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苗丽英自述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山东省菏泽市苗丽英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得到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懂得了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不计个人得失,与世无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一伙迫害法轮功以来,苗丽英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十年来多次被郓城县公安局非法抄家,拘留关押,敲诈勒索。

以下是苗丽英诉述自己十年来多次被郓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敲诈勒索的经历。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我因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被在天安门巡逻的警察拦截,将我与其他五位大法弟子强行推上警车并带到离天安门不远的派出所,随即审讯后,又让菏泽市驻京办事处的警察把我们强行带到驻京办非法关押二天。当时我们六人身上带的共一千四百元现金全部被郓城县公安人员李兆起扣留,私自占有,没有上交(不久后警察患了精神病,几年不能正常工作)。第三天我们被县公安局长陈军等人劫回后,非法关押郓城县派出所二十四天,违心地说、写了“不炼了”的话,被郓城县公安局敲诈三千元,郓城县派出所敲诈六百元,派出所向单位勒索三千元。过后,我家人又将钱还给单位。(参与迫害的人:侯仰余)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我和另一名大法弟子正在单位上班,郓城县公安局以“让我们去公安局谈些事情,一会就回来”为由,让单位负责人把我们骗送到公安局。到公安局之后,又没有任何理由的把我们押送到郓城县朝阳旅社。当时和我们一起被骗送的还有十多位大法弟子。随后公安人员就在朝阳旅社给我们办所谓的“学习班”,让我们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报纸、文章,实质上是对我们非法拘留并强迫我们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公安局恶警的此举,不但不告知我们的家人,还强行不让我们回家。

第二天夜里,我和另外两名被一起骗来的同修翻墙跳出旅社,去往北京为大法申冤。在北京南火车站附近我和另一同修晚上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巡警非法带到北京丰台区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夜,第三天被郓城县公安局长侯某某和姓张的科长劫回,非法关押看守所五个多月。在被关押期间,恶警恐吓家人要把我劳教,年迈的父母担心、害怕我被送走,就四处奔波求人托关系,让亲戚去菏泽市公安局找熟人李遵令(音)帮忙并送给其五千元,后又被郓城县公安局敲诈五千元。(参与迫害人:侯仰余、范贯军)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郓城县公安局又故伎重演,通过单位领导把我骗送到郓城县打靶场,强迫进所谓学习班“转化”,逼迫我和另外十多名大法弟子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决裂书”,并恐吓我们谁不写就送劳教所或判刑进监狱。后由郓城县“六一零”负责人褚兴院和夏祥义轮流给我们讲、放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并找了两个当时已邪悟的人进行欺骗。在那种情况下,我被欺骗邪悟“转化”,写了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决裂书”,再一次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使自己留下了污点。回家后,通过自己学法和同修的帮助,很快认清自己的错误,从新走入修炼中来。(参与迫害人:县“六一零”负责人:褚兴院、夏祥义 宅电:0530-6581215,灵通:6193366;公安局“六一零”负责人:范贯军 手机:13905305627孙诗栋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因我继续坚持修炼大法,被郓城县公安局定为重点看管人员,限制了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我再次去北京,一天两夜没在家里,被单位领导告知公安局“六一零”范贯军。第三天我去单位上班,被公安局恶警范贯军及手下孙诗栋勒索现金三千元,并说:“这是交保证金,一年内不出事退还。”一年后家人去要,范贯军却说:“还要啥,以后再有什么事,我照顾照顾就行了。”最后,钱没退还,而且没有任何单据和手续。(参与迫害人:公安局“六一零”:范贯军、孙诗栋)

二零零三年元月份,我去郓城县东风照相馆过塑师父照片,被照相馆老板李遵义举报。第二天另两位大法弟子去取照片时被恶警跟踪,并绑架直接关押到郓城县看守所。我被恶警范贯军、孙诗栋勒索现金五千元(后退回五百元),并说不交钱就关押看守所(没有任何单据和手续),另外两位同修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星期,各敲诈三千元。事过不久,东风照相馆老板李遵义患了绝症,花去近二十万元,最后仍没能挽救生命。(参与迫害人:郓城县公安局“六一零”人员:范贯军、孙诗栋)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晚,我被恶警跟踪,在张贴大法真相标语时被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到郓城县派出所。因不配合恶警的任何要求和指使,三天后,我被恶警范贯军送进郓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几天后,转到巨野县看守所。二十一天后,被郓城县恶警范贯军、孙德贞等人送到济南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期间家人又给菏泽市公安局李遵令(音同)送去三千元,给郓城县“六一零”范贯军送去二千元)。

在劳教所里,恶警为了让我们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强行给我们播放、阅读污蔑大法,诽谤师父的电视录像、书籍。在劳教所我们受到了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从早晨五点多钟起床,除几分钟洗刷、吃饭时间外,其余时间基本都在车间干活,就连去厕所也不给自由并限制时间,更谈不上夏天有午睡时间。偶尔有几次,也是在自己的劳动位置上随地休息半小时。晚上经常从车间回宿舍后,继续加点干活,十二点以后才允许上床休息。超常的劳动时间,繁重的劳动量,使我们每天劳动时间最少不低于十五个小时,就连六十多岁的老人也是如此。对于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更是惨无人道,就是家里亲人千里遥远去探望也不让接见。吃饭限时限量,故意不让去厕所,不让洗刷,夜间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并关在小号里指使社会上的犯人看管折磨。有时听到被折磨的同修凄惨的喊叫声。其中有一位大法弟子因不“转化”被恶警捆绑在死人床上折磨二十一天。

劳教所打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幌子,实际上是软硬兼施,不惜一切手段。在邪恶劳教所黑窝那种恐怖的气氛下,我被威胁、恐吓、强制“转化”最后完全邪悟,写了所谓“三书”及揭批大法和师父的材料,写了许多所谓感想、思想汇报及月小结、半年总结和年总结,配合了她们的一切要求和指使,犯了今生最严重,最令人痛恨的错误,背叛了师父,走向了大法的对立面。因配合他们,我被减刑两个月。回来后,通过自己学法和同修们的帮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次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参与迫害人:劳教所一大队负责人: 孙娟、耿晓梅)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我和另一位同修王红艳在给人讲大法真相,在发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郓城县恶警商军、孙某某绑架,并由公安局“六一零” 人员李士国、孙某某等人非法关押县看守所八天。因为我没做坏事,没触犯法律,不应该被关押,在这八天里,我滴水未进、抗议迫害, 坚持向狱中的人讲清真相。第九天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我和同修王红艳就强行被公安商军、李士国等人送到济南劳教所。在体检中,我和王红艳都被查出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但恶警不死心,仍不罢休,把当时正在济南开会的郓城县公安局长王某某接回,在王某某的示意坚持下,对同修进行了第二次体检,把同修王红艳强行留下非法关押到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年零六个月。(参与迫害人:商军、李士国,电话:0530-6900211)