等人带回虎林,十一日被送往虎林看守所被非法迫害三个月。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虎林一派恶警勒索家人五千元人民币,饭伙钱八百元后逼迫按十指手印(咕噜大板)才放她回家。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虎林一派张仲生,赵杰,保安等人闯入她家进行骚扰。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早七点左右,因在起诉江泽民的案件上签名,被虎林一派张仲生等人再次绑架至虎林一派并又被送往虎林看守所非法迫害十五天。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家人交三百元钱放回家。
任永琴:一九九八年五月得法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去天安门证实法。火车走到双城被恶警发现,被推下车。十二月三十日被虎林第一派出所干警赵杰带回虎林,非法关押在虎林看守所洗脑,逼迫放弃大法。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家人被勒索五千元人民币,又向虎林看守所交纳饭钱后将她接回家。钱现已被孩子全部要回。
任爱芝:一九九七年二月得法。得法前身体很不好,患“出血热”留下“后遗症”。 得法后全部都好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去天安门证实法被北京的恶警拉到天安门附近的派出所,不久被送到密云看守所。她在密云看守所拒绝回答恶警问话,遭到打骂。第二天天不亮又被拉到辽宁锦州市义县看守所。在那里和其他大法弟子集体绝食,被送到义县医院进行所谓的“身体检验”。在义县医院警察对其进行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管和所谓的问话。二零零一年一月初被虎林第一派出所的教导员和单位派去的何玉军接回关进虎林看守所。恶警勒索家人三千多元钱。在虎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天天被强制“洗脑”,逼迫她放弃大法。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家人被第一派出所勒索五千元人民币,又被虎林看守所勒索饭钱后,虎林看守所才将她放回。五千元人民币所谓“罚金”,经不断索要,至今只退还三千元,还有两千元人民币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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